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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选择一个她不认识的人,还不如选择有几分好感的白寒晖呢。
白寒晖这个人,方之平和靖嘉都没什么印象,但她爹礼部左侍郎白黎轩的名气大呀,且不说对方在礼部左侍郎的位置上一坐就是十几年,不少人吐槽白黎轩怕是要在礼部呆到致仕途,对方最有名的还是那些悼念亡妻的诗文。
虽然白黎轩的亡妻在世的时候,人家一样纳妾生子,亡妻去了以后,人家出了孝期也立马娶了座师的女儿,但因着那些被不断传颂的诗文,白黎轩可是京城有名的‘好男人’,几乎人人都觉得他深情。
但方之平和靖嘉不这么觉得呀,人死了以后写几首诗,这算哪门子深情,所以一听是白黎轩的儿子,两个人心里就泛起了疙瘩,都说‘有其父必有其子’,白黎轩在亡妻身上赚名声,保不齐白黎轩的儿子也会这样,做父母的当然不想女儿和这样的人成婚。
瞧爹娘一脸僵硬的样子,长乐就知道问题出在哪儿了,她爹娘肯定是看不上白黎轩的那一套,时不时摆出对亡妻深情不悔的模样,但这情深也只是表面功夫。
不过白寒辉跟他爹是不一样的,深知他愿意入赘都是因为厌恶他爹。
“白寒晖他娘亲是白黎轩的第二任妻子,外祖父则是白黎轩的座师,也就是五年前被舅舅免官的吏部右侍郎刘大人,本来白黎轩就比较疼爱亡妻留下的两个孩子,白寒晖也就是比庶子的待遇好点,等到刘大人被免官以后,他娘亲没过多久也去世了,白寒晖就彻底成了小可怜,过得连府里的庶子都不如,所以他对白府也没什么感情,很乐意入赘到咱们府里。”长乐解释道。
这世间乐意入赘的男子的确是少之又少,爹娘挖空心思找的那些,就算是有把握让人家入赘,但是可能也心不甘情不愿吧,与其这样,还不如白寒辉呢,起码他是真的一点都不愿意再跟白府有任何牵扯。
方之平和靖嘉面面相觑,好大一盆狗血,戏文里的人都演不了这么精彩,以前只知道白黎轩‘情深不悔’了,还真不晓得他府里居然还藏着这么多事儿呢。
“你找时间让他过来见见我们吧,不要声张。”方之平无奈道,瞧长乐的样子就知道对白黎轩应该是很满意的,他虽然不想棒打鸳鸯,但这心里实在是放不下,在那样的环境下长大,不排除人家一样有可能长成一个健康积极的人,但有更大的可能是成为一个感情淡漠的人,甚至有可能会心理不太健康。
他可以容忍长乐招的女婿没钱没权没势,但不能够容忍对方有可能会给长乐带来伤害。
方之平此时的表情有点一言难尽,既憋屈又无奈,还不能对始作俑者发火。
靖嘉同样犯愁,她更希望女儿找一个性子比较软、比较单纯的人做赘婿,而不是像白黎轩这样,在复杂的环境下长大,性子也有些强硬,不然也不会有想要跟自己父亲毫无瓜葛的想法。
“明天我就让他过来,你们别那么紧张,要是实在觉得不行的话,我也不是非他不可。”长乐安抚道,瞧把她爹娘给愁的,她对白黎轩真没有到非他不可的程度,跟一个有几分好感、条件比较合适的成婚人选相比,当然是父母对她更重要了。
方之平还是觉得有点牙疼,自家水灵灵的小白菜还没长成熟呢,就想着自个儿往家招一头猪了,关键这头猪是好是坏还说不定,想想这小子他爹,方之平的牙就更疼了。
不过孩子既然想把人领回来给他们瞧,就肯定是上心了,甭管怎么样,先见面瞧一瞧,真是个好孩子的话,那肯定是好,如果不是的话,只要问题不大,还有掰回来的可能性,那就再看看,他就不信他一个太子太傅、兵部尚书,还教不好一个半大的孩子。
第144章
“伯父; 伯母好。”一见面,白寒晖就恭恭敬敬的行礼打招呼; 动作有些僵硬,很明显非常紧张。
“坐吧。”方之平很是随意的道,自从长乐那天跟他们说了这个人以后,他也私下派人去查过白寒晖了,跟他想象的不太一样。
白黎轩的第三子,在白府的确不受重视,但人还是比较争气的,一开始完全属于那种‘别人家的孩子’,读书刻苦; 行事也很乖巧; 对他娘亲也很孝顺; 十岁那年就考中了童生,然后紧跟着外祖父就被免了官; 没多久娘亲也去了,之后就完全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不怎么去学堂读书了不说,而且从乖学生变成了小霸王,没少在白府里闹腾,白黎轩又从来不惯着这个儿子,所以被罚、被关、被打几乎是白寒晖这几年的常事。
半大的孩子有这种遭遇的确是让人心疼,但同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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