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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咕哝道。他的眼睛布满血丝。他那长长的黑头发,飘垂的络缌胡,敞开的衬衫,毛茸茸的胸膛,总是让我想到沃尔夫曼·杰克。
“我遭殃啦。”我说。
“有什么新情况?”
我把昨天晚上发生的事,一一告诉了他:丢了饭碗,纵火案,警察。我特别强调发现了一具尸体,警方对此特别关注,而这自然是理所当然的。我无法想象自己会成为头号嫌疑犯,但看来警察确实是这么认为的。
“这么说莱克是被人点了灯笼啦!”他大着嗓门说,似乎对此感到高兴。有人放了把大火,这一类的事准能让普林斯开心,整个上午也因此由阴转晴。“我从来没有特别喜欢过莱克。”
“他并没有死。他只是暂时关了门。他还会东山再起的。”而这也正是我担心的主要原因。乔纳森·莱克在许多政客身上比钱如流水,发展与他们的关系,随时可以让他们帮忙。假如他真的相信我卷入了这件纵火案,或者只想找个临时的替罪羊,那么警察就会死死地缠着我。
“你敢发誓你没有放火?”
“你别逗啦,普林斯!”
他捋着山羊胡,沉思着。我立刻就看出,他十分乐于突然卷入这一事件之中。这一事件涉及犯罪、死亡、阴谋和政治,是犯罪多发地区正常生活的一个小小组成部分。要是动用几个脱衣舞女郎,再给警察塞几个美金就能把它了结,那么他普林斯会举杯痛饮以示庆祝的。
“你最好找个律师谈谈。”他说,手依旧捋着山羊胡。令我伤心的是,这正是我来此找他的真正原因。我本想找布克,可是我打扰他已经够多了。再说,他目前正和我一样苦恼:我们都还没有通过资格考试,都不是真正的律师。我们都是同样地无能为力。
“我请不起律师。”说了这几个字,我就闭口不语,等着他接下面的台词。只要他提出一个替代的办法,我将高高兴兴地扑过去接住它。
“我来办,”他说。“我来给布鲁索打个电话。”
我点点头说:“谢谢。你看他会帮忙吗?”
普林斯咧嘴一笑,向两边伸开双臂。“我叫他干啥他就会干啥,不是吗?”
“那是。”我顺着他的意思说。他拿起话筒,按了号码。我听着他用低沉的闪雷似的嗓音,打发掉一两个人,然后接通了布鲁索。像所有知道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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