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第3/4 页)
的拿着喝完或没开盖的啤酒瓶开始一个劲的往死里吼。他好像趁乱的时候,通红着脸和那什么谁嘴对嘴亲了几下。而回应他的是自己屁股被用力揉了几下。
7年了啊,这么快就认识了至少7年了。刚见面那会,才高一他刚转进那所学校的那天起吧。感慨时间过得如此飞快,谁能想到当初那个没有书就会变蠢,只跟书做朋友的人,现在却从不看书。原本连菜都不会做的人,现在却能自如的照顾自己的起居,还顺便照顾一下隔壁花店的女孩。
孤独让自身学会了当初怎么也学不会的东西,还亲自为自身打造了个可能永远都摘不下来的面具。
依旧是阳光明媚的下午,老板和老板娘可能紧握着对方的手掌,走在空气中弥漫着花香味的公园里。也可能在高级餐厅中享用着大餐,又或者在电影院中看着浪漫的爱情电影。在或者在充满青春回忆的地方,相拥互述回忆。
……为什么他所想到的都是和那什么谁的片段,对哦,那什么谁叫什么来着?看来我们都在下意识中减掉了些重要信息,可这些信息还是会因为一些充满回忆的事物而重新被提起在脑中出现,播放。
蔚非看了眼手表,时针稳稳当当的停在五点,是下班的时候了。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走出咖啡厅迎面扑来的是一种陌生而恍然若隔世之感,但又分外熟悉。室外和室内的温度还是相差极大的,室内正开着二十几度的空调,不觉得热反倒有些过于冷。
那些像是定律一样的东西,总会出现在周遭,每天同一时间准时出现。经过一栋民宿,总会看见穿着白色背心蓝色大衩裤的老大爷,躺在楼下的躺椅上时不时轻轻挥动着手中的扇子,驱热。也许是因为这样的扮相太过大众,他一下子就记住了这个老大爷。有时再晚一点,就可以听到二楼的夫妻在吵架摔东西的声音,这时老大爷表面像个没事人样,其实暗地里也在偷笑着竖起耳朵仔细听。
在过去就会看到一家服装店,里面的老板娘总是打扮得花枝妖展的,别说,还是有不少客人慕名而去的。去的还都是些有钱没处花的钻石王老五。
如果幸运的话,再三岔路口还能听到某户人家传来优美的钢琴弹奏的音乐,有时是笛子,但绝大部分是钢琴为主。
至上次去花店之后,他几乎是一有空就往花店跑,要么帮帮忙搬花浇水照顾花,要么就一起照顾店里的生意。可最后一次是去收拾清怡留下的遗物。这一天,是晴空万里的好天气,还带着点微风细雨。用句歇后语,大概就是晴天下雨――假晴。大街上人来人往,每个人手中的雨伞的色彩都不同。他一手举着把雨伞,另一手抱着箱子还顺带了一只黑猫,好像叫……什么来着?又忘了。
真是记忆力越来越来差劲了。自嘲的扯了扯嘴角,不顾地面上坑坑洼洼里积着少许的雨水,就用力踩下去,溅起的水花,沾湿了裤脚和鞋子。雨越发下得更大,可抬起头注视着天空却还是晴空万里的蓝天白云。
过了几天花店有了新的店主,风铃不再是挂放于会砸至人脑门的位置了,响起的声音却有种少女带着哭腔唱歌的诡异感。店里的小清新风格被换成森林系,从某种程面上对比,其实也没什么不同。新店主是个和清怡年龄相仿的女孩,在性格上却有千差万别。就像他曾经所想的那样,那个新店主不喜欢……或者直接说是讨厌,非常的厌恶那只外表不讨喜的黑猫。
蔚非以自己住很无聊的理由说服了自己,在花店门口抱回了那只无家可归的黑猫。这不是没事找事嘛。
前段时间在整理清怡的遗物时,突然想起有段时间女孩总是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拿着几封信和几张明信片来找他。“蔚非先生,这个李…李栾严先生寄来的信,你要…”
“丢掉,以后不用在拿给我了。”对,他就是这样回复的,以至于后来到现在他都认为那个人真的忘掉他了。
真是可笑,不是吗。
后悔嘛?为什么要后悔?――就算重新再来一次,他也会选择这条路。尽管他快被寂寞打败了,这种无边无际孤独的生活。
失去过久的东西,也可以算是没有得到的东西,这样,过于怀念某种东西,大脑就会对那样东西进行类似于PS的工作――让你觉得那样东西是好得不能再好的东西。想得到,想再次得到拥有他。
李栾严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自己又是什么样的人呢?有句话是什么‘谁年轻的时候没爱过几个人渣’的话,在你把前任贴上人渣的标签时,你的前任也同样在心中给你贴上了渣女的标签,甚至更恶劣。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