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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角楼顶端的旗杆子上,镇上的居民大老远就能知道里面正在演出。
上方搭着棚子的观众席的票价比没有遮蔽物的席位高一倍,如果你不愿意花钱不仅坐不着有棚子遮风挡雨的座位,就连正常的板凳都没有,廉价票换来的待遇很可能就是一个箩筐,一个破箱子,或者一个空酒桶,甚至还有可能直接变成站票。
看着大杂院似的剧场,海姆达尔忍不住问道:“这家剧场是不是已经倒闭了?”
勒菲说:“没有。”
海姆达尔很震惊,还在营业?
“大概在十年以前吧。”勒菲又说:“最后一个观众从这里走出去。”
海姆达尔沉默了。
排练舞台剧很有意思,因为新鲜,海姆达尔上辈子没这福分,全当弥补从前的不足似的,排练的时候格外用心。他不是演出人员,不需要记台词也不必换装或者站位走台,舞美组的人只要一根魔杖就行,前提是你会使用魔法。
巫师演戏就这点方便,不用复杂多变的灯光架设,只要有魔法;无须提前绘制舞台背景,只要有魔法;就连旁白的麦克风也省了。魔法万能。闪电、火焰、洪水信手捏来,前一秒骄阳似火后一刻阴云密布,眨眼前是红色转过头来就变黄了,比好莱坞大片还精彩纷呈。
舞美组的人早就来了,海姆达尔是最晚一个到的,不过没有人责备他,大家都知道他是麻瓜商店的股东之一,他们折腾麻瓜舞台剧就是为了该商店的营业额,为了大家都能分得好处,没人会和出钱的老板过不去。
让舞美组彻底服气的是海姆达尔的上手速度。第一次参与排练之前舞美组里的灯光布景小组组长和海姆达尔对了剧本,把需要施放魔法的地方都给他圈了出来,并告诉他具体要施放哪些魔法。简单教了几遍以后海姆达尔转过身自己练习去了。按组长的设想,这位老板今天绝对上不了场,没想到一小时以后就找上门询问什么时候上台排练。组长半信半疑的召集了小组内所有七个成员,搞了一次单独的灯光布景排练,其他组的闲置人员在台下帮忙对台词。
结果令小组成员们大吃一惊,除了一开始手忙脚乱出了点岔子,后面顺利得不可思议。无论魔法收放的速度,与其它魔法配合的时间差,还是根据台词转变布景都把握的相当好,反而是他们一时惊愕缓不过神来洋相百出。
在旁看了半天戏的勒菲晃晃悠悠地走到小组组长身旁,乐呵呵的说:“你以为他是谁,德姆斯特朗现任的实验研究室室长,你那点小心思就别拿出来丢人现眼了。”
组长尴尬得无言以对。
隆梅尔和斯诺坐在台下两个烂木箱子上兴致勃勃的看一群年轻人在眼前跑进跑出,他们从没有亲身经历过这些,感到新奇的很。尤其是海姆达尔上台排练的时候两双眼睛就变得格外炯炯有神,这个故事说的什么、有哪些人物出场他们一概不知,真是难为某爸和某叔了。
当隆梅尔看见海姆达尔第一次上场就赢得了同组成员的钦佩与好感以后就骄傲的说:“我儿子就是聪明能干。”
斯诺没吭声,嘴角却是弯的。
可能和本身性格有关,斯诺很少当面夸奖海姆达尔,隆梅尔倒是毫不吝啬对儿子的赞扬。这两位分别扮演了不同角色,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
隆梅尔觉得勒菲?尼斯的建议很好,琢磨着在木棉镇上给儿子找一个临时居住地。斯图鲁松主席做事从不拖泥带水,下定决心就会行动,又看了一会儿各组合排以后就离去了。
斯诺也给自己找了点事做,跟在大哥身后离开剧场就独自朝书店走去。斯图鲁松主任也是被家族看好的天才之一,虽然不是天上那个,好歹也是普通人望尘莫及的。他看过海姆达尔新学年的教科书目录,上面的条条框框全记在脑子里了,他的记忆力自小就出类拔萃。
当天晚上三人在隆梅尔租借到的房子里吃了晚餐,希娜跟在主人身边没有提前去学校,晚饭相当可口,木棉古镇出产的野山菌和野果拌成的沙拉尤其香甜爽口,海姆达尔吃下整整一大盘后毫不吝惜的称赞了一番——希娜十分机灵,主人盘子里的野山菌和野果的分量远没有熏肉放的多——隆梅尔和斯诺也和善地表示赞同,在送上餐后点心以后希娜红着脸尖叫着消失了。
“为什么要借房子住?住在旅馆里不好吗?反正没几天就开学了。”海姆达尔看看四周,很多摆设看上去就很昂贵,住在这种地方鸭梨山大。
隆梅尔用餐巾抹了抹嘴:“我和屋主签了六年的租约,也就是等你毕业以后屋主才会收回房子,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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