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末世来临(24)(第1/1 页)
毕竟之前离歌不知道这个男人特么的是个精分,从科学的角度来说他这个算神经病,但是自从离歌死后成为任务者,还能用科学解释吗?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精分并不算是精神病。
离歌心里做好决定咬了咬牙:“系统,给我来一支麻『药』。”
系统:“10积分,要不要?反正末世这种东西已经过时了,有治愈系以后根本不需要再动手术。人类进化体质也上身一个层次。”
离歌一边胡『乱』揍这达奚:“这么贵,你怎么不去抢。”
系统:“爱要不要,你眼前这位现在可是第一位进化的新人类,而且还是丧尸王,你现在打他只不过是挠痒痒,过一会就恢复过来了。我们的口号是,商城出品,质量保证!”
离歌:“快点拿来,打得我手也很累。”
——叮,扣除10积分,余额3990分。
又白做任务了。
离歌接过用针筒掀开被子,发现达奚眼镜不知道跑哪里了,头发也是『乱』糟糟的,感觉呼吸不过来似得。
离歌也不管那么多,直接抓着他的大手往手腕的静脉打入麻『药』。
过程只用了几秒钟,达奚就趴在床上睡着了。
离歌把针筒随手丢在垃圾桶里,
又把达奚翻过来让他平躺在床上。
离歌直视着闭着眼睛的达奚,脸『色』有些『潮』红,被闷的。
离歌:“系统,s市有没有研究所。”
系统:“有啊,你根本进不去,人家现在专门有人把守,指纹也是入库的。”
离歌:“所以我还是得去a市研究所。”
早知道达奚是丧尸王离歌也不用跑来跑去的了,还有两个多月,就是世界崩溃的时候,在男女主跟达奚之间,离歌选择了达奚。
趁大家都睡觉的时候,离歌连夜把达奚扛出了基地,用了个隐身符去了她2个积分。
又去偷了一辆车连夜赶到a市研究所。
到a市研究所的时候,跟前几天来的一样,一点都没变,看来『政府』已经放弃这所研究所了。
离歌看了看达奚手腕上的表,已经显示2135年6月11号凌晨4点钟。
离歌到了实验楼底下,赶紧把达奚放在手术台上,穿上防尘服,戴上手套,拿着工具,测量达奚的心脏、血压、体温,又从达奚手上抽了几管血,研究、记录。
如果此时有一个人帮忙她就能更快了。
离歌看到达奚的细胞正在缓慢的生长,离歌确定按照这种程度长得话,估计能活个两百岁不是问题。
接着又抽了达奚300cc的血,提取了其中的基因。
终于忙活完,离歌脱下衣服手套,伸了个懒腰,拿起达奚的表看了看,已经早上八点钟了,忙活了四个多小时,终于搞定。
丧尸王的任务算是完成了。
离歌洗了个手,坐在达奚旁边的手术台吃起了面包,吃的太久达奚做的饭,现在觉得面包有些难以下咽。
但还是把面包吃完了。
系统这时候却出声了:“宿主,你不是说,你要证明自己的魅力,让反派自己跟自己吃醋的吗?”
离歌吃完喝了口水,又洗了手,才说道“我说的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这话你能信?”
系统:......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