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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止不住的嘴角抽搐,指着安馨的后脑勺“你”了半天。
风逸上前一步拉住安馨道:“我也饿了,听闻义安县有家口水鸡好吃的很,一起去。”
安馨平素在餐饮上没什么大的爱好,但惟独对口水鸡情有独钟,风逸这个提议倒是正合了她的心思,倒也不反对,跟着风逸便走。
露珠张大了嘴结结巴巴道:“小,小姐!”
安馨偏头看了露珠一眼。
露珠压低声音小声道:“男女授受不亲呐”小姐眼下“被弃”更应该避嫌呐!
安馨这才回头瞥了一眼自己被风逸拉着的手,被人拉着,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掌心温度相近,让安馨莫名的有些感触。
她自幼独立即便摔倒了也是翻个身就爬起来,父亲母亲也险少拉着她,上了学之后更不用提了,说出来可能会有人笑话,但被人拉着手这真的是记忆中的头一遭。
安馨生活中除却破案,其他事都懒于动脑子,有时候即知道这件事是错的,也懒于动脑子去想,譬如幼时,她尚在小学三年级,放学路上突然遇到一位贩卖儿童的大叔,那大叔说是父亲的朋友,因工作忙碌来不及接她,只好让他来接了。
这件事不动脑子都知道是假的,因为安馨从来没有被人接过,从上学开始都是一个人来回。
但这位大叔说要请她吃口水鸡,于是她就跟着走了,再到后来她跟着那位大叔去了美味斋,点了一百份口水鸡,开开心心的吃了许久,险些让那位大叔吐血。
好不容易等到她吃完,将她带到了一座小破屋内,那破屋里还有许多孩子都怯怯的看着她,彼时房门已经上了锁,安馨随手将背包里的铁丝取了出来,而后在锁上一拧
带着孩子们冲出去时,安馨还顺便报了警,那位大叔被抓。
这次不动脑子的结果是得到了父母的一致赞扬,并且还登上了晚报,有关部门还给她颁发了“小英雄”的勋章,是以安馨总结了一个真理——傻人有傻福!
被风逸这么拉着,既然感觉不错,就不必去思考他对她抱有什么目的,什么男女授受不亲,在安馨看来,真正授受不亲的是男男!
“还要走多久?”很期待古代口水鸡的味道。
“马上。”风逸回头奇异的看了安馨一眼,因风琳的关系,他本以为她对他的敌意会很大,却没料到他拉着她的时候,她竟然丝毫没有反抗,天知道他的心都快跳出来了。
关于吉祥赌坊里死了人的事已经传遍了大街小巷,毕竟水月柔的案子刚过去不久,如今又出了一桩谋杀案,人们自然天马行空的将这两件事联系在一起。
风逸名头不小,在义安县人尽皆知,一路行来,有许多人打招呼,转而看到安馨时,顿时瞪大眼睛,于是许多议论声纷沓而至,安馨耳朵尖尖,听得清楚。
一说:“咦?风小少爷怎的拉了个女孩儿?难道是他的未婚妻?”
一说:“啧啧,如今的年轻人可越发的开放了,忆当年,我家那死鬼,背后里连老娘的手都不敢牵!”
一说:“年轻真好哇,轰轰烈烈潇潇洒洒魂淡!你摸老子屁股干啥!”
风逸的脸颊微微灼烫,他只觉拉着那只小手骤然间如火一般滚烫,但听到“未婚妻”三个字,心里莫名的波澜起伏。
安馨心想,情啊爱啊什么的最复杂了,想当年老师让以“爱”为命题作文写一篇歌颂爱的作文,她挖空心思凑够了八百字最后被判跑题!
拉拉小手便关乎风花雪月的话,看来为提高她的情商,她有必要多与人拉拉小手,亲亲小嘴,最好能与个印象不错的人探讨一下关于人性的问题,先谈谈人,再谈谈性,相对于情商来说,想必是极好的。
第三十一章 诡异
今日酒楼里的生意尤其好,一踏入凤尾酒楼,便有小二迎了上来道:“不好意思啊客官,桌位已满,请在店外茶座稍等,一有空桌,小的便给您留出来。”
风逸疑惑道:“这些客人不是义安县的百姓吧?”
小二一怔,慌忙上前压低声音道:“不瞒公子说,小的也不是很清楚,最近没听到义安县发生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啊,倒是那个酒鬼陈广志之死传的沸沸扬扬的。”
安馨视线扫过酒楼,一种莫名的古怪油然而生,酒楼内虽人满为患,但却出奇的安静,原本想要大声喧哗的众人此时也不自觉的压低了声音,视线一一扫过去,皆是面色寻常的百姓,论起相貌来,要数风逸最为出色了。
风逸眸光一闪,望向安馨小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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