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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算我求你,克丽丝,把明天头条给我吧!’
林千沙挑了挑眉,微微勾起嘴角,不过那语气依旧慢条斯理:“话你倒是说得头头是道,写出来的东西像个屁一样。就为头条这破事打扰我休息,你是想死还是不想活?有时间跟我在这里说一大堆废话,还不如趁早写出你的新闻稿,六点准时发我邮箱里,让我满意了,头条就是你的。”
‘天呐克丽丝你简直就是我的女神!你等着我马上就去写!我……’男人兴奋地叫着,可惜还没等他表达完自己的感激之情,嫌他啰嗦的林千沙直接挂断了电话。
她趴在阳台的栏杆上,看着刚才黑影消失的方向,突然勾起了嘴角。
当林千沙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她还是一名从哥谭贫民窟里走出来的大学生,靠着优异的成绩,拿到了普林斯顿大学的奖学金。而她的任务目标,是一个名叫布鲁斯·韦恩的家伙,普林斯顿的校友。
第一次听到这名字,林千沙就觉得有些耳熟,似乎在哪听过,直到她看到系统提供给她的基本信息资料,看到了那个布鲁斯·韦恩的脸,脸色顿时有些古怪了。
这张脸,不就是培斯顿的脸吗?以及,之前她貌似也见过和培斯顿有着同一张脸的家伙,貌似,也是什么什么韦恩家的人,住在……哥谭。她立刻有些不安地翻起这个世界的美国地图,然后在地图上,看见了一个在意料之外,也是意料之中的城市——大都会。
大都会,林千沙可忘不了这个地方,更忘不了大都会里还有一个她曾经的任务目标,克拉克·肯特,也就是传说中的超人。
马丹,这是什么见鬼的情况?林千沙立刻询问系统,系统的回答再一次证实了她心中的猜想——这个世界,就是她原来经历过的那个世界,只是时间线不同罢了。林千沙默不作声地看了眼年份,这时候,大概是她和克拉克正在斯莫威尔小镇度过儿童期的时候。
这种感觉……可真是微妙啊……如果她跑过去看看以前的她,结果会怎么样?林千沙脑子里突然闪过这个从前的自己和未来的自己想见的场面,但是马上便被系统亮了红牌。
系统的大意是,如果不同时间线的自己相见了,就会扰乱这个世界的时间线——因为她之前经历这个世界的时候可没有遇到过来自未来的自己——导致时空崩塌,所有时间线上的测试者被抹杀。
卧了个大槽!林千沙被系统第一次如此严厉的警告吓了一跳,看来以后要算着时间出门了,毕竟,她可记得因为克拉克离家出走,她也跑到世界各地旅游观光顺便盗窃点什么宝贝,如果这个时候的她在执行主线任务二的时候,很不巧地遇上了另一个她,那就不好玩了。
而这个布鲁斯·韦恩,大概就是之前她来到哥谭的韦恩宅偷项链时,发现她的那个长着满脸胡子的瘸子吧?林千沙偷偷摸摸地观察了这个看起来有些阴沉不怎么爱笑的韦恩大老爷一眼,那个时候的他认出了她,这说明那个时候,未来的她已经完成了主线任务一?
林千沙神游之际,突然眼睛一亮,想到了什么,从空间里拿出之前从韦恩那偷来的宝石项链,以及藏在宝石项链里的纸条。盯着那让她眼熟的字迹,联系到现在的经历,她才恍然大悟地发现,特么的这张纸条上的字就是她自己写的。
不过,现在的她依旧无法明白这纸条上的“嘀嗒”一词到底是什么意思,也许只有时候到了,她才能意会到吧。
总之,林千沙在和布鲁斯·韦恩的试探性接触里,度过了自己的大学生涯。布鲁斯·韦恩似乎因为儿时自己的父母被罪犯击杀的事在心里留下了阴影,看上去有些愤世嫉俗又郁郁寡欢,对和他同专业的林千沙的打招呼总是回应得不冷不热,尤其是法庭传召他回哥谭的那段期间,更是呈现出一种生人勿进的状态。
他回去了哥谭,就再也没有回来上学,听说他离家出走了。
这答案让林千沙苦笑不得,怎么这世界的人一个两个一有挫折就选择离家出走,也太不负责了吧喂!(╯‵□′)╯︵┻━┻
无奈之下,林千沙从学校毕了业,又回到哥谭。本想打入韦恩公司,想着他总要回来,进入公司起码可以混个脸熟,但是阴错阳差之间,她成为了《哥谭都市报》的一名记者。那家报社在哥谭混得根本不如意,大概是报社总编太过耿直,如实的报道不小心刺激到哥谭的那些大佬们,报业处处碰壁,没过几年前任总编就辞职让林千沙顶上了。
哥谭确实是一个有太多油水可捞的地方,光是在这里呆的这几年,她就拿到了好几个b等c等珍宝。比起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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