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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人终于转过身来。
那一眼,惊艳了岁月。
嬴政还能保持镇定,而单纯的甘罗直接满脸通红,让人担心他的脸下一秒会不会涨破。
那客人已经不年轻了,眼角布满了细纹,甚至用随意绑着的长发已经有了不少白发。可是他就像是光华内敛的古玉,岁月无情,却不会夺走对他的钟爱。甘罗知道今时今日,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美男子,什么才叫真正的文气。
世间之人千千万万,各有各的审美,但是当他们看到这个人的容貌时,都只会不约而同地赞一声美。那美没有一丝女气,只有男儿的俊雅英气。眼角的细纹,鬓角的白发给这人添了些许忧郁的气质,惹人叹息。
“阿卿,这,这是……”甘罗结结巴巴地问道。
“这就是我邀请来的客人,宋玉。”荀卿笑成了一朵菊花,原本还算慈眉善目的老头,往宋玉身边一站,硬是比成了路边的狗尾巴草。荀卿也给宋玉介绍道,“宋老弟,这就是我来秦国之后新拜的小夫子。另外一位,是文信侯(吕不韦)之子。”
“阿卿,对不起,我没经过你们允许,就把大兄给带过来了。”甘罗这才找回了自己的舌头,和荀卿解释道。他心中暗道,如此仙人般的人物,单名一个玉字,实在是再恰当不过了。
荀卿当然不会计较这件小事,说道:“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多一个人又有什么关系?”
“看傻眼了吧?”尉僚一巴掌拍在甘罗的后脑勺上,嬴政心里暗爽了一下,他早就想拍了,不就是一个男人吗,有什么可看的。
“宋阿叔长得可真好看。”
“那可不,这位可是天下第一美男子,你可要多看几眼,出去也是一份谈资。你宋阿叔随便送你一件随身之物,你倒卖出去就能赚一大笔女人的钱。”尉僚一说,甘罗还真的十分认真地看起来,每看一眼都觉得赏心悦目,恨不得将此人变成玩偶,收藏起来。
“尉僚,别开我玩笑了,我现在可算是人老珠黄了。”宋玉开玩笑般地说道。他一开口,甘罗再次愣住,宋玉的声音也是极为好听,如鸣佩环,低沉中带着清幽。
“就你这样要算是人老珠黄的话,我和荀老头岂不就成了蔫了的老瓜瓢?”
“你说你自己就算了,拉上我干嘛?我可早就认清了现实,甭管什么时候,只要宋玉在,那女人的目光都是聚集在他那里,你嫉妒也嫉妒不来。”荀卿无奈地摇摇头,“小心惹急了阿玉,他一动笔就能让你臭名远扬。”
三位好友唇枪舌剑,斗嘴斗个不亦乐乎。尉僚突然问甘罗:“罗儿你可知道为何宋玉的笔这般厉害?”
甘罗不确定地回答:“难道说宋阿叔会写文章骂人吗?”
三位年过半百的长辈哈哈大笑,就连宋玉眼底的忧郁都变得浅浅的。甘罗更加困惑了,歪着脑袋等待他们的解释,
“宋玉不骂人,可是写出来的文章,比骂人还厉害。”尉僚神秘地说道,可就是恶劣地不揭开谜底。
“你可听过‘登徒子’的名号?”荀卿就见不得尉僚这样,直接为甘罗解惑。
甘罗点点头:“不就是好色之人嘛,我听过。”
荀卿继续说道:“当年登徒子向楚王进谗言,污蔑宋玉。你宋阿叔直接献上一首《登徒子好色赋》,不光表白了自己,还让登徒子从此变成好色之人的代称,那可真是臭名远扬,七国皆知。”
“不,我不知让他臭名远扬,而且是遗臭万年。”宋玉淡笑着说出让人脊背一寒的话,“你我的文章必然是会流传很久的,只要我的辞赋还有人读,他们就知道登徒子是一个好色之人。”
宋玉的话里充满了自信。若是玉儿在这里的话,一定会对宋玉佩服不已。因为两千多年后,哪怕是没有读过《登徒子好色赋》,也知道登徒子是骂人是色狼的词语。
“所以说,宁得罪小人,也不要得罪文人,因为文人的笔杆子太过厉害,而小人的迫害只会让你名声更好。”尉僚最后下了结论,甘罗和嬴政都若有所思,消化刚学到的道理。
嬴政对此嗤之以鼻,他将来可是地位最高之人,那些低下的文人有什么资格评判他?大不了直接下令不允许那些文人写文章时提到自己就行了。显然,嬴政也是个极骄傲的人,对于把握这股文笔的力量十分自信。只是这次,他低估文人的强悍了。
甘罗则是想着治国一定要掌握文人的喉舌,倒不是为了个人的荣辱名声,而是让这股力量为国家的安定和平贡献力量。
“走走,咱们回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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