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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怎么怎么地,我当时就秒懂啊,和舒杉和齐文远是好友,这所有人都知道。那么他这首歌该不会是纪念齐文远而特意做的吧?!我又听了几次,真是越听越像啊……怎么听,都是一首给齐文远的歌啊。】
于梅梅看到这,不由地瞪大了眼睛。
她的脑子里立即回放起这一周来天天单曲循环的歌,又想起了“繁星陨落,无人知晓的苦楚”、“斩断荆棘历艰辛,重获最顶端耀丽华贵的王冠”这些歌词。和舒杉确实和齐文远的关系非常好,以前也看到过他们两个人一起出席活动,难道说……
于梅梅的视线又回到了电脑屏幕上,她赶紧看了下去。
【呵呵,你说你是自己纪念呢也就算了,我就当没听过这歌得了,从此对和舒杉粉转黑。但是这些天,你们这些脑残粉一直在各个地方刷《繁星陨落》,我看你们刷的挺爽的啊。那我就来问问你们了:
齐文远怎么死的大家都知道吧?这种事情还用再重复一遍?一个杀人未遂的凶手,你们整天在网络上宣传啊、悼念啊什么的,简直神烦!
试问如果是死的不是一个大明星而是一个普通人,如果对方的死因是这个,你们肯定早就一人一口唾沫早把人家淹死了吧。哪儿还轮的到居然有人专门写歌来纪念的?真是呵呵了。
楼主不是水军,也不用批马甲,正装上阵!
我就是神烦你们这些没理智的脑残粉,来战!】
于梅梅看到这,忍不住地吞了口口水,感觉心脏猛地一抽。
这个楼主的语气很冲,说话也一点都不拐弯抹角,甚至可以说是有点愚蠢。用这种方式在海角论坛叫嚣,一般而言是肯定会被人骂死。但是……
一旦牵扯到了道德问题,楼主的说话方式和语气态度就已经不是网友关注的焦点了,想必所有点进这个帖子看的网民一定不会在意楼主。以于梅梅逛BBS这么多年的经验,她断定——这一千条回复肯定是吵起来了!
果不其然,当于梅梅向下翻看评论的时候,只看见评论区里,网友们针对伦理道德、法律规则各自为营,轮番上阵,吵得是不可开交。
“楼主SB不解释,脑洞开的有点大吧?你从哪儿听出来是这个意思了?”
“楼主+1。早就觉得和舒杉这首歌有点古怪,总算有人也发现了!呵呵,一个杀人凶手,有什么好纪念的!”
“我觉得就是纪念一下齐文远也没什么吧?人家都已经不在了啊,尊重一下死者吧……”
……
各种不同的观点在整个帖子里出现,当于梅梅翻到最后的时候,发现不知何时,回复数已经超过1000。话题到了这个时候,所有人都已经默认了和舒杉的《繁星陨落》是在纪念齐文远,于是话题的重点逐渐集中在——
和舒杉发行单曲纪念一个杀人未遂的凶手,到底是否正确?
于梅梅只感觉一个头有两个大。
这种道德法律方面的事情一直都很不好说。她一方面觉得逝者已逝,死者为大,不应该太过苛责。另一方面也有点认同,齐文远是杀人未遂才坠楼身亡的,也算是被各大报刊杂志默认了的。
她并未打算在这条帖子里留言,因为连她自己都不好理清这个道德与理智的关系。她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这把火,该不会燃烧到天仙身上去吧?
于梅梅忧心忡忡地又去了微博、贴吧等地,看看有没有什么特殊的情况。果然如她所料,已经有博主和吧友转发了海角论坛的帖子。不过令她比较欣慰的是,并没有人将苗头指向林锡,最多是谴责和舒杉的行为。
于梅梅既感到庆幸,又感到担忧。
平心而论,和舒杉的这首《繁星陨落》确实很好听,MV制作也很精良。但是如果扯上了道德伦理的大帽子,即使对方是歌神,估计也是一个大新闻吧,不知道明天的报纸上会不会见到一些对和舒杉不利的新闻。
于梅梅深深地叹了口气,颇感无奈。
☆、第四十九章
令人惊讶的是;这一场从网络上燃起的大火烧到现实中时;却没有了太大的火力。无论是《B市日报》还是《每日要闻》;大部分的报刊杂志都没有对这起事件做太多报道,连一向喜欢爆料的《京城早报》都只是在娱乐版面的右下角放了一个小小的报道。
一切平静得有些异常;却又好像什么事情都真的没有发生。只有网络上还在不断的有关于《繁星陨落》的负面评论出现,在论坛、微博等地吵得沸沸扬扬。
截止到第二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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