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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快迷糊了。中秋节还没到,多此一举,多此一举。”杨开捏着嗓音,学着张鹤生的语调说道。
“老张,还别说,咱们组长学你说话,还挺像的。华老,您看呢……”陈天顶诙谐的说道。
“嗯,不错不错,后生可畏呀!”华伯涛连连点头。
“好啊,你们三合伙算计我!”张鹤生算是听出点门道了,当即吹胡子瞪眼起来。
在场诸人都知道此行凶多吉少,路途艰难。但想人活一世,终究要面对个死字,人之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眼下却能以一己之躯报效国家,拯救民族。即使中途夭折,也算是不枉了。所以纷纷心情激动,摩拳擦掌,就连赵勇德这个鲁莽汉子,也红着脸在和张道士吹嘘着自己身上的伤疤。
“各位,马上就要分道扬镳了。在临行之前,我想请大家喝一杯酒,如何?”看着闹成一团的众人,戴笠笑眯眯的说道。
“喝酒?”杨开一愣。
“对,喝酒,壮行酒。”戴笠解释道。
“好,壮行酒!”杨开一拍大腿:“岳飞说过:壮士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今天,我们大家喝的是壮行酒,明天,我们就去吃小鬼子的肉,喝小鬼子的血,灭小鬼子的种!”
“吃小鬼子的肉,喝小鬼子的血,灭小鬼子的种!这话虽然言辞偏激,但是我喜欢,喜欢的紧呀!”华伯涛大声赞叹。
“如此豪情,当浮一大白!”张鹤生似乎也对杨开颇为肯定,抬起手,竖起了大拇指。
“喝酒好,呵呵,喝酒好,我老赵最喜欢喝酒了。”一听见喝酒,赵勇德的眼珠子立马就绿了,一个人在那自言自语,傻笑起来。
不过陈天顶眼珠子一转,却生出些疑惑来,但见他摸了摸鼻子,讶色道:
“咦?不对呀。我说老张,你不是个道士吗?这道士还能喝酒?”
“哼,喝酒算什么?”张鹤生毫不在乎的说道:“当时跟师兄弟们伏击小鬼子运输队的时候,还躲在草丛里啃猪蹄呢。乡亲们送的,让咱吃饱了好杀鬼子,不吃白不吃。”
“原来还是个酒肉道士。”华伯涛打趣道。
“自今之后,我张鹤生不但要喝酒,要吃肉,还要杀人!”说到这,张鹤生拳头一攥,五指间发出咔咔咔的骨骼声,内劲宛如大氅般披在身上,不怒自威:“专杀日本人!”
第四十二章 枪王之王(3)
就在两人说话之际,曾养甫已从柜子里捧出一个朱红色的酒坛来。这酒坛说来不大,属于双手五指张开,刚好可以稳稳地抱住的那种。在酒坛的顶部,密密麻麻的封了一层黄泥,这泥巴虽说干瘪粗糙,但配上坛颈的一抹红绸带,却给人一种年代久远的感觉。
看到这酒坛,戴笠右手一招,如数家珍:“这是戴某的私藏,整个民国仅此一坛,十多年来,不知有多少好酒的同事对它垂涎欲滴,但却始终未能过的了戴某这一关。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当初戴某人曾立誓,此酒非真英雄不开!今天,这个小家伙也算是得遇明主了,我就把它打开,祝大家马到成功!”
“这酒……”陈天顶眼光一动,硕大的鼻子抽了一抽:“怕是茅台吧?”
“没看出来,陈老板不但是收藏名家,而且还是品酒高手。这东西我一没介绍,二没贴上标签,您鼻子一嗅,就顺着缝儿钻进去了,没错,是茅台,是茅台!”戴笠膛目结舌。
“嘿嘿,我可不是什么品酒高人。我是有钱了喝好酒,没钱了喝差酒,再是穷了,就喝水。活生生的一个老酒鬼!您看,我出门在外,都带着它呢。”说完,陈天顶从腰后摸出个小葫芦,给大家看了一看。
原来这个摸金校尉还是个好酒之徒,出去刨坟盗墓,也都带着这玩意。杨开在想,不知道这老家伙撬棺材的时候,是不是还撬一下,喝一口?
“四十一年零三个月,二十八天的茅台酒,大家慢慢品味吧!”戴笠说着,走到桌子旁,让曾养甫按牢坛子,自己找了把小钢尺,慢慢的铲掉了酒坛上的封泥,封泥一去,整个会议厅里顿时弥漫开一股醇厚的芳香。这香味不冲,不柔,不浓,不淡,每一点都恰到好处,每一点都沁人心脾,当真不愧为戴笠的私藏,酒中的佳酿。
“真香!”杨开情不自禁的闭上眼,深深地呼吸起来,生怕错过了这缕香气。
其余人亦是陶醉其中,不能自拔。这或多或少,令戴笠觉得很有面子,很得意。
“茅台,这才是真正的茅台,货真价实的茅台,老头子今天有口福了。”陈天顶本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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