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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长摁翻在地,有人脱下自己的衣服要给他穿上,陈馆长非但不要,还拼命挣扎,试图冲出重围,继续这场裸奔。无奈之下,有人解下皮带,把他手脚捆起来,终于将他制服。
大厅里乱成了一锅粥,此时,馆长助理正在办公室里策划着下班后的约会,约会对像是美术馆接待部的小波,她是公认的馆花。保安部的大奔也在追她,身为馆长助理,自己的优势显而易见。
办公室的电话铃急促地响了起来,来电话的是保安部的负责人。馆长助理只听了前几句,就意识到今晚的约会泡汤了。
馆长助理匆匆来到会议室,推门一看,啼笑皆非,不知谁用一条毛毯将陈馆长整个裹了起来,外面用绳索五花大绑,乍一看,像一只台湾肉粽。
面对馆长助理的大声询问,陈馆长充耳不闻,比起裸奔时的亢奋状态,显得安静多了,满脸的轻松,嘴里居然还吹着口哨,旋律是民歌《好一朵茉莉花》。看起来,这次的裸奔非但没让他觉得丢人,而且像是完成了一项重大使命,让他彻底解脱了。
疯了,馆长大人一定是疯了。
堂堂的S美术馆馆长,拥有的各种头衔足以覆盖一张名片,美术界的知名人士,就这样废了。
〃给他老婆打电话吧。〃馆长助理喃喃道。
我还没见过他老婆呢,正好一睹芳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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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精神疾病防治中心出具的诊断书上这样写着:
陈子期,男,58岁,患精神分裂症。
拿到诊断书的第二天,陈太太就委托律师向居住地的虹口区人民法院递交了离婚诉状,要求法院准予自己与丈夫解除婚姻关系。
通常,离婚是去民政局办的,只要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大问题达成协议,民政局就会依法解除他们的婚姻关系,给夫妻俩每人发一张蓝色的离婚证书,并收回红色的结婚证书。走出民政局,两个人就自由了。
正在疯人院接受治疗的陈馆长,是不可能去民政局主动要求离婚了,万一在民政局里来个裸奔,那可要闹笑话了,因此惟一的途径就是通过法院。
第一部分 第10节:第一章:S美术馆的怪事(10)
丈夫患精神分裂症,维持这样的婚姻,无疑是痛苦的,我们要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在审案讨论会上,主审的女法官这样发言。
当然,我们也要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生病是天灾,不是他自身的过错,没人愿意得精神分裂症。
陈馆长与前妻生有两个儿子,大儿子三十岁,小儿子廿五岁,都已经独立了,女法官同他们进行了一次沟通,兄弟俩都表示愿意做父亲的监护人,承担今后的生活开销,为父亲养老送终。
其间,女法官还去了一次疯人院,想征求一下当事人的意见。说是〃征求意见〃,其实想看看这位堂堂的S美术馆馆长究竟病到什么程度。
洁白的病房里十分整洁,要不是窗户上安装的铁栅栏,真看不出它跟医院里的普通病房有什么区别。这儿条件不错,四人一间,陈馆长坐在靠窗的一张病床上(霸气 书库 |。。),埋头做着一件繁琐的事情。
据男护士说,这是他新近染上的一个怪癖:数阴毛。
123、124、125、126……
女法官只在门口稍作张望,就落荒而逃。
离婚很快进入了操作程序,但有一件事比较棘手,恐怕全世界的离婚都要面临这个麻烦,就是财产的分割。
对住宅、汽车、存款、股票和债券这一部分财产,两个儿子没有表示多大的异议,同意按〃婚后财产〃对半分割。分歧产生在陈馆长的那些收藏品上,其中大部分在中国银行的保险柜里,小部分摆放在家中。对于保险柜内究竟藏了多少东西,兄弟俩并不十分清楚,但知道父亲收藏的精华部分都在里面。兄弟俩坚持要把父亲的所有收藏品算作〃婚前财产〃,就是说它们不属于陈太太,她没有权力支配它们,陈太太也不是省油的灯,花重金请来一名擅长打这类抢钱官司的强盗律师,准备誓死捍卫。
在这种剑拔弩张的情况下,女法官先对陈太太做思想工作。
首先,你丈夫不是判刑坐牢,而是有病,医院刚下了诊断,你就迫不及待提出离婚,等于变相的抛弃,我们人民法院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完全可以驳回你的离婚申请。但是,考虑到你还年轻,你又是女性等诸多因素,可以判你们离婚,因此在财产分割上,你应该作些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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