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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的风险很大,没有考察清楚你要做的有没有利益保障,我们钱庄可不敢借给你钱。”这个沈天启做起生意来就不呆了。
“那你想怎么样?”你敢漫天要价,莫菲菲迟早会落地还钱的。
“先让我跟你一快去广州考察之后,我再考虑和你合作。”现在沈天启学精明了,凡是莫菲菲想做的生意,插一脚总没错。
果然是敏锐异常的商业嗅觉啊,算了,反正也不第一次便宜他了。便宜他总比便宜别人强吧,反正她也吞不下这么大块的蛋糕。
“老板,你们在谈什么?”其美人借给他们上菜的名义凑了过来。
“我们要去广州,你去不去,现在去正好可以赶上吃荔枝哦。”
“我……我就不去了,老板记得给我捎瓶荔枝蜜回来就行了。”其美人有些心虚地道。
看着她的背影,莫菲菲觉得一丝奇怪,居然能抵挡得了新鲜荔枝的诱惑?况且平时这美女可没少央着莫菲菲下次出差带着她啊,这次自己主动邀请,她居然无动于衷?到底是哪里不对劲?但是要去广州的喜悦已经冲淡了莫菲菲的疑虑,这个问题瞬间就被莫菲菲抛到了脑后。
三日后,莫菲菲和沈天启,带上了出差标准人员装备:莫菲菲的保镖大雪小雪和狗腿子小林子,沈天启的助手端木雄,静悄悄地向广州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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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开始在旧章节的基础上开始更新新的章节。还是希望老读者看看前面大改过的,算是温书吧:)
最后感谢大家不离不弃的支持。
重新更新后一定会完成这篇小说,以后每周保底5更。
第七十二章 初到广州
更新时间2006…11…5 22:45:00 字数:0
莫菲菲记得有闻名遐尔的话说“生在苏州,穿在杭州,吃在广州,死在柳州。”可见广州给人的最大印象就是美食之城。广州近海,气候温和,物产丰富。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一点造成了广州人特别好吃的习性,除了家养的鸡、鸭、鹅、猪、牛、羊外,天上飞的,地下爬的,山里长的,海里生的,只要能吃,广州人就有办法制成美味佳肴,吃进肚子里。有段时间席卷全国的某传染病,据说就是广州人乱吃一种野生动物从而传染了病毒引起的。但是这也阻挡不了粤菜的生猛鲜活,清淡适口,原汁原味的美名。
想到这里莫菲菲不禁流了一口口水,在现代的她也曾从广州上空飞过,但因时间匆忙没有停留,一直引以为憾。来到古代的这几年虽然享受了不少美食,京城也有出名的粤菜馆,但始终不如能亲身到美食之乡去大块剁颐来得痛快。所以决定这次一定要吃遍广州,不辜负此行。
这次一帮人共坐了两辆马车,开路的是端木雄,大雪小雪步后尘。这次出差没有危险,走的都是阳关大道,所以沈天启在莫菲菲的压迫下,也没有委屈自己,选择了舒服的马车。莫菲菲的马车上共坐的自然是她的贴身小厮小林子。说到底小林子还是个半大孩子,一想着去传说中很富裕很开放的广州,简直是雀跃非凡。一路上就看到他探头探恼的往车窗外望,问了无数个问题。由于官道够大,人稀少的时候两车就并行,因而耐心的沈天启也时不时一一作答。
不知道为何,沈天启觉得这趟出差就像一段轻松的旅程,真希望脚下的路永远也走不完。这与自己平时惜时如金的风格极为矛盾,要知道他沈少爷可是一分钟一百两上下的人啊。
但是无论他怎样地不情愿,广州城还是在其他几人的期盼中到达了。
一踏进广州的城门,就仿佛闻到了空气中弥漫的海腥味,不由让人精神一振。由于处在最南方,这里的气候夏长冬短,常年日照充足,最大的好处是省了不少衣料钱,副作用是,这里的原住民皮肤都比较黑!与京城百姓骨子里透出的大气而闲散不同,街上的百姓都显得极为忙碌,吆喝的声音也是中气十足的。就连提着鸟笼遛弯的纨绔们见了旁人也是笑眯眯地打招呼,一点没有京城大少端着架子拒人千里之外的矜持。广州,真是一座鲜活的城市!
“新鲜出炉的叉烧包,十文钱一笼。这位大婶,要不要拿一笼?”是路边的点心摊在兜客。
时值上午十点半左右,一群人已经吃过早餐,要去吃午餐也早了点,但是闻着满街的香味,小林子不由央道:“少爷,走了两个时辰的路又累又渴,要不我们到茶楼吃点东西?”
莫菲菲也是暗咽口水,直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