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第1/2 页)
君长知径直下了楼,看来是亲自去跟店小二打听纪云住哪间房去了,事实上如果他就这么一排房间一间间敲过去总能找着纪云,只不过纪云说过,君大人从来不干脱裤子放屁的事儿,所以他下楼去找店小二去了。
君长知前脚刚走,白术旁边那个房间的门就被人从里面拉开了,纪云伸了个脑袋出来看了看,最终将视线停留在这会儿独自站在原地正风中凌乱着的白术身上:“嘛呢你?”
白术眨了眨眼,弯腰将脚边掉落一地的包袱捡起来拎在手上,想了想又道:“纪大哥,君大人找你呢。”
“他找我能有什么事?你进来。”
纪云从白术招招手示意让她进房间,白术让牛银花自己先回房,然后举着一大堆包袱冲进纪云的房子里——房间里除了纪云之外,还有另外一个青衣侍卫,此时他似乎受不了这炎热的天气脱了上衣,白术一进去就被那充满男性荷尔蒙气息的背部闪瞎了狗眼,古铜色的皮肤蒙着一层薄薄的汗,背部是纵横交错的各种新的旧的疤痕,最旧的那个已经几乎和其他部位皮肤变得一样了,最新的那个却是白花花的一长条新肉,看着像是刀伤。
“老五,你把衣服穿上,”纪云回头看了一眼那捧着一块汗巾擦脸的侍卫道,“我这徒弟好龙阳,你别勾引他,年纪小,算犯罪的。”
站在床边那个被叫“老五”的侍卫一愣,似乎被“好龙阳”三字吓得不轻,转过头来一双眼瞪得和拉扯的老牛似的瞪着白术——这会儿已经被扣上一顶“好龙阳”的大帽子的白术跟他瞪视了一会儿,这时候,才听见纪云在她旁边轻飘飘地来了一句:“都别那么严肃,我开玩笑的。”
那老五一听这才放松下来,他的年纪比纪云大一些,看上去并不是很喜欢说话的人,他走过来将白术手中的那些包袱接过去,从中挑出自己的放在茶几上放好,白术注意到茶几上还放了一个菜篮子,白术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那筐子里放的是什么,而这时候,老五剩下的包袱顺手往房间角落里扔垃圾似的这么一扔——
白术:“……”
她转过身无奈地看着笑眯眯的指挥副使:“找我什么事?”
“找点事给你做,免得你被那群不找边际的拉过去学喝酒,上了瘾就麻烦了,到时候全央城都知道我纪云捡了个酒鬼徒弟回去,仔细让人笑话。”
“喝一点也没关系吧?”
“酒糟味道重,在央城喝酒被发现了免不了就是一顿板子。”
“不喝多的时候也不一定能闻得到啊。”
“你闻不到,总有人闻得到,能闻得到的人,哪怕是舌尖沾了一滴酒他也能闻得到。”纪云掀起眼皮子扫了白术一眼,顺手将放在茶几上的那个筐拿了起来,塞进她的怀中,她低下头定眼一看,这才发现筐子里装着的是十几根胡萝卜,与此同时,纪云的声音从她脑袋上飘下来,“你去楼下把这些胡萝卜喂喂乌骓,跟它打好关系,让它明天对你温柔点儿,别老想着摔断你脖子。”
白术:“……这么复杂的信息量乌骓能听得懂么?”
“能啊,”纪云说,“我的马和我一样聪明。”
白术“喔”了一声,这才反应过来,她这一趟就是去喂马吃个胡萝卜而已,千万不能再抱有任何其他幻想。
此时天色已近黄昏。
白日里夏日炎炎终于有了偃旗息鼓的意思,不再像个蒸笼似的让人想冒汗的天气哪怕是待在室外也并没有什么不妥,白术按照店小二的指示去了马厩,一条腿刚迈出后门就听见后院里传来“唰唰”的声音,她放眼看去,这就看见君大人一人独自站在马厩外的井水旁,袖子高高挽起,手中拿着个刷子,在刷他那匹光眼神就金碧辉煌得和马中天神似的踏云。
见了白术,踏云响亮地喷了下鼻子,甩了甩脑袋。
白术东张西望了一会儿,发现这会儿她要是转身跑路好像显得太不自然,更何况哪怕只是一瞬间她也知道——在她踏入后院的那一刻,君长知已经给过她一个余光——换而言之,他已经看见她了。
白术没话找话:“君大人,刷马啊,这种事怎么不交给下人来做?”
“……”君长知沉默片刻,就在白术以为他不会鸟自己时,却又听见男人用那稍显沙哑的嗓音说,“踏云性子烈,以前让宫中马倌照顾,将那人踢得百日下不来地。”
“……”
这时候,白术手中那根已经递到大白马嘴边的胡萝卜猛地一顿,在踏云伸过脑袋想要去咬胡萝卜的时候,她的手转了个方向,将胡萝卜递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