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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饱以后,找出前日打制的解腕尖刀,在磨刀石上来来去去,开了锋口,拇指试一试锐利程度,自言自语笑道:“好家伙,今天能不能捞到好处,全靠你了。”那刀尖长,背厚,刃薄,柄短,拿在手里非常灵活,正是近身搏斗的最佳利器。
翻出一片硝制牛皮稍微绑了一下,做成个简易的刀鞘,插进后腰裤带里,衣襟一拉下来,谁也看不出他身藏凶器。
走过天井,跨进铺子内,发现里面坐着个黑黝黝的背影,竟是泰瑞希尔。
“小子,起来得挺早啊。”沈之默打了个招呼:“吃过早餐没?我还剩有半只火腿在厨房,你不吃的话我就留给两个孩子了。”
“不吃。”
“咦,你小子一夜没睡?”沈之默看到他与昨天的姿势一般无二,几乎没有动过,不禁暗暗称奇:“哈马尔说精灵喜欢黑夜和月亮,我还不信,原来是真的。”
泰瑞希尔说:“艾露恩给大地上所有种族以自然的赐福。”
“艾露恩是谁?”
“月神。”
“明白了。”沈之默心道:“也就和我们那里的菩萨、老君一样,都是拿来骗人的。”
让两个刚起床的学徒拉开风炉,交代几句,走出门口,对泰瑞希尔说:“既然你不吃东西,那我们去集市看看热闹。”
第10章 电系魔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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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提醒,请保持耐心,阅读到第4集,相信小宝,相信《超级教师》,相信《狂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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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忙碌的港口,太阳才刚升起来,街道已经非常热闹了,巷子外人来人往,推着独轮车的商贩急匆匆经过,朝熟人打个招呼便各自忙活生计。
巷子的台阶高低不平,到处坑坑洼洼,有人的小推车车轮卡了一下,整架车子弹起来,上面堆放的陶器全部倾翻,碎片落了一地。泰瑞希尔跟在沈之默后面一言不发,也不管他要去做什么,反正叫跟着就跟着。
沈之默把手插进裤袋里,摆出一副很无聊的架势,冷笑道:“哦,看起来猛虎佣兵团的人比我想像的要快一点。”只见路口站着一堆人,为首的赫然就是昨天的手下败将西蒙。
大约十余人横在当道,威风凛凛,统一皮甲装束,腰间挂着长剑,每一个人都眼神不善,透出凶恶的光芒,一看样子就是要准备寻衅滋事的流氓,路过的行人都小心避开。
猛虎佣兵团有自己的徽章,绣在衣襟的左胸,图案是一只黑色斑纹的剑齿虎,脚下踏着挣扎的猎物。从这里可以看出他们是一个整体。
但除了徽章,他们似乎并不完全一样,站在前面的西蒙皮甲鲜亮,长剑刺眼,脚下环绕着一个若有若无的“虔诚光环”,一眼就能看出是名骑士。而他旁边的一名男子目光猥琐,时不时游离飘动,皮甲式样简单,没西蒙那么厚重,各处关节还特意留出空挡方便活动,腰间是两柄冒出绿色寒光的匕首,沈之默依稀可以判断,这人是这个世界特有的职业:盗贼,也可以把他们叫做刺客。盗贼与街上的小偷、流氓并不相同,他们常年与阴影为伴,凭借老到的计谋,过人的本领,以及优秀的欺诈和隐藏能力,他们在从事偷窃,谋杀,间谍和暗杀方面的工作时游刃有余。
右边一人身高只及西蒙的胸部,身材矮壮,有个硕大的鼻子和长长的结成辫子的胡须,胳膊几乎和小腿一样粗细,拎着一把比他脑袋还大的方形锤子,看起来不下四五十斤,拿在手里轻松自如,居然浑若无物。
后面还有一个,灰色的皮肤,鼻子又尖又长,下颔两颗与野猪有得一比的獠牙岔了出来,身材瘦高,只是老弯着腰,让他看起来很像野兽。沈之默听说过这是南部黑雨丛林的食人族,嗜血、残忍,手段令人发指。塞尼亚帝国的战士曾说宁可遇到十个兽人也不愿碰上一个食人族,撞在他们手里,可不止是死那么简单。
以沈之默独特老到的眼光来看,这群人当中最厉害的还是西蒙和食人族。西蒙自然不用多说,手下败将不足道哉,那食人族眼神凶厉,虽然长得瘦,但裸露的肌肉充满爆炸性力量,绝对不是可以忽视的对手。看得出等待自己的将会是一场恶战,把泰瑞希尔叫来,似乎是个错误的决定,一个流浪的精灵能帮得上什么事?不用老子分心照顾他就万幸了。
两帮人马相对站立,虎视眈眈,行人争相走避,中间长长一条巷道形成真空地带,比起来沈之默才区区两个人就显得寒酸多了。不用说西蒙肯定是来寻仇的,长着黑头发的陌生年轻人,很容易打听到住址,不过一名曾经视荣誉为生命的骑士居然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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