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书架
首页 > 科幻灵异 > 非解密档案墨绿 > 第136章 水家剧毒,裂变

第136章 水家剧毒,裂变(第1/1 页)

目录
最新科幻灵异小说: 全球灾变,我将手办变成真货末世求生:我还能再舒适一点明日帝国崛起末世存活很难?重生的我到处乱啃道门诡谈快穿恶女:男主通通虐哭惹人怜玄幻末日之灭世之龙痴迷!向唯一3s级向导献上所有恶女快穿:满级大佬她又在装柔弱娇软雌星际搞种植,大佬追捧疯抢焚化炉温度太高,前夫有点热末世路上的生活末世丧尸女王,有男宠全民氪命抽奖,只有我能掠夺寿命天灾末日,只有我能杀丧尸爆装备自我觉醒了,颤抖吧白色豪猪我和偏执将军假戏真做了近日点等你看向我

花如惜看向了观音山的方向:“哼,她……”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整个人的脸变得扭曲,身体也慢慢地滑了下去。 我伸手想要扶他,脑海中一个声音叫道:“别碰她!” 是段洪斌的声音。 我看到花如惜原本艳丽的一张脸上竟出现了一道道的裂痕,原本就有些惨白的脸变得铁青。 那裂痕中渗出了血水,她抬起手来,那手上的皮肤也如脸上一般。 “救我,救救我!”她才说完喷出了一口鲜血,差一点就溅在了我的身上。 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我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办。 是我把她叫出来问话的,很多人看着她和我一块离开的灵堂,现在她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我肯定躲不开杀人的嫌疑。 这儿就她和我两个人,我能脱得了干系吗? “她这是中了毒!”一个声音从我的身后传来,我扭头看去,是一身重孝的花千寻。 她正冷冷地看着花如惜。 我没有说话,花千寻来到了我的面前:“我可以证明她的死和你没有关系。” 我点点头,稍稍松了口气。 她又说道:“但你得帮我一个忙。” 看来她是想和我谈条件。 我的脑子里飞快闪出一个念头,那就是她是不是早就已经来了,她甚至听到了我和花如惜的对话,又或者她趁我没有注意用了什么特殊的手段杀了花如惜。 水家擅于用毒,她是水亦欢的女儿,也算半个水家的人,她是不是也是个使毒的行家? 虽然她的年纪不大,但很多时候有没有本事与年龄根本就没有太多的关系。 “你该不会怀疑人是我杀的吧?”她已经来到了我的面前,轻声问我。 我摇摇头:“说吧,要我帮你做什么?” “带我离开花家,确切地说,离开黔西。不过你放心,我不会缠着你,只要离开黔西以后的路我自己走。” 我眯起了眼睛:“你能够放下你的娘吗?” 她淡淡地说:“有时候人就要学会放下,不是吗?” 我没有接她的话茬:“虽然你能够证明人不是我杀的,可是花家的人会信吗?” “会的,因为我知道下毒的人是谁,我还知道毒是下在什么地方的。” 我瞪大了眼睛:“谁?” “花信仁,毒就下在之前她烧的纸钱上。” 我忙看向了我的手,刚才我似乎也烧了几张纸钱,难不成我也中了毒? “你没事,只有她面前那一沓纸钱上下了毒。是水家特制的毒药,花信仁应该是买通了水家的某个人拿到了这种毒药。至于是谁给他的毒药,我不清楚。” 我突然想到了花无影给我的那张照片,我把照片拿出来:“这个人应该是水家的吧,我昨晚看到他站在水家族长的身后。” 花千寻看了一眼点点头:“这么说就对得上了。” “走,我们现在就去揭穿花信仁。”我对她说。 她摇摇头:“我只能证明不是你杀了她,但我不会去揭穿花信仁的,哪怕你手里有这张照片又能说明什么,你能够拿出证据证明就是花信仁下毒的吗?花家的人都知道,花信仁很爱自己的妻子,和我爹一样,都很宠老婆,任谁都不会相信他会对自己的老婆下这样的毒手。除非你能够抓住水家那个人,他亲口承认把毒给了花信仁。” 她说到这儿顿了下接着说道:“可是你没有证据,水岸是我爷爷最信任的手下之一,你想就凭一张照片去说服我爷爷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我突然对眼前这个女孩有些刮目相看了。 她分析得头头是道。 她说得没错,哪怕我们已经猜到是怎么一回事,可是真要指认花信仁杀死了自己的老婆还真没有证据。 而且这事涉及到了水家,水家肯定也不会承认有人把水家特制的毒药给了花家人的,水家可不会把自己牵进这麻烦的旋涡中去。 “来人啊,三婶死了!”花千寻大声叫道。 我没有阻止她,我知道她这是在帮我,她跟我在一起就是最好的证明。 她才喊了两嗓子便有七、八个人向着我们这边奔来。 当看到倒在地上的花如惜的尸体时,花家的几人目光都落在了我的身上。 我没有说话,花千寻说道:“和他没有关系,我一直跟他在一起的。” 其中一个四十岁上下的男子说道:“这事得告诉代族长,大小姐,江先生,跟我走吧。你们几个,把代族长夫人的尸体抬上。” 花千寻说道:“别动她的尸体,有剧毒!” 她这么说谁都不敢乱劝了。 我和花千寻被带到了花信仁的面前。 花信仁正在和做法事的道士说着什么,看到这边的喧闹声便扭过头来:“怎么回事?” 那花家男子便把事情说了一遍,花信仁听到自己的妻子死了脸上露出了悲恸之色:“如惜是怎么死的?” 花千寻说:“中毒死的,我看了,那毒药应该是水家的‘裂变’。”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全球灾变:我为华夏守护神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