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第3/4 页)
不记得,回来的时候,我给了你一串22颗贝壳做的项链?那项链上的每一个贝壳,都是我那天晚上,举着手电筒,一颗一颗在沙滩上找来的。项链拿回来,我从来没见你戴过,上次帮你搬家,你指着一袋子杂货,说不要了,让我帮你扔了,那项链就在袋子里面。”
她转移目光,看向了别处。
“你的这个生日,是在四年前,那照你说的,这四年,你一直琢磨着怎么证明你牛逼给我看。好,让我想一想,毕业那天,我们喝多了,就在这小饭馆里,我拉着你的手,哭着说好歹我们还在一起,你也哭着说,是啊,咱们得永远在一起。那么,那天你流的眼泪,还是不是真的?我找不到工作待业在家,饿的一包泡面分三次煮,水煮肉片里的辣椒都能当顿饭吃,不好意思冲他张口,不好意思跟家里要钱,就天天跟你蹭饭,你那时候说,一辈子养我也没问题。你那时候的同情心,还是不是真的?你在酒吧里跟人吵起来,我掀桌子上去跟人打,简直跟泼妇一样,我男朋友上来劝我还冲他嚷嚷:傻逼你丫让开。那时候在旁边坐着看的你,是真害怕,还是兴致勃勃的在旁观?”
她还是不说话,神色复杂。
“真牛逼,姑娘你真牛逼。”我想努力忍住,但声音里带出了哭腔,“我是外冷内热,你是外柔内阴,我们实力太悬殊了。”
“当然也有很好的时候……”她眼眶也红了。
“别,别逼我回忆起好时候。”我打断了她的话。“想起来,我会觉得很恶心。”
我看着她的脸,想起了我们成为朋友的那天。高一,军训第一天,我和她都迟到了,长着一张壁虎脸的教官很酷的指一指墙角,说,“自己去站着吧。”
我和她乖乖的站在墙角,看着还不熟悉的同学们在大太阳底下被晒的七荤八素,突然觉得自己很因祸得福,我扭头看看她,她正无聊的用脚尖推着脚下的土,我跟她说,嗨,我叫黄小仙儿。她抬起头看着我,傻乎乎的一笑,说,“我好像快中暑了。”话还没说完,她就倒了下去。
我站起来,轻声说,“我先走了。”
她呆立在远处,一动不动的看着我,眼里不是没有歉意的,但我知道那歉意太遥远。
这一离开,再没有什么理由见面,此前的所有知己话和好时光,种种曾经是密友的证据,都将随着我的提前离开统统翻供不算。等到我们七八十岁将死未死的时候,有一天坐在养老院的花园里,被医生护士们随意参观,会不会突然想起对方,继而想起今天的对话。那时候,我或许会觉得,就一生而言,我们此刻的憎恨和误解是多么的主观,本来,本来可以在这花园里,衣着邋遢,头脑混乱,存在感所剩无几,但至少身旁,坐着她,可以三言两语的聊聊天。
但此刻,被恨意驱赶的我,却一定要迈出这离开的第一步,连“再见”两个字,都不齿说出口,只能奢望,有朝一日,九泉下碰到她,可以很平和的说一句,“有空么,一起喝杯茶。”
最后,卖冬瓜的人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真身渐渐发冷僵硬,魂魄无能为力,只能大哭着离开。
只能大哭着离开。
7月11日 星期一 暴晒
经历了昨天和闺蜜火花四溅的一役后,今天的我很萎靡,到了公司,就一直缩在椅子上一动不动玩祖玛,玩的都快天人合一了。
隔壁的王小贱突然踹了踹我们两个人中间的隔板,我手一抖,打错了一颗球。
“你丫干嘛啊!”我纵身一吼。
“你看!”王小仙平静的声线中带着一丝不平凡的激动。我凑过去一看,他电脑上有一张十几岁女孩的照片。
女孩长的不好看,确切说,是很不好看。谄媚点形容,就是长相误入歧途版的周迅;刻薄点儿形容,就是用过护肤品的少女版马加爵。我不认识长相让人觉得这么饿的孩子,但是她空荡荡的眼神却让我觉得很熟悉。
“你梦中情人?”我问王小贱,“可以啊,口味很不凡嘛。”
王小贱很兴奋,“认真点儿,你猜这是谁?”
“那,我猜这是你。”我想都没想便说道。
王小贱瞪我一眼,“啪”的把照片关了,“我决定不和你分享我的欢乐了,你散开吧。”
“别别别,求您舍身娱乐我一下,这是谁?”
王小贱重新把照片打开,“这是李可小时候的照片。”
我顿时激荡了,云雾层层散开,上帝向我所在的区域播撒下大片大片的欢乐。
传说中的“女大十八变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