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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忠义传》说张巡守睢阳,也是从杀妾以飨军士开始,吃完了围城中的妇人,接着吃男夫老小,一共吃了二三万人。吴虞说,他们为了自己“在历史故纸堆中博得‘忠义’二字,那成千累万无名的人,竟都被人白吃了。孔二先生的礼教讲到极点,就非杀人吃人不为功,真是残酷极了。一部历史里面,讲道德说仁义的人,时机一到,他就直接间接的都会吃起人肉来了。……我们如今应该明白了:吃人的就是讲礼教的,讲礼教的就是吃人的呀!”
在这篇小说中,鲁迅通过“狂人”的口,表示了他对于将来新的社会制度必将到来的坚定信念:
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
你们要不改,自己也会吃尽。即使生得多,也会给真的人除灭了,同猎人打完狼子一样!——同虫子一样!
《狂人日记》发表的时候,第一次用了“鲁迅”这个署名。这是很有意思的。它不但是鲁迅第一篇用白话文写的小说,而且是新文###动的第一个最可贵的收获。正如他自己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中说的,这一篇“算是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它在中国现代思想史和文学史上都是一篇重要文献。
《狂人日记》发表之后,“便一发而不可收”,接着又写了《孔乙己》(1918年冬)、《药》(1919年4月)等等小说。
小说《孔乙己》,是通过一个少年人(酒店学徒)的眼睛,来看一个不幸的读书人的境遇。“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
这个小学徒发现:在他那酒店的顾客中,“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一句话,就把这人的境遇写出来了。就是这件“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的长衫,表明他不属于那做工的“短衣帮”,而是 “士”人一类。可是他又这样穷困,已经不能“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只能同那短衣帮一起,站在柜台边上喝上一杯。
在酒店里,他常常让人随意取笑。回答这些取笑,他“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小说写了这样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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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坏这铁屋的希望(5)
有几回,邻舍孩子们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可见他《论语》读得很熟,孔夫子说的“圣人多乎哉?不多也”,他随口就用上了。小说中他最后一次出场的场景是令人战栗的:
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此时已经聚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孔乙己当然是科举制度的一个牺牲者。科举取士,作为一种制度来说,在历史上是起过积极作用的。在这种制度之下,除了倡优皂隶等等被社会贱视的人之外,所有士农工商不问贫富门第都有平等的机会通过一定的程序进入仕途,成为政府官员。比起魏晋南北朝时代的“九品中正”制要公平得多。考试所用的八股文和试帖诗,固然有禁锢思想的作用,但也不失为测验学力和智商的一种标准。只是那时政府的政务简单,需要官员的人数很少,而读书人除了中式做官之外,又很少其他的出路,这样,落第的士人境遇就悲惨了。孔乙己就是一个突出的典型。
鲁迅是怀着悲悯和同情的心情来写孔乙己的。写他受到社会的迫害,真活不下去了,可是依然艰难地挣扎着活下去,依然保持着自尊和自爱之心。
孙伏园在《鲁迅先生二三事》一书中回忆说:
我尝问鲁迅先生,在他所作的短篇小说里,他最喜欢哪一篇。
他答复我说是《孔乙己》。
有将鲁迅先生小说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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