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第3/4 页)
闭,手指拨动着,身体摆动着,加上头上的莫西干,整个一个疯魔附体。
方宇晨脸上抽动一下,算了,他还是看看那个还算正常的吧。
“吉米,贝尔签约单飞后,这两月你们做什么了。”方宇晨坐在了摆弄键盘的吉米身边。
“我们去给其他一个乐队帮了一下忙,那面有意思同我俩合在一起,不过巴特勒嫌弃他们的主唱太渣,于是。。。。”
吉米耸了耸肩。
“我这两个朋友都是新手,他不会也撂挑子吧。”方宇晨看看那个正在疯狂的摇胯扭动的疯魔。
“两位都是大美女,怎么可能,你懂的。”吉米挑了挑眉。
“那可是我的朋友,他看的着摸不着,逗比可能不痛快,算了,不提他了,你这次回来打算好好走走吗。”
相对于那个逗比,方宇晨打电话给吉米就是一句话,也该会家看看了,吉米一向很是向往华夏,他是第二代移民的后代,没有他踏上过华夏的土地,因此很是向往。
方宇晨为了将这两位勾来也是投其所好了,好在都奏效了。
“嗯,看到了这个院子,还有这些装饰的小件,我更有这个想法了,这也是我来的目的。”吉米向往的看看门外,从敞开的大门可以看到很有华夏风的院落。
方宇晨心里微微得意了一下,这两个同伴如果不是各有各自的弱点,他还真是不好将他们勾引来。
方宇晨给吉米和巴特勒留下了两个曲谱,让他们研究去了,对于他们在蓝调、乡村、摇滚、说唱都接触过都演奏的人来说,这几首歌不算有什么难度,巴特勒用欠揍的表情表示,s。
“这些歌你写了多久。”看到方宇晨过来,明初寒手拿曲谱抱膀微微的偏头好奇的眼神看着他,这个人如今打破了她关于皮囊好往往是草包的一贯认识。
“没有多久吧,三年吧。”方宇晨只能这么回答,留学过程中的产物,以后谁问都是这个答案。
虽说,很多歌曲都在他的脑海里,但是他就像修补文物般将这些歌曲全部整补好,谁说这是个容易的事站出来,方宇晨保证不打死他。
“这几首歌三年,值了。”明初寒轻轻鼓了鼓掌,她当真是佩服的,这几首歌的歌词明显是精心雕琢出来,没有经历没有想法的人根本写不出来,曲调优美风格差异明显,很明显方宇晨不是只擅长一种曲风的。
“这是我看到的最有流行气质的歌曲了。”夏涵玉手轻拍,也加入为方宇晨点赞的行列。
“过奖了,只有和铉之后才能看出来最后的效果,我们的时间颇为紧张的了,现在就开始吧。”
方宇晨向着几位拍了拍手。
当先排练的天涯这首歌,这首另一个位面爱乐团演唱的歌曲,节奏快速,歌词郎朗上口,是音乐节上最会被观众接受的歌曲类型,相对演唱的难度真不是太大。
不过前面副歌部分方宇晨对于原有的部分不是太满意,这个部分要修改。
逗比舞动贝斯,这哥们真是舞动,吉米控制键盘,方宇晨坐在架子鼓后面,而夏涵拨动电吉他,四个人开始他们的第一次合练。
夏涵在学校里是学校里只加入过一个都是女子组成的乐队,不过存在时间不长,后来这个全是女子的乐队没有p过一个全是由全部男同学组成的乐队。
她的吉他水平足以撑起吉他手的重任,不过乐队里的贝斯手和鼓手,水平差了点,这方面确实是女孩子相对弱的环节,最后这个乐队也是寿终正寝。
因此,夏涵很快就是进入了状态,第一遍她少有错漏,第二遍就是同方宇晨等人的配合极为的合拍了,颇为的默契。
整个快节奏的乐曲难度不大,对于方宇晨等人来说完成的颇为顺利,整个动感十足的韵律给一旁观看的明初寒很好的享受。
第三遍明初寒就上台同众人合练了一下,开始的副歌部分就由夏涵的电吉他为明初寒伴奏,到了主歌部分,方宇晨等人加入进来。
两遍过后,明初寒将这首歌悟透了,这首歌已经有模有样,明初寒演绎这首歌轻松愉快,其实这首歌没有完全展现出她的音色和音域,不过作为音乐节的曲目足以了。
三遍合练过后,巴特勒、吉米都向明初寒竖起了大拇指,乐队的合练最怕遇到一个乐感不强的歌手,那么乐队就得陪着不断演练,最后一天下来累的。
不提歌喉,遇到一个乐感好的歌手那是乐队成员的福气。
方宇晨没有加入赞扬的行列,他正在想着什么,明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