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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的恶霸地主那样;不杀掉一批不足以平民愤。再说;经过几年的关押改造;他们之中的多数已经有了不同程度的悔改表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释放一批战犯;将有助于孤立、动摇、瓦解境内外反动分子;同时有助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另外一个重要因素是;当时;根据周恩来阐明的对台方针和中央的部署;政府宣布;国民党去台人员只要回到祖国;不管什么人;将一律既往不咎。在这种时候;释放一批战犯;将会有利于加强台湾与大陆的联系。
为了更好地处理战犯问题;中共中央在向党、政、军、群等系统征求意见的同时也向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征求意见;进行政治协商。3月14日;在北京召开了政协常委二届十九次扩大会议。会议着重讨论周恩来关于释放战犯的提议。会上;公安部长罗瑞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谭政文作了关于战犯问题的专题报告。周恩来根据毛泽东主张对国内战犯“一个不杀”的原则作了发言;具体说明这一重大决策的目的、方针和步骤。他明确提出:我们的目的就是要“转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他说:“杀他们是容易的;杀了他们;他们就不能再起积极作用;只能起消极作用。对台湾的影响相反;使他们觉得战犯的下场只是要杀的;增加了台湾的恐慌。这与我们的政策不相符合。”
会议对这个问题展开热烈的讨论。一种意见认为应该立即全部释放;另一种意见认为应该逐步释放。周恩来同意后一种意见。他说:“虽然前一种意见处理起来很简便;但工作不完满;收获也不大;一下子轰动一时;过去后就没有下文可做了。”周恩来提出:“我们要影响台湾还是一步一步地来做好;先放少数的;试一试;看看有效没有;放出后的工作也要循序渐进;急不得。”对战犯释放后的安排;周恩来也提出了具体意见。他说:第一步先集中到北京;然后到各地去参观;允许亲友看他们。等这些人对新生活适应后;对祖国的形势有所了解后;再做第二步工作;即同他们一起讨论如何开展对台湾的工作。他认为都去台湾的意见是不现实的;蒋介石消受不了这些高级将领;同时也会狐疑鬼猜;会认为我们放人是有鬼的;他什么都怀疑;连美国人稍微青睐一下孙立人他都不能忍受。周恩来说;台湾的工作是要做的;至于如何做可以跟这些“将军”们谈谈。他表示;如果我不是总理;倒愿意跟这些人多谈谈。他还说:“毛泽东曾指示应跟他们讲清楚;放他们出去;允许他们来去自由;愿意去台湾的可以去台湾;愿意去香港的可以去香港;可以骂我们;连海外的人在内;骂我们的有那么多人;这几百人数目很少;如果你们骂完了;又想回来;我们照样欢迎;会不会回来再把你们抓起来?不!我们保证。我们不跟你们绝交。”周恩来强调;这个话;我们说了算数;我们大家都赞成这样做。今天大家都在场;这个话我们说了;就算数;来去自由;言论自由;骂完了我们;高兴回来;我们欢迎。这是有言在先;我们说了这个话;不光这一代;下一代也算!
4月25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作《论十大关系》的报告;进一步就宽大战犯的政策问题作了说明。毛泽东提出:党的政策总的精神是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杀了这些人;一不能增加生产;二不能提高科学水平;三对我们除四害没有帮助;四不能强大国防;五不能收复台湾。如果不杀或许对台湾还会产生影响。
对释放战犯的时间;毛泽东经过反复考虑后;在5月2日的一次会议上表示:目前马上释放;时机尚不成熟;理由是:“放早了;老百姓不那么清楚;我们也不好向老百姓说明;还要过几年;老百姓的生活更加过得好了;我们再来放。”“不讲清这个道理;一下子把他们放掉了;人家就不了解;也没这个必要。”
“改恶从善”,一视同仁(1)
在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中被俘以及新中国成立后在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运动中逮捕的国民党人员极为复杂;为确定战犯身份;公安部提出了一个战犯标准;即在解放战争期间;犯有严重战争罪行的国民党军队的将、校级军官;国民党政府省主席和厅(局)长级官员;国民党、三青团中央委员;省(市)党部书记长和委员;以及特务系统的处、站长以上人员;可列为战犯。
中共中央对国民党战犯实行“一个不杀,分批释放”的方针确定后;在中共中央领导下成立了由罗瑞卿、孔原、徐冰和徐子荣组成的“处理战犯专案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为加强对战犯的统一管理和改造;在1956年对全国各地的战犯实行大集中;分别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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