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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尘而去呢?却傻乎乎的呆立在原地招惹事端,真是无事找事,自讨苦吃。我当时若跟随那几个骷髅帮的蒙面人绝尘而去,那该死的何伯只能看到我的背影,这样,那家伙就不能信口开河胡乱指责我是杀人犯了。谁叫我鬼迷心窍一般呆在原地发愣呢。这难道说就是命,命中注定该有的劫数,无法闪躲避开吗?”
漆黑,是这家酒店的特点。尽管是大白天,酒店饭厅还是显得阴森黑暗,虽说不是伸手不见五指,但要看清楚酒店里的东西都得凑上去瞪大眼睛才能看清楚。这家酒店除了店门之外,几乎没有其他的采光点了。酒店给人一种压抑潮湿的感觉,象一个死气沉沉的墓穴。
酒店饭厅屋顶蛛网绳结,墙壁经过漫长岁月的烟薰火燎,也象抹墨一样污秽不堪,让人感觉到很不舒服。厅堂上横七竖八放着二十多条板凳,看得是使用一百几十年以上的老古董,俱黑得显灰的颜色。那盛茶的茶杯茶壶,茶垢厚得可以用指甲刮下来,似乎是从来没有清洗过一样。
酒店用具简陋可以忍受,更离谱的是酒店门口左侧几丈外的地方耸立着一座茅坑,虽说给往来旅客提供一个方便的地方,但让到这家酒店吃饭的人感到很难受,因为一阵风吹来,那茅坑中的秽气隐隐约约可闻,令人大倒胃口。
酒店门口右侧是个猪栏,与猪栏相邻的是一排鸡笼鸭舍。此时正是晌午时分,饿急的畜牲热闹非凡,猪嚎狗吠,鸡鸣鸭叫,好一幅农家乐的喧嚣画像。
这是淮扬连接河南的一个官道要冲,这条路自古行商马队络绎不绝,贩夫走卒不绝如缕。路边只有这一家叫“来福”的小食店。由于这里离城已远,往来顾客走到此处已没有选择的余地,那怕来福酒店非常肮脏龌龊,也只能将就了。前不巴村,后不近店,你就看着办吧。这家“来福”的环境确是糟糕透顶,可是一般旅客若不在此处落脚,不知要走多长的路才能遇上第二家酒店。
邵竹君从瓜洲县衙脱身出来,跑到这里,又累又饿。虽说这家“来福”的小食店破落陈旧,一切不如人意。换了别人也许会掩鼻而走,但邵竹君是个武夫,性子随和,对这家酒店难看的环境就没怎样计较,反正他又不是在此长住,酒店破烂得如同猪笼寨也不关他的事。他将就应付一顿,吃完就走。
邵竹君坚信,无论怎不样不洁的东西,煮熟了就可以了。
这家“来福”小食店也没有什么东西可卖。店主人对往来的顾客声称:今日只供应馒头和狗肉!
邵竹君看见店主人店前店后养了不少鸡鸭,就叫店主人给他宰一只鸡下酒。店主对他说,今日只卖狗肉,不杀鸡。他有很多狗肉,卖完狗肉再说。你要杀鸡也行,二十两银子一只鸡,要不要?
邵竹君吐吐舌头,二十两银子够一个农户过四年小康日子了。他就是疯了,也不会花二十两银子吃一只这样昂贵的“金鸡”。邵竹君不想做冤大头,只能点了一盘狗肉,十个馒头,外加一壶浊得如米汤一样的村酿家酒。
邵竹君也不用酒杯斟酒,直接张叼着酒壶喷嘴鲸吞虹吸,才呷一口,立即眉头紧皱,他已来不及吐出来,因为他喝得太急的缘故,觉得那酒的滋味不对劲时,一大口酒已冲过喉咙,直达胃底了。
这浊酒除了淡得乏味之外,还有点酸,那肯定是经过掺水后又很长时间没卖出去的酒才有这种怪味。
“切,这是什么酒?你没搞错呀,不会把醋拿出来卖给客人吧?”邵竹君皱起眉头不满地瞪了店主人一眼。
店主人立即拿起肉案上的菜刀,好象邵竹君是欠他几百两银子没还的老赖一样。总之脸目可憎,说多可恶就有多可恶。
邵竹君见店主人反应这样激烈,有点意外,叹了口气,没跟这蛮汉怎样计较。也许在这穷乡僻壤,只能吃这样糟糕低贱的东西了。邵竹君感到他惹的麻烦已够多了,不想再招惹这店主人,为一顿饭大动干戈,至于嘛?
邵竹君抓了块狗肉放到嘴里便啃,啧啧有声,硬是咬不开这焦黄的狗皮,不禁又眉头一皱,笑道:“这是多少年的老狗,肉质这么坚韧,厉害厉害。”
店主人咪着眼睛冷笑一声,用力把刀一剁,竖在肉案上。他这动作好象威胁邵竹君一样,别惹我不愉快,否则有你好看!
邵竹君放下狗肉,辨开一只馒头放在嘴里慢慢嘴嚼,馒头又硬又糙,好象木屑一样难吃。忽觉坐在他对面一个客人看猴戏似的盯着他吃东西。邵竹君觉得有点难为情,只得低下头颅,心不在焉地吃着馒头。心中诸般杂念纷至沓来,这人一面馋涎欲滴的看着我吃东西,什么意思,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