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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帐篷爬过去,脑袋撞上帐篷的时候,强光忽然亮起,黑色的“绳子”痉挛起来。
凌晓天从帐篷里露出脑袋,然后伸出拿着两只很长“筷子”的手,将那几条“绳子”夹起来,放进一个瓷罐子里。
“老不死的,这是什么东西啊?”凌晓天在过程中,自然是看清楚了“绳子”的长相,黑乎乎的,好像没有脑袋,也没有眼睛,前面后面一般粗,所以才说它们是“绳子”。
“地精!”老不死回答说“这种东西即使动物,又是植物,白天附在树上,吸取树汁中的精华,这个过程中它就是一根树枝,和其他的树枝没有任何的区别!但是到了晚上之后,从树上下来,寻找昆虫吃!”
“你要是说它吸取树汁我相信,可是吃昆虫,它都没有长嘴巴,怎么吃?”凌晓天觉得自己刚才看的清清楚楚,那些“绳子”确实没有嘴巴。
原来,地精们的消化系统很奇怪,用整个身体将猎物缠住,分泌出一种酸性极高的胃液,把猎物整个溶成汁水,再通过皮肤吸进身体。
要不是老不死的提醒,凌晓天被地精缠住之后,就算是不被这些“绳子”吃掉,身上也得相应的少几圈皮肉,这玩意儿的胃酸是很厉害的,比硫酸都狠!
“哇哇,老不死的,这里有这么危险的东西,怎么不早提醒我呢!”凌晓天知道了地精是什么东西之后,高声大叫起来,说:“要是有个不长眼的直接缠上了我的脖子,我不死定了!”
“有我在,你别想死,那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老不死的轻松的说。
崖顶上面的昆虫很少,加之现在已经是初冬季节,想要在晚上找到吃的就更难了,要不然的话,地精们也不回对凌晓天这样的“庞然大物”感兴趣。
地精虽然没有长眼睛,不过对光线的感觉确是很明显的,这也是为什么它们白天变成树枝,晚上才出来活动,它们漆黑的皮肤受到光线的刺激,就会变得全身无力,这就是刚才凌晓天用的策略。
至于地精有什么样的作用,老不死的开始讲述。
【134 人参到底那部分最好?】
地精的好处就在于它亦植物亦动物的特性,而且它们的寿命很长,一棵树有多长的寿命,它们就有多长的寿命。
“地精是炼丹的极品!”老不死的说:“虽然并不能提升斗士的斗气实力,但是却能将濒死之人救活过来,相当于续命的良药,这样的特性,足以使其等上高品级药材之列!”
凌晓天看着瓷罐子里几根树枝形状的地精,有些怀疑的问道:“有没有这么厉害啊,我可是一点儿也看不来!”
老不死的笑着说:“这玩意儿可是很值钱的,以前我来了好几次,都没有能抓住它们,白天你根本不可能从树上看出来那跟是树枝,哪根是地精,到了晚上它们灵活的很,想要抓住更加的不容易,所以我才让你沉住气,不然的一准儿前功尽弃!这几根地精活的时间一定很长了,从它们的颜色和长度上能看出来!”
地精的生长速度很慢,平均一百年能长长一厘米就很不错,三千年之后就更慢,它们刚出生的时候是绿色的,慢慢变成黑色,现在每一根的长度都有六七十厘米,说明至少有一万年的寿命了。
哇咔咔,一万年的药材啊,既然说的这么好,那我就不客气了,凌晓天手一挥,瓷罐子飞进了乾坤戒,睡觉!
“真不知道你小子是运气好,还是走狗屎运!”老不死的在凌晓天躺下来之前,说:“当时我想要的东西偏偏遇不着,你一来,什么都有了!”
“咱人品好,没办法!”凌晓天笑嘻嘻的说:“对了老不死的,咱们费了这么大的劲儿,要找的是什么药材啊?”
“明天你就知道了!”
“操,又是这样的话!我鄙视你!”
……
第二天,凌晓天并没有因为想要知道到底需要的是那种药物,而早起,反而睡的更香,往常睡觉的时候他最害怕的就是晚上有魔兽过来骚扰,这里这么高,唯一对他有威胁的地精还被他一锅儿端了,没有后顾之忧睡的就是香!
“小子,起床了!”老不死的在凌晓天的耳边吼道。
凌晓天一点儿反应都没有,这让老不死的感到很郁闷,一直在怀疑是不是自己喊叫的声音太小了,不小啊!
原来是这样啊,老不死的这才看见凌晓天的耳朵里塞着一团白白的东西,一定是棉花。
一把拽掉那团棉花,老不死的还没有喊出来,凌晓天先坐了起来,伸个懒腰,打着哈欠说:“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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