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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孔泰熙卷土重来,后来,他想到了,只要是女人,花及巧克力至少会喜欢一种吧!
这回,她开心地笑了!
“好棒喔,这花真是漂亮。”她还拿起来闻了一下,孔泰熙发觉她还挺幽默的,也许是为了弥补之前她的不周之处。
谁晓得,第二天却看到她把金莎巧克力花束,插在花瓶里,里头还放了水,完全就是把它当成植物来对待。
“你不知道那是巧克力吗?”
柴虹睁大眼。“那是巧克力?不会吧!”
看到她的表情,他彻底被打败,原来昨天她闻花不是表现幽默,而是她认为那个真的是花,一束闪着金光,亮晶晶的花。
更扯的是,她竟然不晓得有种巧克力叫金莎,长期以来,她一直认为是个姓金名莎的女孩,在替巧克力代言,帮他们拍广告。
而她从没看过这位金莎小姐,还以为是广告商搞噱头,直到今天,她才恍然大悟。
两个人没默契到这种程度,照道理,孔泰熙该死心了,鸡同鸭讲,他想什么,她完全意会不到;而她想什么,他一辈子也想不透。要不是看在她脖子上那条亮晃晃的天使的眼泪,他不会降低自己的格调,继续跟她在那边博感情。
与其跟个无头苍蝇在那猜测她的喜好,他认为,沟通有其必要,跟她吃顿饭,藉由谈话,应该可以知道她的个性、她的兴趣,这样才能投其所好,把她给吃得死死的,让她感动万分,乖乖把项炼交给他。
周末中午。
“今晚,我们去吃大餐,你来了一星期,都没好好请你吃一顿。”
柴虹面有难色。“可是……我晚上也要去吃大餐。”
“方便让我跟你去吗?”他要求。
“真的吗?我还怕没人陪我去呢!”柴虹喜上眉梢。
既然都是要吃大餐,那不妨跟她去,反正都是吃,应该没差才对。
结果,柴虹带他到台北县芦洲她阿姨家吃露天办桌,她阿姨的堂哥结婚,跟她不是很亲,但对方既然发帖子,不去又不好意思,只是要她包一千六才她一个人去吃,实在有点划不来,幸好孔泰熙自告奋勇陪她去,让她的心才稍梢平衡了一点。
孔泰熙一看在马路边搭的简陋棚子,还有一群辣妹在台上跳脱衣舞,底下一群台客不停用言语夸台上美眉,他被这样的场景吓住了,只是,来都来了,他也不能说走就走啊!
看着桌上摆着满满一桌菜,有佛跳墙、龙虾沙拉、卤味拼盘、红烧蹄膀、铁盘鲈,最后,还附赠水果和养乐多……天啊,他孔泰熙堂堂孔氏珠宝集团执行长,竟然坐在这里吃……也没错啦,柴虹说得很对,这是真的在吃大餐。
她的确没有骗他啊!
所以他怨不得人。
席问,不少柴虹的亲朋好友还以为他是她男朋友,不过柴虹很快否决,他不明白她否决那么快的用意是什么,直到现在,他还不清楚,到底他是哪里吸引不了她,才会跟她通不了电,无法有更进一步的接触。
为了给柴虹顾全面子,所有跟她有关的亲戚来灌他酒,他照单全收。
换成以往的他,绝对会翻脸走人,但现在,为了赢得柴虹的好感,为了那条钻石项炼。他忍。
在这种小地方,这些没见过大世面的纯朴乡民,很少看到这么体面的男人,纷纷向他敬酒,不过,为了怕孔泰熙喝太多,她也不免跳出来帮他挡酒,从每个人都要来找她喝酒看来,她人缘极佳,大伙都说她个性海派,爽朗,跟她做朋友,只有好处,从来都没吃亏过。
她来者不拒,可能是太久没跟亲朋好友见面,显得更不好拒绝别人的好意,看在孔泰熙眼中,这个女人,受欢迎程度,选民意代表应该都没问题,一直到酒席结束,大家还是对她依依不舍,相约下次有机会能再相见。
“大家一定……一定都要幸福喔……”
夜晚九点,曲终人散,柴虹走路摇摇晃晃,孔泰熙扶着她,一路晃到他的车上去。
她还不忘回头,要所有的人,都能幸福快乐过日子。
喝醉酒的她,两颊酡红,云似卷发,可爱的模样,像极了法国乡间那些采野花的小女孩。他环着她的腰,扶着东倒西歪的她,那甜美又带着稚气的脸蛋,说她是个小天使,真是一点也不为过。
天使的眼泪戴在她身上,实至名归,要是把她整个人再简单做个造型,弄个大型看板竖立在车水马龙的街道,配合情人节档期,绝对是情人项炼的最佳代言人。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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