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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一点说,婚姻始于诚信,骗婚行为哪怕是入了洞房,夫妻都过了好几年生了娃,只要知道这是骗婚,到官府去告,绝对就能赢。
在前朝,女性地位最低的时候,就闹出一个关司。某男四十岁冒充二十岁的小伙骗娶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洞房之后女子知道回家哭诉,因为当时环境讲究从一而终,其父就劝其回家就这么将就着过。夫妻不和,大概一年后,小姑娘把老男人勒死。
审理此案的时候,大理寺和刑部就有了分岐,杀人行为是肯定的,但刑部认为男方骗婚在先,这个婚姻本身就不合法,小姑娘只是杀人并不是谋杀亲夫。大理寺却说虽然是骗婚,但却有事实婚姻存在,应该是谋杀亲夫,最后吵起一团。
从这个案例就能看出,在女性地位最低的时候,不得妄冒为婚这条法律对女子利益还有一定的保护。这也是为什么历来冲喜都是买个小丫头冲一下,没有骗大家闺秀进门冲的,因为真骗了大家闺秀那冲的就不是喜,冲的是关司。两家不止是结私仇,而是要直接上公堂,半死不活的新郎官马上就得进大牢等死。
当然这个所谓的“不得妄冒为婚”也有妄冒之后夫妻过的很好的,比如某朝那个XX镜台事件,就是某三十几岁老男骗一个十来岁小姑娘,结果成了出名的惧内。这也就是法理不外乎人情,盖头一掀开,男女双方都很满意,两家都很高兴。
所谓骗,当事人都不追究,也没有哪个衙门吃撑了硬去拆了这段姻缘。官家把要不要撤消婚姻的权力交给了当事人,要是大家都没啥意见,那就过,但要是被骗一方不满,官家也一样给苦主做主。
在大珠民间也常见换亲行为,有堂姐妹之间,堂姐订了门好亲事,但到成亲的时候,父母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做主,然后叔叔婶婶把自己女儿顶上去。再就是后妈用自己亲女顶夫前头妻子女儿婚事。就是事后知道了,大分部分情况,大家也都将就着过了。毕竟做为男方来说,娶到了一个跟订婚对象差不多的妻子,去衙门里告状,离婚再结婚,也是觉得没必要。
京中权贵圈里,这样事情虽然不是大珠开国以来第一件,但像这样的妄冒为婚的几乎没有。上流社会的圈子真的不大,未出阁的姑娘到了适婚年龄一般都要跟着家中女性长辈出来交际应酬。一般人家要定亲,总是要见过姑娘本人,或者有亲友见过,不会对于姑娘家一点都不知道,只凭听说就订亲。
霍四爷跟岳家的亲事是在霍四爷十岁的时候订下来的,岳氏跟霍四爷差不多年龄,当时订亲霍家人肯定见过岳氏。就是事隔几年,小姑娘长大模样跟小时候不一样,但不至于都没认出来吧,岳氏进京代嫁的时候,霍家女眷肯定得去看看,这也是为了保险。
“这事是才入京的王太太说起来的。”管事的说着,岳氏嫁进来这么久,霍家人是真的一点不知道。
事情的起因还是因为王太太的一句话,王大人是从五品小官,跟岳家老爷一处为官,三年一次的官员大调动开始,王大人早早带着银两进京想谋个好缺。王太太跟京中某家女眷就有点亲戚关系,既然进了京亲戚之间肯定得行走。
女人们一起多是聊八卦,妇人之间说起来话来,就说到岳氏。岳氏现在在京中的风关很盛,首先一点,她很漂亮,艳惊四座,嫁进霍家一年就生了儿了,霍三太太对这个儿媳妇得意的很,逢人就夸,尤其是对比一下二房娶进门的杨氏,霍三太太就更有成就感了。
虽然也有很多人无法理解霍三太太,拿自己的嫡出媳妇比人家庶出媳妇,比赢了是正常的,怎么就那么得意。但霍三太太就得意,也因为她的得意,让岳氏在京城名声又上一声楼。
名声响就档不住别人的议论,王太太初来说城,只是听而己,但议论多了,也就听出味来了。当时她就脱口一句:“不可能啊,岳家二姑娘我见过,几年好像家里出过什么事,额上留了下一块疤。倒是岳家三姑娘,那才真是倾国倾城,不过很可惜是个养女。”高门大户里所谓的养女,多是私生女,生母身份实在不堪,庶女都当不了,只能借养女之名。
王太太说这话的时候,真就是当八卦来议论的,她是说着无心,却是听着有意。京城权贵圈子真不大,尤其是现在的霍家,霍景之放了盐政之后,霍家眼看着就要烧到头。权位越高,虽然敢惹的人少,却架不住人家眼红。还有岳家,百年望族,岳老爷自己在朝为官多年,肯定有巴不得他马上就去死的政敌,正愁没把柄呢,现成的把柄送上来了。
王太太这话出口不到十天,京中各种消息就传出来了,以前没人往这方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