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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还有五叔,晚上不用开车了,五叔也可以好好喝上几杯。
女人和孩子这两桌,王小兰给上的是甜米酒,她自己做的甜米酒,味道很好,香甜可口,跟喝饮料差不多。
付春华比较烦喝酒的人,因为他们都会边喝酒边抽烟,屋里不一会儿就弄得乌烟瘴气的。而且喝酒的人总是喜欢边喝边吹牛,这时间就拉得长长的,让他们这些纯吃饭的就觉得有些没意思,只想早点拔腿就走。
今天荷玉嫂子一家也来了,庄宏哲早就看到李同生那小子的眼睛就没离开过付春华,让他觉得很是不爽。
付春华一吃完。他就提议想在村里走走,付春华也不愿意坐在这么闹哄哄又烟雾缭绕的环境里,她点头同意了,两人跟徐淑珍说了一声就并肩走了出去。
现在已经是公历二月了,山上的风吹过来虽然还是冷,可已经没有那么硬了,只是从那么暖融融的环境里出来,付春华还是忍不住哆嗦了一下。
庄宏哲赶紧伸出胳膊紧紧地搂住了她,他的怀抱很是温暖,让付春华觉得非常安全可靠。
让付春华感到惊奇的是。这村里的小道边居然有路灯,虽说只是昏黄的,很是微弱的灯光,却足以照亮回家的路。
只是走着走着,不知道何时起了雾,看着前面的雾让山风吹得飘来荡去的,付春华猛然觉得怎么像是拍鬼片一般。
这个时候路灯好像起不了多大作用了,付春华从空间里摸出电棒来,这电棒的好处就是既可以电人。又可以照明,而且光照很强,比现在这个时候的手电筒亮多了。
两人慢慢往前走,庄宏哲猛然发现这四五个月没见。付春华好像长高了不少,居然快到自己肩膀了,看来她快要长到一米六了,这是个好现象啊!
庄宏哲一低头就能闻到她头发上散发出来的清香。那发丝在风中轻轻飞舞,时不时地在他鼻尖上飘过,有一种痒痒的感觉。
走到一棵大树旁的时候。庄宏哲终于忍不住了,他把付春华的手电关了放进了自己的口袋里,搂着她躲到了那棵大树后,重重地吻上了想了许久的红唇。她的嘴里仿佛有吸取不尽的芳香,引着他要得到更多一般。
付春华让他吻得手脚发软,好像随时就会倒下去了一般,庄宏哲健壮的胳膊紧紧地搂住了她,才让她不至于出溜下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庄宏哲听得身后的脚步声踉跄着远去,方才轻轻地舔了舔付春华那让自己吸吮得有些红肿的嘴唇,嘶哑着嗓子说道:“我的宝贝,你真的是太甜了!”
付春华已经有些七晕八素了,两只手挂在他的脖子上方能站得住,这小子接吻的技术进步不少啊,记得走之前的第一次可是差点把她的牙给撞出血来呢。
“阿哲哥哥,你现在越来越厉害了!”付春华说着将头靠在了他的胸前。
庄宏哲打横抱起付春华:“我还能更厉害,宝贝要不要试一试?”
付春华羞得满脸通红,多亏是天黑看不清楚,她用粉拳锤了他的胸膛一下,竟然发现不过半年不见,庄宏哲的胸肌练得跟铁块一般。
庄宏哲却是觉得她给了自己的这一拳仿佛是挠痒痒一般,反倒是让他心痒痒的。
付春华这会子想的是,胸肌能练得这样,不知道腹肌是六块还是八块呢。她一边想着庄宏哲光着上身肌肉喷张的样子,一边觉得这一世自己真是艳福不浅呢,有个长相身材都一流的男朋友。
前世里,有时她看那些时尚杂志,照片上那些肌肉男真是让女人都妒忌,特别是那些脱衣有料,穿衣显瘦的,更是让人羡慕嫉妒恨。可惜前世的两个男人,没有一个是这样的。
付春华忍不住轻声问道:“你去健身了?”
庄宏哲轻轻地嗯了一声:“每次想你的时候,只觉得自己有一身的力气无处发泄,要不去健身房,要不就去跑步,起码这样身体会更好些,我可不能英年早逝,我要陪着我的宝贝一直到鸡皮鹤发。”
付春华听了很是高兴,不禁哼唱起那首“最浪漫的事”来,特别是那句“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直到我们老得哪儿都去不了,你还依然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她最喜欢这句了,所以连着唱了两遍。
庄宏哲也很是喜欢这首歌,轻声问道:“你这歌都是从哪里听来的?还真好听,这个词也写得好,我很喜欢。”
“喜欢吗?喜欢就好,我也最喜欢这首歌的歌词,我也想能和你一起慢慢变老,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成为你手心里的宝?”付春华将嘴凑到他耳边小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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