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美貌难挡(第1/2 页)
上课期间的宿舍楼分外安静,学生们的课不是一起上,宿舍里不时有外卖小哥同书童进进出出,春华毫不突兀的上了楼,很意外的看到李贝尽然在宿舍里坐着。 一个人,下巴红了一点,今天的他一把头发编成了大大小小的小辫子,汇总到头顶用紫金冠系了,额上一根红缎子底金制花丝二龙抢珠抹额结一根大辫子坠了一溜儿红色的珊瑚珠,越发显出猪油脂的脸,福娃娃的容! 退是不行了,他显然心情不好,春华老实的卷起地毯往旁边走去。 “叫你不要丢我的脸你就买的这?”李碚看她像看什么脏东西,眉皱的死紧。 “放心,她们都不知道我们同您住一起,我原本在这天一没脸,不用担心丢。”春华有些没好气,就是再忍气吞声,见了李贝那张脸也得火冒三丈。 有本事叫学校不要安排住一起啊,德行! “你心里在说我,你说有本事不要住一起——” 李碚眼睛直直看着她,忽然又高兴起来,“东西呢?” “什么?” “你说我缺的东西,礼物,东西,给你钱买的!” “那个啊!”春华心下一紧,“我去拿!” 她同绮霞出去买汤婆子前看过那个钱袋,里面是厚厚一袋金叶子,小小一袋有半斤重,那算250克,换算成她来时金价算,差不多十二万,抵得上狗男友三年送的礼了,这样的人比贾宝玉还狠,她当时就知道这金子动不了,这样人的便宜占不得。 于是偷偷的肉疼的自己出钱买了个精致的彩瓷铜内胆的手炉,不甚出彩,上面却嵌了一句很好的王维的诗,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花了一片金叶子,还好,羊毛出在羊身上。 李碚见了红布套,先是一喜,再看这素素的青花暖炉,显然是用了心了,便有些高兴,只是他不多言,“那么多金子你用这个打发我?” “您说笑了,为您服务是我的荣幸,提钱,提啥钱,俗!”不要找麻烦那就万事大吉了! 李碚打开手炉,只见里面就是自己那袋金叶子,李碚顿时沉下脸,“东西有点意思,爷送的东西还没有往回收的,看不起我?” 春华眉头一开,好家伙,这小费要逆天了! “谢李爷的赏!”她主动拿起锦袋,心里琢磨下次有机会去长安好好给她买点什么,这一百多片金叶子拿着烫手! “走吧,记得,你跟你堂姐不准再带别的人进来,这次搬家就算了,再有一次我打断你的腿!” 不知为何,李碚又生气了,春华点头应是,开口便说,“我先上去了?” 读书才是最重要的,读书使人进步,读书使人有前途,书中自有黄金屋,她翻过堂姐的书,以她现在的水平,天一有点困难,但毕竟才毕业,底子还在,四年以后拿个介绍信考个一般的学院不成问题,要有人帮,考天一也不是不行,加油,握拳! 却不想她忽然眼前一黑,被李碚压在沙发上。 当时就懵了! 这是什么情况,一言不合就开亲! 然后夸张的是她竟然是混迹在女生宿舍的校方允许的一个老爷们儿!! 老爷们儿! 春华心下一惊,趁李碚不留神迅速往楼上跑去,迅速关门上锁,而李碚也被惊醒,惊吓一般跑回了自己寝室,惹得葡萄出来查看。 “主上!” “没你的事儿!” 外面再没了动静,春华躺在床上,厚厚的棉被蒙住头。 事情可以理一理了! 首先,这李贝是男的,还是个地位很高的皇亲国戚,地位肯定胜过稀眉弄眼的主子。 其次,这李贝竟然有点喜欢她! 可,为什么呢? 不是说她不好,当然,她于春华那是五讲四美的有志青年,但她如今才八岁! 八岁! 而李贝,虽然看着比他高出半头,但年岁同自己应该相当。 最多10岁的男孩子! 大宣宪法提倡晚生晚育,结婚登记男不得低于21岁,女不得低于19岁。 提这点只是要说明一个情况,一般这个年纪的孩子不会有这样的情况! 他究竟为什么会喜欢自己? 当然,她是个美人,现在是个美童,美妹,不然当年也不会在医美遍地的21世纪叫狗男友心系三年! 她长的是很出色! 她堂姐大而有神的凤眼,那样的眼睛,她也有,只是相对细致了些。 于家妈妈是彻头彻尾的绍兴那片的人,皮肤细腻,眉眼精致,带一丝妩媚,像阮玲玉。 她这张脸也算混血,南北混血,鼻梁高挺,眉眼轮廓清晰,又肌肤细嫩,她遗传了阿爸的眉眼,阿妈的唇和皮肤,且骨架纤细,虽高挑但肌肤丰盈,当然不是肌肉! 五官协调有英气,是个上镜的脸,拍个写真也能夸几句有林青霞的风韵。 但,李贝这样的身份,什么样的人没见过,怎么会喜欢才刚满9岁的她? 这不合情理! 从狗男友身上,她深刻的发现一个问题,凡是不合情理,绝对是有问题! 当然,她的想法并没有得到解答,过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只听外边响起乒乒乓乓的声音,似有人在打包。 春华鸵鸟一样窝在被窝里,不一会儿,只听耳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