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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的十五座城池,可还算数?”
条件开出来了,我便盈盈站起身,福了一福,低头道:“陛下,蝶儿知道了!笔下万福,蝶儿退下——”
“嗯,蝶儿果然懂事了许多!马无庸——”
“奴才在!”
“听说蝶公主此次回来,一直住在今天那个大夫家中,金枝玉叶的公主怎可住在平民百姓家中,没的辱没了身份,你去给蝶公主收拾收拾以前的府第,让她不日就搬进去吧——”
“蝶儿谢过陛下!”我微笑着又福了福。老狐狸,这么快就要把我监视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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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时尚绣鞋】………
第一卷落槿秋心花事醒第二十四章时尚绣鞋跑了一整天,也没时间用电脑,所以今天只好一更了。大哭,亲们原谅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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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宅大院,我一个人住还真是奢侈。我突然有些想念芷汀轩那小池荷花、竹帘半卷的小院了,那里总是忙忙碌碌,飘着药香,不像这里,偌大一个院子,没有几个人,难道蝶公主以前就一直住在这样清清冷冷的院落中吗?
我此时坐在院子的花厅里磨墨,桂花开了,满院清芬,我想起四王院落中的那株桂花树,一定也开了吧,晚风一过,金黄色的花瓣落了满纸,我还一个字都不曾写。
放下笔,满心惆怅?
墨卿不在身边,晚月也不在,没有人能替我写字,我前世学过两种外语,这会连汉字都写不了,人生际遇,当真如此无奈啊——
天边的火烧云绯红满眼,我呆呆望着天边,一直坐到夜幕降临,繁星满天,我突然感到孤独,我想起了在异世的父母,不知道他们可好——虽然我前世与韩风私奔,但不论如何是在一个时空里,如果我想他们了,可以回去看看的,可是现在,我恐怕这一生都见不到他们了……想到这里,黯然流泪,兀的就湿了一方手帕。
一只手轻轻递上来一块干净的丝帕。
墨卿一身玄色,在夜色中形如鬼魅。我叹了一口气。“来帮我写信吧!”
他疑惑地看着我,我翻白眼,谁让你不相信我的,我就是不会写字,可他竟然没有多问,就坐下来,照着我的吩咐,在丝帛上写了一篇,然后拿给我看。我发现仔细看下,竟然慢慢有些字能识得了,其实也是汉字,就是写得有些奇怪罢了,等到熟悉了,就自然认得了。
我点点头,把丝帛卷起来装进一只竹筒,问墨卿,“如何寄出去?”
“殿下以前是有专人送信的,但现在需要重新培养了。”
“噢!”我明白了,以前的蝶公主做的是地下工作,当然是有一些特务来办事的,可我只要能让沧海王出兵救援赵初国,就算完成任务,培养特务,汗!我没有那个兴趣——
“墨卿先把这封信寄出去,其他的以后再说吧!——嗯,你这偷偷地来找我,四王不会起疑心吗?”
“是他让我来的!”墨卿脸色很严肃,还有些不太高兴。
“四王让你来的?那你搞得这么专业干什么?”我看他那一身夜行衣,遇上他不解的目光,“嗯,就是为什么要穿得像飞贼,还要从墙头跳进来?”
“外面有沧海王的暗哨,就是四王,也得避一避!”他脸色一沉,从怀里掏出一个锦袋来送到我面前,“他叫我把这个还给你!”
我接过打开,竟是那枚掌门扳指,其实从拿到它那刻起,我还没有仔细看过,此时才好好研究了一下,这枚扳指不知道是什么石头打磨而成,漆黑得闪着寒光,握在手里有彻骨的冰凉,上面没有雕刻任何图案,却似乎在戒身中间有隐隐的光华流动。
“这不是已经交给沧海王了吗?怎么又会还给我?”我问墨卿。
“交上去的假的,那位爷只是叫晚月偷来,拿去做了个一模一样的,他说这个你带着可以护身,叫我送来交与你!”
晚月?死丫头,敢瞒着我偷我东西给四王——不过看了一眼墨卿,心里平衡了一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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