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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很奇怪,别的都没丢,他只拿了四百块现金而已,钱包里还给我留了一张。”方漠盯着天花板喃喃道。
荣山也露出疑惑的表情,嘴里依旧啃着苹果,含糊不清地说道:“现在社会已经进步到这种地步了么,连小偷都有这么高的觉悟,做好事不留名,又不贪财,简直是新时代的雷锋。”停顿一下,像想起什么来似的:“喂,你不会是在框我吧?”
“是真的!”方漠白了他一眼。
啊,我知道了!”荣山突然恍然大悟一般。
“什么?”
“你当时肯定衰到连小偷都可怜你了。”
“滚!”
作者有话要说:我会勤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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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被称作新时代活雷锋的苏凡,此刻正在K市市中心的一家书店里,这是他常来的一个地方,并不是他有多爱看书,只是单纯地觉得这个地方来钱比较容易。
书店这种地方,对于苏凡来说,真的可以说是天时地利,高大的书架是再好不过的屏障,而且人们在看书的时候,多半不会去注意周围的事,从这点来说也算的上是人和了。
今天是周末,书店较往常而言,人更是多了近一倍都不止,不过也没关系,人多自然有人多的好处,就连监控摄不到的死角,都会站着人,而这恰好也是苏凡所需要的。
同以往的每一次行窃一样,过程依旧是有惊无险,苏凡长了张太过纯良的脸,没有人会怀疑到他,一圈转下来,收获颇丰。然而从书店出来时,他的手心里已经出了一层的冷汗,这样的事无论做多少遍,无论是多么地驾轻就熟,他还是无法坦然地面对,他终究说服不了自己的内心。
苏凡苦笑着将手心来回在裤子上蹭了蹭,好像这其中的罪恶也能被随之擦掉一样。
有些无奈的举动。
每天重复做着这样人人厌恶的事,苏凡的心里不是没有过挣扎,但是现在抽身实在太难了。
秦睿不会同意的,五爷也不会放过他,况且,除了偷东西,他实在想不出自己还能做些什么。
那个时候,苏凡跟着秦睿偷偷从孤儿院跑出来时,才12岁,而后者也刚满16,懵懂的年纪,对外面的世界更是一无所知。只是突然有一天,秦睿很高兴地对他说:“阿凡,我要去过好日子了,不用再挨饿,也不用再被别人欺负,还会有漂亮的大房子住,不用这么多人挤在一起。”
对方说着话时兴奋表情,苏凡到现在都记得清清楚楚,而这些在他耳朵里听起来也好像是童话里才会出现的梦境。也许是这样的诱惑太过美好,苏凡便央求着秦睿带自己一起走。
身为好友的秦睿同意了,但是几经辗转后,梦想中的生活并没有来到,秦睿口中所说的美好景象也没有出现。
他们都被骗了。
外面的世界并不比孤儿院里幸福,那个给了秦睿承诺的人,恐怕也只是对他开了一个玩笑罢了,没能再出现过,于是,两个人也没有地方可去,在外流浪了很久,差点饿死。
最后快要奄奄一息时,是一个叫五爷的人收留了他们,与其说是好心收留,倒不如理解为是废物利用,这个世界上没有白吃白喝这回事,苏凡和秦睿在他的关照下活下来,自然也必须付出相应的回报。
五爷教会了苏凡如何偷东西,这过程并不容易,特别是对于一个12岁的孩子来说,为了使手上的动作更加灵活,他不得不面对一些近乎残忍的训练,导致以后苏凡每每看见钉子和沸水时,指尖都有些痛麻。然而事实证明这样的训练不是没有道理的,苏凡的手指到最后灵活到几乎先大脑做出反应,条件反射一般,连他自己有时都觉得不可思议,盯着自己的手发愣,但是五爷显得很高兴,说他这是天赋秉义。
长大后才知道,得到那样的赞扬,并不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至于那种天赋,不要也罢。
小时候的事仍旧历历在目,满页满页的都是灰色,苏凡一想起来胸口就发闷到喘不过起来,好在这两年他长大了,五爷给了他和秦睿相对的自由,只需隔上一段时间,给对方约定数目的钱就行了,没了近乎牢笼的约束,他们日子过得还算说得过去。
不过纵然是衣食无忧,他们所付出的代价还是太大了,这不公平。
公平这个词从来都不会跟苏凡搭边。
小时候父母没有给他公平的生活,长大后更加没有被公平地对待过,甚至秦睿也没能给他一份公平的爱情。
他早就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