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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第2/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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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琥国的日子是清闲的,不需要陪小鬼念书,也不用往返与皇宫和应府之间。每天只要静静地呆在泺源殿,思卿每天都会陪在我的身后,但莫言却时常消失不见。

我之前以为,他是千疏墨天派来监视我的,但来到琥国皇宫之后,他却是不再跟着我。只有每天到天黑的时候,他才会出现,我知道,他是去打探消息去了。

自从发现莫言的武功极高之后,我就明白千疏墨天给他的任务,绝不是监视我,这么简单。这么一个高手,用在我身上,岂不是太浪费了。想到这些的时候,我自嘲的笑了。果然,有时候,我真的太高估了自己。

清闲的日子,我也不会觉得无聊。我叫思卿去借一些书,然后在殿门口的两颗梧桐树下做了一个吊床。天气好的时候,我就会躺在吊床上,看着书,旁边放一个桌子,上面放一些茶水和高点。

这种生活,也许有些人是过不惯的,尤其在现代呆过的人。但我却觉得无所谓。前世的时候,我是个普通的上班族,那种戴着眼镜,认认真真在办公室里核算账本的上班族。直到我死前,那种日子我过了十年,从十八开始到二十八岁。而离开我母亲的时候,我是十四岁,十四岁到十八岁,我一直在流浪。就那么走走停停,那四年的记忆我自己也很模糊。也许是真的没有什么可记忆的,所以我把它遗弃了。

十年的时间,我就是在办公室和账本中度过。我也没觉得无趣,只是就那么做着,没有任何意义。十年的时间,我的很多同事换了,老板换了,但我一直在那里。

也许可以说,我是个没有追求的人。我不知道,我活着是为了什么。有时看着那一个个为了梦想拼搏的人,我只会想笑,至于笑什么,我却是不明白。也许我是在笑自己,笑自己为什么没有那种东西呢。

“主子”

“什么事?”

“……大少爷来信了。”

透过梧桐叶看到支离破碎的天空,我一下子有点反应不过来。大少爷?应频生,给我写信?思卿将信递给我之后就走开了,他一向懂得察言观色。

我躺在吊床上,把信放在眼前没有打开。应频生估计是知道了我作为质子,出使琥国的事。他写信来干什么,安慰我?我觉得好笑。不过这倒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收到信。

前世和现在,这都是第一封。突然想起,似乎第一个对我羞涩的笑,第一个对我说要守护我,都是他。现在第一个提笔写信给我的仍然是他。忍不住笑了起来。

前世,没有人给我写过信,因为我很少跟人接触。唯一能算的上朋友的,只有夜色的老板柳彦。而且,我一直觉得写信是件毫无意义的事,因为在现代,有手机,有电话,有电子邮件。根本不需要写信。有时候一寄甚至可能一个星期才到对方手里,何必呢。

现在,拿着应频生的信,我只觉得好笑。

在打开信之前,我想过很多应频生可能会写的话。

例如写满他在边境的军人生活,例如对于我作为质子出使的安慰,例如他说现在他的成就……在我的印象里,他一直是个活泼开朗的人,是个多话的人,我以为他写的信,一定也是满满一整张他想对我说的话。

但是,我手里的这封信,很干净,上面没有满满的话。只有两个字——等我。整封信里,只有这两个字。“等我”。透过梧桐叶的阳光一下子刺痛了我的眼睛。

我拿着那封信看了许久,看着那两个字。眼睛无法克制的红了。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在现代,明明有其他通讯工具,但依然有人选择写信。

因为,这封信,从他的字里,我感受到了那份坚定,那份执着,那份牵挂……

等我,等我成为大将军,等我成为流芳百世的将军。到时候,我要保护你,再也不让人欺负你……我用手遮住了眼睛,怕眼泪流下来。

在我母亲爬上我的床的时候,我没有哭。在离开千疏墨欲的时候,我也没有哭,但这一刻,我却想流泪。为那个傻傻的大哥,那个傻傻的应频生。

在我为“等我”那两个字难过的时候,我却不知道。

那个傻的可以的应频生,在知道我要作为质子出使琥国的时候。想趁夜偷偷回京市求千疏墨天,但被司马将军发现了。

那个傻傻的大哥,在司马将军的帐外跪了一个晚上,不停地磕头,一边磕,一边求:“他是我弟弟,他是我弟弟,他是我弟弟啊……即使磕出了血也没有停止。那个傻子,就那么求了一个晚上……

第三十六章 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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