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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海贼方国珍叛乱实行海禁政策的时候,当时没有引起什么负面效应。海禁虽然切断了许多渔民的生活来源,但由于大量渔民被收编入伍,事实上是由国家供养起来,所以大大地缓和了由海禁造成的矛盾冲突。嘉靖年间实行海禁,打破无数渔民和徽州海商的饭碗,当这些人为生计被迫干走私贸易这一行时,明朝政府却一律简单地将他们全部当作日本的真倭寇处理,进行残酷镇压。
那么,类似郑和下西洋的航海贸易为什么却在明朝嘉靖年间被禁上呢?在明帝国内部,虽然分成海禁与反海禁两派,存在着对商人远航贸易商业行为持有不同意见,但海禁派最终占据优势。一些所谓“忧国忧民”的海禁大臣认为航海是一项净投入没有产出的事业,是一件无利可图的赔本生意,是一件祸国殃民的事。
据统计,永乐年间,郑和下西洋的时候。新建和改建约二千艘海船,每只宝船造价约五六千银两,船上装载的各种赏赐物品更是花费很大。到了明宪宗时,又打算下西洋,宪宗皇帝下令索取郑和下西洋的档案资料,但是这些材料却被车驾郎中刘大夏藏匿起来(最后一把火烧了),这位敢于抗上的官员的理由是:“三保下西洋,费钱粮数以千万,军民死且万计,纵得奇宝而回,于国家何益!此特一弊政,大臣所当切谏者也。旧案虽存,亦当毁之以拔其根,尚何追究其有无哉!”这位官员竟敢直指下西洋为“弊政”,可见明朝内部缺乏远见且反对航海所谓“正人君子”非常多。
而事实是,在停止国家组织的下西洋活动的同时,海洋也被封闭起来了。从明朝开国到第七次航行结束,明朝的海洋政策存在着一个十分突出的奇怪现象,一方面是国家花费巨资打造庞大的舰队,三十年间七下西洋,另一方面则是严厉的禁海措施,一再下令“仍禁频海民不得私自出海”、“海道可以通外邦,故尝禁其往来”、“禁频海民私通海外诸国”。对于沿海居民的海外贸易,下令“严禁绝之”。明成祖继位后,一方面大张旗鼓屡下西洋,另一方面却是下令不许沿海军民“私自下番,交通外国”。总之,下西洋只是皇家的特权,它对于海洋拥有绝对的权力,百姓断不可染指。皇家之外的海上贸易,更不用说海洋探险,有严刑峻法等着呢,沿海居民徒唤奈何!所以说,中国失去海洋的原因,主要的并不是战略重点的转移、财政限制和有论者所谓的“黄色文明”,而是明朝统治集团对于海上活动的国家垄断。
明朝海洋政策失败的原因是国家放弃了国家经营,同时不准民间经营。
明帝国对人民海上活动进行禁锢。虽然民间在有明时代有数千万无名英雄冒着违反国家法令的危险,凭着勇气和求生的欲望,赤手空拳,乘风破浪,到海外开拓新世界。但是无一例冒着杀头的风险,随时遭遇朝廷残酷镇压。
正是皇权的无限和绝对,正是国家对海洋权益的垄断,才是导致中国失去海洋数百年的原因。对人民海上活动进行禁锢──片板不能入海。这种政策与葡萄牙和西班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明帝国,从事海外探索和海上活动是犯罪行为,人民一出海便成为罪犯,而在葡萄牙和西班牙,出海的罪犯因为有所发现而成了民族英雄。
自宁波朝贡事件发生后,当时的内阁首辅夏言等人竟将这件事情的全部罪过,归咎为市舶司的存在。夏言认为,“倭患起于市舶”,要是没有这个执行对外贸易的什么狗屁市舶司,日本人就不会跑到大明朝来,他们不来,哪里会发生这些事情!所以,夏言强烈建议,撤销置市舶司。
嘉靖皇帝(明世宗)也是脑子进水,居然认为夏言说得很有道理,于是就在当年,把沿海各省的市舶司都给撤销了。
后来的事实证明,嘉靖皇帝这个举措是极端愚蠢的。它非但没能让倭寇们自行从中国的土地上离开,相反,它成了明朝中期“倭患”日趋严重的最主要的原因。关键是打掉无数渔民和徽州海商的饭碗,生计无着的沿海百姓被迫沦为“倭寇”。
只要有利润存在的地方,就必然会有商人。与日本人的长期交往,让许多沿海地区的富商大贾们都见识到了彼此贸易所能带来的丰厚利润。不少沿海豪户,都建造有巨型的船舶,进行着大规模的走私贸易,“法不能止”。
这些走私贸易存在的本身,其实是对明朝严厉的海禁政策与抑商政策的一种拨乱反正。大明朝实行的海禁政策,本身是违反了人性,违反了社会的常态的。
与富户们的大规模走私相伴的,是明代中叶的政治腐败,遍地贪官。土地的兼并程度尤其严重。沿海许多苦于生计的贫民,因此也纷纷入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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