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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
张奇勾起唇角,对黎乔笑了笑,对她抬起一只手,黎乔这才想起来,在部队医院时,随着秦小曼的突然出现,她差不多是落荒而逃,既忘了拿病历卡,也忘了拿药。
病历卡上她写了自己的真实住址,难怪张奇会找到她这里,其实,她这里并不好找。
看着张奇手里的药袋子,黎乔有点感动,张奇朝她的脚看了看,“你的脚还不适合长时间站立,应该多休息才会好得快。”
这也是为什么张奇催她坐下来的最主要的原因。
黎乔不是个八卦的人,张奇当然更不是,两个人都没有提到秦小曼和苏飞昀。
张奇在黎乔这里都喝了两杯蜂蜜水了,还没要走的意思,黎乔就有点急了,她明天还要上班的,再不睡要起不来了。
“张军医。”黎乔斟酌了下用词,对坐在沙发上精神状态好到令人发指男人道,“时间很晚了,你还不困吗?”
她这是在变相的下逐客令,她以为能写出那么高深难懂的医学论文的人,肯定能听得懂,哪里想到,张奇一扬眉,“我不困。”
黎乔,“……”
没办法,她只能舍命陪君子了。
大半夜没睡的结果,就是她第二天上班差点迟到不说,还顶着两只熊猫眼。
坐在她斜对面的王如梅,左右看了看,确定“李莫愁”没有神出鬼没的出现在附近,压低声音问黎乔,“看你一直在打哈切,昨天晚上做贼去了?”
也不怪王如梅那样说,谁让她今天不仅顶着对熊猫眼,哈切不断,还拖着条残腿,的确像是做贼被抓的后遗症。
“不好意思,让你失望了,我昨天晚上不是去做贼,而是和帅哥聊了几乎一个通宵。”黎乔小声说完这句,就把视线放到电脑屏幕上。
现代人的上班,基本每个都对着电脑,像黎乔这样在报社上班的,更是离不了电脑。
王如梅比黎乔早一年到报社,比黎乔大了两岁,至今未婚。
大概是大龄女青年的通病,想着都挑剔了那么多年,越是成了大龄,越不愿意将近,结果就会导致恶性循环,越是不愿意将就,年纪越大,自然越难找合适的。
王如梅最近家里逼得紧,对男人分外敢兴趣,听黎乔说是大帅哥,两眼都放光了,“多帅啊,有机会介绍我认识一下吗?”
她以前的目标是高富帅,三个条件缺一不可,结果呢,在残酷的现实打击中,她只坚持了最后一条“帅”。
男人一定要帅!
用王如梅的话说,虽说只要是个人,都是要变老的,那就不如找个养眼的,看着他慢慢变老。
黎乔目光锁在电脑上,没看她,“你真相信啊?”
王如梅自言自语道:“我就说了,在这帅哥都跑去当兼职牛郎的年代,哪里还有帅哥愿意陪着聊天的。”
想到了什么,她干脆跑到黎乔的格子间边上,神秘兮兮道:“黎乔,你不会也去那种地方了吧?感觉怎么样?是不是有种做女王的感觉?”
黎乔觉得她真无聊,把头从电脑面前抬起,看了她一眼,道:“你整天都在想什么?”
王如梅有点自讨没趣,“黎乔,你也不能怪我会朝那方面想,实在是因为我们这里有个人,她的的确确就非常喜欢去找少爷,我听说啊,她就喜欢当女王的感觉……”
看她说个没完,黎乔忙打断她,“快去干活,不然今天晚上又要加班了。”
王如梅缩缩脖子,回了自己的格子间。
黎乔打开邮箱,脑子里闪过王如梅说的话,她说的那个喜欢去找少爷的人就是“李莫愁”。
整个报社,没有一个人知道“李莫愁”到底几岁,有的人说她今年已经五十几了,只是保养的比较好,看起来像三十多。
还有的人说她今年才二十几岁,因为心事重,就显老,看起来才像三十几岁。
不管报社的人怎么猜测“李莫愁”的年纪,她看起来都像三十多岁。
三十多岁的“李莫愁”未婚,这在报社,甚至在同行,都不是什么秘密。
据说“李莫愁”至今未婚,不是因为曾经被情伤过,或是要求高,而是因为她喜欢玩,几乎每天晚上都要去夜场找少爷。
刚到报社,听到这样的传闻,黎乔还不相信,后来她为了一片稿子,不得不进夜场当“卧底”,亲眼看到烂醉如泥的“李莫愁”才相信那个传闻。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生活,不管对和错,旁人都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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