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第1/4 页)
死也是值得的。他的正义都是诗的正义,正像正义应该是的那样。乞丐因为曾经不幸而到了天国去,我想不出他被送到天国里去还能有其他更好的理由。在清凉的晚上,在葡萄园中做了一小时工作的人们所得到的报酬与在烈日下劳作一天的人一样。他们为什么不应该这样呢?可能没有一个人有资格得到什么东西,或者他们也许是一种与众不同的人。基督是无法容忍把人当物看待,并且把一切人都一样看待的、沉闷、无生气的机械的体制的。在他看来,没有法则,只有例外。
在基督看来,浪漫艺术的核心是实际生活的合适的基础,他看不到还有其他什么基础。当人们把一个根据法律被判有罪的妇人带到他的面前,问他该怎么办时,他用手指在地上写着什么,似乎没有听到他们所说的话,最后,当他们一再逼着他回答时,他抬起头说:〃让你们中间没有犯过罪的人先拿石头砸她吧!〃活着说出这样的话,真是值得。
就像所有富于诗意的人一样,他也爱无知无识的人,他知道,在无知者的灵魂里,常常会有接受伟大思想的地方。但他无法容忍蠢人,特别是那些被教育弄得愚蠢的人这样的人有许许多多他们一点也不了解的观点,是一种特殊的现代典型,基督概括这样的人是掌握着知识的钥匙,自己却不会用,也不允许别人去用的人,虽然这把钥匙可以用来开启天国之门。基督发动的主要战争是反对平庸之辈,这是每一个光之子都不得不进行的战争。平庸是他生活的时代与社会的特征,他反对他们对种种思想的无法理解,反对他们萎靡不振的体面和令人生厌的正统,反对他们对世俗成功的崇拜和对生活中十足的物质主义方面的彻底迷恋,反对他们对自己和自己的价值的可笑的估计,在这些方面,基督时代的耶路撒冷的犹太人,正是我们英国的平庸之辈的对应者。基督嘲笑体面是〃涂白了的坟墓〃,并一生坚信这句话。他把世俗的成功看做一种应该被彻底蔑视的东西,因为他从中看不出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他把财富看做人的障碍,他不愿意听到生命为任何思想或道德体制牺牲掉。他指出,形式和仪式是为人设的,而不是人为形式和仪式所设。他认为人们应该轻视〃安息日严守主义〃这类东西。他用彻底的无情和嘲笑,讽刺了中产阶级以为极可爱的冷酷的博爱、虚伪的公共慈善事业、冗长乏味的形式主义。对我们来说,所谓正统不过是一种温顺的不明智的默认,而对他们来说,正统经他们之手就成了一种可怕的毁灭性的专制。基督把它们一扫而光,他表示,精神自身是有价值的。他非常高兴地向他们指出:虽然他们一直在读法律和预言书,但他们实际上几乎毫不理解二者的真实意义。他反对他们像把薄荷和芸香一点点地调和起来那样把每一个单独的日子慢慢调和成按既定的任务安排起来的固定的日常生活。他把人完全为瞬间而生活看做是生活的最重要的价值。
那些被他从罪恶中拯救出来的人,仅仅是因为他们在生活中有过美好的瞬间。玛丽·玛格德琳一看到基督,就打碎了她的七个情人中的一个送给她的昂贵的香膏瓶,把香料撒在他那疲倦的、沾满灰尘的双脚上,就是因为有这样一个瞬间,她就可以永远与路得(《圣经》中人物)和贝雅特丽齐(但丁《神曲》中理想化的佛罗伦萨女子)一起坐在天堂里雪白的蔷薇花丛中。基督的所有训诫我们的话,都是说每一个瞬间都应该是美丽的,灵魂应该始终等待着新郎的来临,始终等待着爱人的声音。平庸只是人的本性中没被想像照亮的那一面。他把生活中一切可爱的影响都看做是〃光〃的样式:想像本身就是世界之光,世界就是由它创造的,可是世界却不能理解它,这是因为想像只是爱的一种表现形式,使人与人之间彼此区别开来的是爱及爱的能力。但从最真实的意义上说,只是当他在处理犯罪者时他才是最浪漫的。世界向来是爱圣者的,因为圣者最有可能接近神的完美。基督通过自身的某种神圣的本能,似乎一直是爱着犯罪者的,把他们作为最可能接近人的完美的人。他的本来愿望不是去改造人,也不是拯救人的痛苦,把一个有趣的窃贼改变成一个乏味的诚实的人不是他的目的,对他来说,把一个收税吏改变成一个法利赛人无论如何不是一种伟大的成就,但他用一种还不为世界所理解的方式,把罪恶和痛苦看做本身就是美丽的神圣的东西,也是一种完美的形式。这听起来是一种很危险的思想,确实如此,一切伟大的思想都是危险的,基督教义也坦白承认这一点,我自己深信它是一种真教义。
当然,犯罪者必须忏悔,但为什么要忏悔呢?这只是因为不忏悔他就不能认识到自己所做过的事。忏悔的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