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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她想起来,当初离开时虽然留下了一些东西,但是和盛景闲有关的全都被她清理掉了。
这里承载着他们所有美好的记忆。可如今那些回忆就像打碎的花瓶碎片,已经被收拾得干干净净。
她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特意跑这一趟,明明也没什么可要的东西。她想,也许是因为当初没有好好的道别,如今,终于可以正式的为这一段时光画下句点。
虞歌拍掉手上的尘埃,决定打道回府。来到门前,余光瞥到鞋柜上多出个深蓝色的信封。
她一顿,又看向书架,那里果然没有了。
她眼眸轻垂,打开信封,里面装着几张红票子。数了数不多不少,正是她刚才留下的那五百块钱。
城府就是深。这是算准了她还会回来。
虞歌抿了抿唇,把钱装回去,想把信封放回原位。
可看到背面用黑色签字笔写着的“亲启”两个字时,动作瞬间停住。
她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盛景闲的字。
他的字非常有风骨,一笔一划都透着棱角与锋利。都说字如其人,能写出这种笔锋骨子里一定骄傲难驯。
事实证明他的性格也是如此。曾经一度,虞歌为盛景闲身上自然流露的荷尔蒙深深着迷。
所以至今,她对分手时闹得那么难堪仍旧耿耿于怀。
那时他们摩擦不断,她一气之下搬出了这里。后来冷静下来想跟盛景闲谈谈时,才发现早已人去楼空。
虞歌抿着唇,捏紧信封。
她还清晰的记得在床头柜上找到这封信时的心情。
或许,连信都算不上。
一张A4纸,上面只写了八个字:万事遂顺,后会无期。
而盛景闲,从此杳无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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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灯初上,夜晚的风带了一点淡淡的土腥味。
已经过了饭点,虞歌没有着急回去,而是到以前常去的米粉店吃了一碗米粉。
这家店开了几十年,老夫妻手艺特别好,经常高朋满座。
虞歌点了碗牛腩粉,送上来时老板看到她微微一怔,语气有些不敢确定:“姑娘你以前是不是来过啊?怎么看着面熟。”
虞歌用筷子挑起米粉:“可能我是大众脸。”
“嗨,大众脸是我这样的。你是明星脸还差不多。”
老板已经年近六十,慈眉善目的样子像在看自己家闺女。
虞歌回以一笑:“老板,您可真会夸人。”
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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