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蟹送浇�啄厩丝�甙司撸�燎钥莨牵�形揭灾��葡悖�形揭灾�弦┒�J滤涑鲇谀庖椋�环亲ǖ烈率慰杀纫印!闭庵秩】莨恰耙灾��葡恪被颉耙灾�弦┒�钡牡聊苟���翟诹钊司�臁?/p》伍子胥“鞭尸”的故事更是让人不寒而栗。历史上发冢斩尸(如拓跋珪挖慕容普麟冢)、剖棺焚骨(如王颁掘陈霸先陵)一类事例还有很多。不过,这种情形往往与盗取墓中随葬财物的情形相互纠结,不易明确分辨。例如策划组织武装盗掘清东陵的军阀孙殿英,竟然自我辩解道,“清人杀了我孙家祖宗三代,不得不报仇革命”,盗发东陵被标榜为“革满人的命”,“革死人的命”。然而其真实动机,其实与一般的盗墓贼并没有什么区别。
发掘冢墓在战争中又被作为心理征服的一种手段。明军发掘李自成家族墓地,清军发掘郑成功家族墓地,都是典型的史例。
还有一些人纯粹是把盗墓当成了一种乐趣。据《陈书》记载,陈叔陵“好游冢墓间,遇有茔表主名可知者,辄令左右发掘,取其石志古器,并骸骨肘胫,持为玩弄,藏之库中”。他“历发丘墓”、 “石斤棺露骸”的行为,与他“幼而很戾,长肆贪虐”的心理特质有关。所谓自幼性情凶狠怪戾,似乎有某种神经系统功能上的障碍,或许可以理解为反社会人格迹象在童年早期的明显表现。所谓“好开发冢墓”,似乎也可以看做病态人格的一种反映。心理学者对于盗窃癖这种“冲动障碍”的分析,或许可以帮助我们增益对盗墓嗜癖的理解。美国心理学家罗伯特·G。迈耶、保罗·萨门在《变态心理学》一书中指出,盗窃癖中,“许多人都为了获得刺激”,“许多人都是盗窃狂,因为他们并不真正需要或使用被偷来的物品。他们寂寞的行为就是对一种‘无法抵抗的冲动’的反应,因为这样接着就可以获得一种放松感”。
盗墓行为的猖獗,使得反盗墓技术也逐渐完善。
最普通的反盗墓方式,是隐蔽墓址,使盗墓者不知其处。据说先古陵墓不封不树,不在地面设置突出的标识,其主要出发点之一,就是防止盗掘。《太平御览》卷五五七引《交广记》说到吕岱发掘南越王赵佗陵墓未能成功的故事,指出赵佗“鉴于牧竖所残也”,“乃令后不知其处”。
汉末三国时期盗墓现象的严重,致使种种反盗墓的形式不断更新改进,曾经出现了所谓“疑冢”、“虚墓”,即以真假墓葬迷惑盗墓者的情形。其中,我们前面提到的曹操有“疑冢”为典型代表。南宋人罗大经在《鹤林玉露》中说:“漳河上有七十二冢,相传云曹操冢也。”元人陶宗仪的《南?##「�肌芬残吹溃骸安懿僖哨F呤���谡暮由稀K斡嵊Ψ�惺�庵�唬骸��捌厶炀�和常�篮笃廴松枰哨!H松�弥撬兰葱荩�斡杏嗷�角鹇ⅰH搜砸哨N也灰桑�矣幸环ň�粗�V毙刖》⒁哨F呤���赜幸悔2鼐��!�鼻迦笋胰嘶瘛都狃��沸��小罢暮硬懿倌埂碧酰�涤胁队阏撸��又杏写笫�澹�杂幸幌叮�胄惺��降靡皇�牛�俺跗裘牛��渲芯∶琅��蜃�蛭曰蛞校�至辛叫小S星辏�慊��遥��厣稀S惺�玻�采衔砸蝗耍�诜�踩缤跽摺V辛⒁槐�S嫒酥杏惺蹲终撸�椭��虿懿僖病薄?/p》以“疑冢”防避盗掘的做法,后世仍有沿用,如石勒、石虎、慕容德、高欢等都曾采用这种史称“虚墓”、“伪墓”的形式。辽宁北票北燕冯素弗墓中人骨无存,骨骸朽毁和被盗墓者毁坏的可能都被排除,因而有学者推断,这是“经过科学清理的第一个‘潜埋虚葬’的实例”。(曹永年:《说“潜埋虚葬”》,《文史》三十一辑)
传统的反盗墓手段,又包括石椁铁壁以求坚固,储水积沙以防盗凿,以及以机弩飞箭、伏火毒烟来杀伤盗墓者的方式。
惩治盗墓贼
在中国传统宗法社会,坟墓曾经是能够维护祖先精神权威,体现宗族凝聚力的象征。保护冢墓,历来已成为一种道德行为的准则。唐人杜荀鹤诗所谓“耕地诫侵连冢土”,表明这种道德规范对处于社会底层的劳动者也形成了约束。
禁止盗墓的法律,在先秦应当已经出现。如《吕氏春秋》中写道,当时对于“奸人”盗墓,已经有“以严威重罪禁之”的惩罚措施。《淮南子》说到刑法有“窃盗者刑”,“发墓者诛”的内容。《魏书》记载,北魏文成帝出巡,看到“有故冢毁废”,诏曰:“自今有穿毁坟陇者斩之!”这也是“穿毁”冢墓已经被法令严厉禁止的证明。唐代法律也包括制裁盗墓行为的内容。《唐律疏议》有关于对“发冢”者处以刑罚的明确规定,例如:“诸发冢者,加役流;已开棺椁者,绞;发而未彻者,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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