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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我的敌人。布克坐的地方离我很远,我们事前已商定不要坐一起。莎拉·普兰克莫尔·威尔柯克斯和S.托德的位置,在房间另一头一个角落里。他们上个星期六结的婚。这样过蜜月,真有意思!他相貌英俊,穿着齐整而刻板,身上散发出一种贵族的傲气。我希望这个家伙在这次考试中中枪落马,莎拉也不能过关。
我觉得这里有一种竞争的气氛,很像刚刚踏进法学院的头几个星期,那时候大伙儿都对别人最初取得的成绩关心得要命。我朝几个熟人点点头,心里却巴不得他们个个都名落孙山,因为他们也正在心里预祝我这次考试完蛋。这就是律师这一行当的天性。
我们大家在相互隔开一段距离的折叠桌前坐定以后,聆听了10分钟的考试注意事项。接着,考试于准8点正式开始。
考试的第一部分是《诸州法》,一长串绕人的多项选择题,囊括了对联邦诸州全都适用的法律的主要内容。我一点儿也拿不准答得是错还是对。上午在不知不觉中慢慢逝去,中午我和布克在旅馆安安静静地吃了一顿自助餐,对于考试一个字儿也没有提。
晚上,我和包娣小姐一起在园子里吃了火鸡三明治。9点不到,我就上床休息。
星期五下午5点,考试在一片抱怨声中结束。我们全都筋疲力尽,懒得庆祝。他们收了我们的最后一份考卷,告诉我们可以开路。有人提出到某个地方去喝杯冷饮,以纪念过去在一起度过的岁月,于是我们6人到尤古酒家喝了几杯。普林斯今夜不在店中,布鲁索也同样不见踪影。这倒使我松了一口气,我不愿意我的这位老板和我一起在朋友们面前出现。他们会对我们的业务提出一大堆问题的。给我一年时间,我的工作肯定会比现在好得多。
在法学院念完第一学期时,我们就已经明白,对考试的情况最好不进行任何讨论。考试结束后如果和别人对答案,你会为答错的东西痛苦伤心。
我们吃着比萨饼,喝了几杯啤酒,大家都很疲倦,谁也没有力气寻衅闹事。在回家的路上,布克说几天考试下来,他像生了一场病。他认为他这次肯定是考砸了。
我睡了足足12小时。我已经答应包娣小姐,今天一定在园子里干活,假如不下雨的话。而在我最后终于醒来时,房间里已洒满了灿烂的阳光。天气炎热潮湿,是典型的孟菲斯7月的天气。在一个没有窗户的房间里,把眼睛、想象力和记忆力毫不怜惜地连续使用了3天后,干点脏活出点儿汗,我倒是挺乐意。我悄悄溜到门外。20分钟后,我的破车已稳稳当当地停在了布莱克家的车道上。
唐尼·雷在前面的门廊上等着我。他穿着牛仔裤,运动鞋,黑色短袜,白色T恤衫。头上带的棒球帽,虽然是普通尺寸,但罩在他那瘦削的脸上,却显得太大。他拄着一根手杖,但走路时要想不跌跤仍旧需要有人扶。多特和我扶着他走过狭窄的走廊,然后又小心翼翼地把他扶进我的汽车,让他在前排坐稳。几个月来,这是他第一次跨出家门,到外面去逗留几小时,多特对我说,她对此大有如释重负之感。现在她身边就只剩下巴迪和几只猫啦。
我开着车在市区穿行。唐尼·雷将手杖夹在两腿之间,顶着下巴躬身坐着。他对我说了一声谢谢之后,就很少开口。
他在3年前19岁时高中毕业,比他的孪生兄弟隆尼毕业晚一年。他没有进过一天大学。有2年时间,他在一家方便店当营业员;后来这家店遭了抢,他也就辞职回了家。他就业的经历很短,从未离家一步,而且根据我目前已经研究过的记录,他赚的钱从未高出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
隆尼和他却不同。通过自己的艰苦努力,他目前已是休斯敦一所大学的研究生。他也没有结婚,而且很少回孟菲斯。兄弟俩感情一直都不那么亲密,据多特说,唐尼·雷成天呆在家里,不是看书就是做航模;而隆尼却骑着自行车在外边逛,还参加过由一帮12岁的男孩子组成的街头团伙。他们都是好小伙子,多特向我保证道。起诉书里有足够的文件可以清楚地证明:隆尼的骨髓完全可以用来为唐尼·雷做移植手术。
我们开着我那辆破旧的小车颠簸前行。他直视着前方,压得很低的帽檐儿盖住了前额,只有我跟他讲话时才应答一两声。我把车停在包娣小姐的凯迪拉克旁,向他解释位于市区这一僻静地带的这座颇为气派的古宅,就是我居住的地方。我看不出这一解释有无给他留下深刻印象,但我想大概未必。我扶着他绕过覆盖土料堆,走到后院一个有树荫的阴凉地休息。
包娣小姐知道我要带他来,早就准备好新鲜的柠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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