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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一出生就被老太太嫌弃,说他是上克父母长辈,下克兄弟姐妹的灾星,还说要把冷昭给溺死。
数年前,冷昭重回冷家,老太太就说是扫把星回来了。
冷晓淡淡地笑道:“娘,大哥许是还没放下以前的事,现在愿意听你的话成亲过日子,也算是在有所改变。你要想开些,莫把他逼得急了,慢慢儿就好起来了。”
郑氏又轻叹了一口气,伸手轻拍着冷晓的纤手。正是因为她知道冷昭与自己生份,这才处处迁就,就说那温彩,要是冷昭是在她自个儿跟前长大的,郑氏就一百个容不得,可现下看在冷昭的情面上,也都容了。
今儿去见老太太,少不得又说一番气话,又提让冷昭搬出冷府的事。
唉,冷昭到底是她的骨血,又是她唯一的儿子,荷花里冷氏也不知怎了,人丁单薄;瞧瞧明月庵冷氏那一脉,嫡妻、小妾的孩子就不少,那边一房人的孩子就抵过了他们三房人的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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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有他意
冷昭与温彩离了大房花厅。
秋风萧索,院子里的梧桐树叶已经枯黄,一阵风过,吹落几片叶子,飘飘荡荡地在风里舞出曲线。
这样的秋天,有一个人最是喜欢,会早早拿来线团,让他做纸鸢,然后还要缠着他去空旷的山坡上放纸鸢;又或是让他给她搭个秋千,他与她并肩坐在大树下,在风里荡得老高老高,“端阳,我们这样像不像长了翅膀,哈哈……”那一串如银铃般的笑声,带给年少的他太多美好与快乐。
冷昭的心情,突地很差。
她被婆家休弃,当他听到这消息时,心疼不已,狠骂刘伯彦不惜福。
他得快些把她从尼姑庵里接出来,然后好好的疼她,给她许诺过的幸福。
在这之前,他得有自己的儿子,不要太多,有一个就好。
冷昭拿定了主意,加快步伐,快如疾风。
温彩微微一愣,快奔几步,想要追上他,她对这里人生地不熟,偏她就是路痴,同样一条路,非得走上三五回,才能有方向感,寻得到出入口。
冷府比温府大很多,但人丁却远不及温府枝繁叶茂。
冷昭闷头走着,温彩一路急追,走了一阵,再也跟不上,累得直喘着粗气,低声嘟咙道:“不想跟我一起走,我还不想和你一道走咧。”
想累死她么?她的腿比他短不少,他跨一步当得她走两步的长度。
杜七婶也一样喘着粗气,“今儿大爷做得不错,封红什么的都一早备好了,换成旁家,你让长辈久等,可不是要被人笑话的么,你瞧大太太,人家也没刁难你。”如果没预备下,还不得闹出大笑话呢,对于这点杜七婶是很感激冷昭的。
天晓是怎么回事?温彩已经做好挨训、挨罚的准备,现实比她预想的要好,嘴巴不饶人地道:“我要敬茶,她却进了偏厅,让我在外头跪了那么久,这还不算刁难。”
杜七婶面带愠怒,“回头得把庄子、铺子上的管事全都叫过来,你现在出阁了,不怕再被温家人掂记上你私里置的产业。”
温彩扁了扁嘴,“这事儿你给我闭紧嘴,若走漏了消息,我和你没完,便是冷面神那儿也不许说一个字。钱财不外露,小心行得万年船。”
杜七婶道:“虽然大太太刻薄了明眼处的嫁妆,可你手头的田庄、铺子不比正经名门小姐的差,甚至比她们更好……”
温彩歪着头,一副“你敢说漏一个字,我绝不饶你”的模样,“你不觉得,他挑我为妻,这事古怪得很吗?昨儿一晚上,他一直都在叫‘彩云,彩云’,我数了一下叫了一百零九次。想着别的女人,又来娶我,真当我是软柿子捏呢。刚才冷大太太为什么拉他到偏厅小声说话,这就更古怪了。”
她扬了扬头,“我虽不差钱,可有谁会嫌自个的钱多,何况将来我还得给大哥一份子,初嫁从父,再嫁由己,要不是为这个,我干吗嫁给他。”
杜七婶瞪大眼睛,听她这话的意思,竟是一早就有主意,“我的小姐,你该不会打着被他休的……主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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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友大人,我很用心地捉虫(修改病句别字)后再上传的,可是怎么也捉不干净,如果有发现的,敬请指出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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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休说粗话
温彩得意地看着杜七婶,高抬下颌,骨子里的骄傲流露,“奶娘,我们的日子会越过越好的。你和杜鹃把我的嫁妆归拢整理一下。”
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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