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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希腊,人们不仅重视人口的数量,而且很重视人口的质量,特别在斯巴达更是如此。斯巴达人生了孩子,会把孩子放在雪地里,如果冻不死,再抱回来抚养。对这种现象人们也许有所了解,但还有一种现象许多人也许并不知道。根据古希腊作家普卢塔克的记载,一个做丈夫的“暂时将自己的婚姻权利交给另一个性功能比较强盛的男子,以便让自己的妻子能生下几个特别健康漂亮的孩子,却又不会使自己的家庭婚姻关系遭到破坏”,这种情况一点也不罕见。普卢塔克将斯巴达人的婚姻视为配种,这是有道理的,因为这种婚姻的目的是尽量多生子女,而且要繁育优秀人种的后代。
这种为了繁衍人口和优生而让别的男子钻进自己老婆被窝的做法,令古代和现代中国人大惑不解。中国人也很重视生育,尤其是在古代,但是中国人更重视血统,古代的中国男子如果没有孩子,娶小老婆或是租一个“老婆”生孩子的事多有发生,但是让自己的老婆和别的男人发生性关系(这叫“借种”)的事很少,而且为人所不齿。这是因为在父系社会中,父系的血统不能乱,如果一个丈夫的子女不是出自自己的血统,那么“事香火”、“延宗嗣”的人就不对了,私有财产也会落到“野种”孩子的手里去了。 。。
第三章 妇女和婚姻(9)
中国以上的情况是就总的情形而言,在实际生活中,“借种”的事也有。追求生育,有各种不同的动机和目的,有许多人是为了传宗接代,有些是为了家庭快乐,有些是为了老来有靠。也有一些女子追求生育,是为了巩固和提高自己的地位,中国古代的富贵之家,有的妻妾无子或殇子,或生子体弱多病、体质不佳,妻妾们有时就去“借种”,生了孩子以后的地位马上今非昔比了。
这种情况在古书上有记载,如宋人《苇航纪谈》记载,南宋宁宗嘉泰年间,内臣李大谦在杭州九里松玉泉寺侧建功德寺。有个受雇的漆匠张某,有天晚上在外洗澡回家,路上遇到一老妪,老妪说要引他去个好地方,左拐右绕到了一个屋中,进来一个尼姑,又提着灯笼引他曲曲折折地来到一间华丽的屋中,陈设十分气派。张某惊住了,也不敢多问。尼姑领进一个美丽华贵的妇女来,共进晚餐,那妇人一言不发,尼姑则频频夹菜劝酒。酒足饭饱后尼姑把灯烛携带出房,把门锁上,这漆匠就和那妇女发生了性关系,在全过程中这妇女仍不说话。事毕之后,尼姑则把张某送走,左弯右绕了好久,才到了当初遇到那老妪的地方。张某以后和人谈起这番艳遇,以为是遇到了鬼;别人却说这是为了“固宠借种”。
宋人王明清在《投辖录》中说:神宗、哲宗时拥护王安石变法的尚书左仆射章年轻时也曾有过类似的被“借种”的遭遇,但来就枕的女子有好几个,章差点没有累死,后来还是一个年纪较大的姬人偷偷地放他出去,才捡回一条命。
这种“借种”的事多发生在富贵人家的妻妾之间,这是有原因的。有的是空房难守,为满足性欲而饥不择食,但这不叫“借种”,“借种”主要是因为缺少子嗣。
古代也有乡下妇女向较高层次的男子“借种”的事,这不是由于缺嗣、固宠,而是为了“优生”。据清人梁恭辰《池上草堂笔记》卷二记载:衡山有个姓谭的人,辞去县官之职回乡,有一次下乡收租,见一佃户之妻长得好看,就勾引她。女子不从,反把此事告诉婆婆。婆婆说:“似此富贵之家,谋其风水犹恐不得,今来就你,有何吃亏,而反不从耶?”媳妇答道:“恐夫见责耳。”婆婆说:“我先为你言之,无虑也。”第二天,谭某再遇到这个女子,加以调戏勾引,这女子就不抗拒了。
但是不论怎么说,古代中国存在的以上现象还是极少数和个别的,大户人家的妻妾“固宠借种”是偷偷进行的,这种事如果被丈夫知道了,自己的女人生下了一个“野种”,不要说“固宠”了,可能这个女人连命都没有了。至于《池上草堂笔记》所记载的,当时算是一件奇闻,所以才大书特书。
古希腊人之所以较普遍地存在“借种”现象,可能是因为父系制度对当时社会的影响还不是太强,男女关系还不像中国人这么严格。加上他们把后代体质的强弱看得高于一切,这还可以通过许多现象表现出来。在古希腊,如果哪个男人感到和妻子生活在一起太单调了,想调节一下生活,可以投入妓女的怀抱以寻求刺激,或是和一个漂亮的男童交往以提高日常生活的乐趣,他不会因此而被社会舆论所指责。古希腊人从来不提我们现在称之为私通的行为,因为在那个时候,做丈夫的男人决不会想到婚姻就意味着放弃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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