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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赫然发现,舞台黑色的台面上,一条赤裸的手臂断肢,白得没有血色,手心向上,孤零零躺在那儿。纤纤手指,冰肌玉骨,玫瑰红的指甲油在灯光下荧荧闪亮。这段吓人的残骸,显然是属于某位年轻女子的,她那娇小玲珑的小手,好似鹦鹉的爪子。在她的手腕上,环绕蓬蓬松松的绿色羽毛,那些绿荧荧的羽绒,柔软而又轻盈,它们仿佛是活的,还在微微颤动呢。
那只小手,它真冰凉,为什么身体不见了,怎么会这样呢?四下搜寻却找不到“鹦鹉女郎”,他饱受惊吓,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死盯着那只死人手,他冷汗淋漓,狼狈非常,忍不住小声咒骂:“真见鬼。”
“这儿确实有鬼。”林先生语调沉稳,随口附和道:“快走吧,咱们去捉鬼。”他看似不慌也不忙,一手抓住陈炜的手,另一只手牢牢捉住光标的胳膊,他领着两个年轻人匆匆离开。
猛地一把推开玻璃雕花的木门,光标他总算是“逃”出了“天堂”。一层的船舱通道展现在他面前,一眼望不到尽头,他站在朦胧灯光下,越发感觉前景黯淡。心情很不好哇,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他冲着老同学翻了翻白眼,那意思是不想盲目跟随“林大老板”继续往前走。他不想再担惊受怕,宁肯就此回头,他打算退回甲板,陪伴哥们吉祥“晒月光”,管他以后怎样呢。
陈炜沉着脸,闷声不响,他老早打定主意。面对困境,决不能坐以待毙,越战越勇,方显男子汉气概。他设想,沿着“黄金”号上的蛛丝马迹,搜捕那个隐藏在“海市蜃楼”迷雾中的神秘主人。于是,他马上避开光标的目光,迈开大步,主动领头向前走。
林先生望着他的背影,他是心中有数,立即低下头紧紧跟上。光标愣了愣,无话可说,也只得硬着头皮赶紧追上去。一行三人,马不停蹄,行色匆忙地穿行在长长的船舱通道,他们很快寻找到下一个出口。走着、走着,陈炜停下脚步,他弯腰从金属舷梯下方的血泊中,抓起一把金灿灿的子弹壳。他摊开手掌,仔细察看它们,日光灯的白色灯光,忽明忽暗,频频在他脸上闪烁、跳动,他的脸色显得惨白。“这里有一支部队,是吧?”他冲着凑近的林先生,低声追问。
“不是正规军。他们是海盗。”林先生不加思考,语气肯定地回答陈炜的问话。
“海盗!”光标真是吃惊,他忍不住失声嚷道:“怎么这里还有海盗?我的老天,情况不妙呀。”陈炜看了看故意大惊小怪的老同学,什么也没说,继续领头向前走。经过嵌在墙壁上的消防橱柜,他再次停下脚步,歪歪脑袋他略微想了想,忽然抬腿“咣”一脚蹬开白色油漆的木头门。二话没说,他“呼”地猛然拉开柜门,眼前的景象令他倒吸一口冷气。好家伙,门里面居然坐着一个人。
“啊呀?!”只听见尖细扭曲的嗓音,一声惊叫。与此同时,三个人连连向后退缩。定睛细瞧,他们看见,那是一个年轻英俊的男人。他有一头短短的黑色卷发。他穿一身挺括的白色西服,上面伤痕累累,血污斑斑。他怀里抱紧一瓶红酒,透过深色的玻璃瓶子,酒色暗红如血。他睁大眼睛,瞪着他们三个人,他显然已经死了。
“噢,天哪,原来你在这儿?”林先生望着他喃喃说道,他十分难过地摇摇头。
“怎么?你认识他?他是谁?”陈炜小声问。
“嗯,福特先生。他是负责我客房的服务生,一个手脚勤快的好人。那瓶红酒,是我送给他的。那天是他生日。天主哪,可怜的家伙,唉!”林先生说着,不禁大声哀叹。
陈炜没有再询问什么,他轻手轻脚,从尸体旁边取走红色油漆的消防斧子。眼巴巴盯住老同学手中,那把血迹斑斑的消防斧,光标顿时胃里一阵恶心翻腾,手脚也随之麻木冰凉,身子软绵绵的,他无力地靠住墙壁。他看见,林先生疾步走上前去,他为福特先生扶正金色的领结,又为他合上双眼,小心翼翼替他关上柜门。“吱嘎”一声关门的声响,那么的轻微,可是在光标听起来,却情同一声惊雷,唬得他打了一个寒战。
陈炜把消防斧子紧紧握在手中,用力挥了挥,大声说:“走吧。”林先生看着这位手握“利器”阴沉沉的高大家伙,赞赏地连连点头,他赶紧前面带路。光标咬咬牙,一声不敢响,他横下心来坚持跟上。阴影笼罩在心上,三个人加快脚步,在船舱通道一路急行军,很快拐过几个弯,走下舷梯。黑暗里忽然跳出一个蜃城使者,他的个头和衣着打扮,活像吉祥的表弟小福儿。
一把铮亮的匕首,顶住林先生的颈动脉,他用眼角的余光观察,随后淡淡地一笑,坦然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