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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是有这样说过,但我没有教你哪里有粮草打呀?”斯为特有些恼羞成怒了。
“是小人自作主张,”于哈哈有些委屈道:“小人心想,既然有村庄,自然有粮草,所以小人就跟大殿下献计,带人前去搜寻。结果还真的就寻到那条庾家村,就抢来几条猪和一些酒水,让兄弟们解解馋,不用老是吃那些随身干粮。”
“对对对。”大王子粘罕附和道:“也就是解解馋,绝对不会耽误事情的。”
听了于哈哈的解释,完颜兀术方才放下心来,说道:“南朝的汉人虽然不经打,但骨气还在,而且精于各种阴谋诡计,我们千万要小心,不要重蹈三哥和五弟的覆辙,尤其是在饮食上,绝对要慎重。”
“是四弟说得对。”二王子喇罕拿过来一壶酒,继续说道:“四弟也过来尝尝,南朝汉人的酒,极易入口,不像我们老家的酒烈,忒甜了,喝多少都不会醉。”
完颜兀术往营寨里望了一眼,摇头说道:“酒就不要喝了,让他们赶紧把肉分吃了,马上要赶去黄县的麒麟村,迟则误事。”
大王子和二王子一听,放下手中的酒壶,问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要如此仓促赶路?”
完颜兀术就把今天早上的情况简略地跟两位兄长讲了一遍,然后说道:“这梁中书一死,消息可能很快就会传到麒麟庄上。三哥五弟幺妹和两百多拐子马的骑士还在那岳飞的手中,万一让他有了警觉就不好办了。毕竟我们还是要投鼠忌器,只有赶快去麒麟庄,把岳飞和他几个兄弟的家眷都抓来,我们方能占得上风。”
大王子粘罕听罢,连忙掉头大声喊道:“女真族的勇士们,赶快把肉给分吃了,一炷香后整装出发。”
这大王子粘罕喊得突然,于哈哈受到惊吓,一个踉跄,手中的柴草全扔到火堆里去,不但烧猪架倒了,连人也几乎掉到火堆里去。
一股浓烟升起,柴草灰四散,弄得于哈哈灰头土脸的,众人顿时哈哈大笑起来。
……
正在分割烧猪之际,地面上似乎传来一些震动。
完颜兀术最是敏感,马上把脸贴在地面仔细探听。
一会儿,完颜兀术先是摇了摇头,接着把脸贴在地面上重新再听。
突然,完颜兀术一跃而起,狠狠吹了一声口哨,然后大声叫喊:“各位儿郎,拿兵器上马,要快,有马队前来袭击。”
大王子粘罕和二王子喇罕听到完颜兀术如此叫喊,也各自吹响了口哨,然后提起兵器冲去马廊。
对于一个骑兵而言,没有什么比骑在自己的战马上更有安全感了。
槐树小寨里一片的兵慌马乱。
时间越短,越难以顺利地找到自己的坐骑。
这时候,远方的马蹄声已经清晰可辨,不用把脸贴在地下都能听得见了。
完颜兀术也急了,大声喝道:“五名金狼勇士在前,所有已经上了马的儿郎们上前,作为前队,跟着我准备冲杀;粘罕统领中队,准备接应前队;最后上马的,作为后队,由喇罕随机行事。”
事情危急,充分显示了完颜兀术的应变能力。
一时间,三百名骑兵,被分成了三队;刚才慌乱的形势,瞬间被调理顺了。
第一百三十四章:初会金兀术
马蹄声响处,从山坡上往下看,一支马队出现了,从远到近,越来越清晰。
对方起码也有两三百骑兵,而且全身披挂整齐;身上的精铁甲片,手中紧握的长兵器,在夕阳的照映下,一片耀目的光芒。
随着迎面而来的凉风,隐约听到远方传来非常有规律,富于节奏感的马蹄声和骑兵们口中不断发出的“呼哈”的吆喝声。
完颜兀术心里一紧,眼前的这支马队绝对不简单。
假如一支骑兵马队,冲锋的时候一拥而上,战马之间相互没有呼应;骑兵们各自为战,各有各的打法,导致战马的蹄声纷繁杂乱,俗称“碎碎步”;这样的马队,只能称为乌合之众,冲击的力度有限。
而一支训练有素的骑兵马队,最注重的就是战马之间的呼应:包括同一排的战马前后排的战马;对于战马前后马蹄的落点,每一步的距离幅度等等,都有着严格的规定。
所谓的“呼应”,通常而言,分三步一呼应五步一呼应和十步一呼应三种。
三步一呼应是战马走三步,前排的骑兵就喊一声;战马再走三步,后排的骑兵又喊一声,如此循环。这种安排,能让战马达到最大的同步性,发挥出最大的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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