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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筱晴身边,哭笑不得。
“谢谢你啦!”下课以后,在食堂吃饭的时候我对筱晴说。
筱晴摆了摆手:“和你无关,我早就看她不顺眼。”
我摇了摇头,没有再说话。我了解筱晴,她对朋友好,却总是要从自己的身上找些借口,以让朋友心安理得。但不知如何,我心里却隐隐有种不祥的预感。其实我并不喜欢以这种方式来解决问题——实际上,根本没什么问题是需要解决的——但事已至此,只能期望它朝好的方向发展。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感觉自己其实并不了解所有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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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阴谋与爱情》13
我花了整个秋天读遍了路易十四时期法国剧作家的传记,并逐渐在对古典文学的缅怀中淡忘了一个学期以来发生的种种不愉快。算起来,这也许是我大学生活中最平稳和安逸的一段日子了,每天只是上课,读书,恋爱,喝酒,丝毫不为周遭的变故而感染。到后来,我甚至开始有点喜欢这种准与世隔绝的日子。于是我开始怀疑,是否改变一个人钟爱的生活方式只是个时间问题,而并不涉及任何先天的因素。既然如此,我们又为何非要给自己的心态或喜好下一个死板的定义,用来标榜自己的与众不同呢?
刚入初冬的一天,潇潇突然邀请我去她家里吃晚饭。对此我很奇怪,因为她从未邀请过我去她的家里。她甚至很少和我谈及她的家人,如同我很少和她谈及我的家人一般。后来她告诉我,是她的父母很想见见我。对此我有些反感,因为我从来就不喜欢把父母搅进我自己的事情中。我很清楚潇潇也是如我一样的想法。但是我看到她恳切的甚至带点哀求意味的眼神,便立刻心软了。因为我明白即使她不情愿,这件事情对她说也很重要。和潇潇恋爱使我学会了一样以前从来不会做的事,便是妥协。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总是会对她妥协,而且是心甘情愿的。或许我是真的爱她吧。
我非常明白她的父母要见我的目的。这是一种再明显不过的姿态,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它意味着对女儿男友的接受和承认。但我却无论如何也高兴不起来。我说不清楚原因,但仿佛我并不希望我们之间的恋情需要经过某些人的首肯才算生效。可一旦冒出这个想法来,我又会狠狠的抨击自己一番——她是我爱的人,她的父母对我的身份的认可自然就是她的家庭对我们之间爱情的认可,这又有什么不妥?
我不清楚。在潇潇以前,我的一切恋爱都是偷偷摸摸的,巴不得父母能够默许我泛滥的早恋的感情。可当恋爱真正的合理合法的时候,我又自然而然的抗拒来自上一辈的任何关注。人自身的矛盾真是无法揣测。
无论如何,潇潇的父母还是要去见的,我不能保证让他们喜欢我,因为我不会刻意取悦任何人。我只是希望潇潇能开心。
登门之前,我甚至到商场买了件很体面很正规的衬衫,穿在身上,并到书店选购了一套昂贵的莫里哀全集,作为送给她父亲的礼物。他是戏剧学教授,自然会喜欢莫里哀。我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自然懂得这些晚辈见长辈的基本礼数。
然而后来的事实证明,这些准备完全是徒劳的。我根本无法让他们喜欢上我。从我进门开始,她的母亲就一直盯着我的一头染成红色的长发看个不停,眼睛里颇多不屑和鄙夷,对我说话的口气也多了些诘难和盘问,让我很不舒服。她的父亲稍微和蔼些,因为他是戏剧教授,和我有些共同的话题,但显然我的学识在他面前又太过浅薄。当我看到他的书架上整整齐齐的插着的一套和我手里拿着的一模一样的《莫里哀全集》,我便立刻明白这个精心选购的礼物不会有任何效果了。
晚饭的气氛是尴尬的,我不得不一直保持着僵硬的微笑忍受他们的质疑的目光。晚饭结束后我很快就告辞了,逃也似的离开了这个压抑的地方。
潇潇把我送到楼下。我抱着她,轻轻对她说对不起我尽力了。
她微微的对我笑,说我知道,对我来说这就够了。这样的你才是我喜欢的你。
于是我把她抱得更紧些,亲了亲她的额头。看着她裹着厚重的外衣跑回去的背影,我竟感觉到一种莫可名状的幸福。我想起一部美国电视剧里一个女专栏作家所说的一句话“if you find someone to love the you you love; well; that’s just fabulous。”(如果你找到了一个人,她所爱的你和你所爱的你是一个人,那真是太棒了!)
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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