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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了起来。
“人人都为了破军而不断争夺,宋三小姐拿了剑却是半点都不留恋的,有句话,我倒是要同宋三小姐说的,这破军是一把神器,却也有着无尽的戾气除非是它自己认了主,若是别人拿了剑噬魂事小,夺命才是真。”
“我不信!”永宁才不相信这神神叨叨的沈从墨说的话,她二话不说地上了前,取了宋珩手上的剑,但是瞬间她整个人就倒在了地上,“好沉,宋珩,这剑至少百斤重,你拿着怎么一点感觉都没有?”
暮天听了永宁这话,他上前几步,扶起了永宁,伸手拿剑,涨红了脸都没有把剑拿起来,最终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重千金!”
宋珩觉得很是奇怪,这剑在她手上和平常自己所练的剑没有什么不同的,怎么在他们身上却有这样不同的反应?
她轻巧地把剑拿在了手上,掂了掂,还是和往常没有什么分别。
“所以,你是它的主人。”沈从墨道,“而我,是注定要为这把剑死的人。”
沈从墨这话说出口,所有人的脸色都为之一变。
☆、第三十四章 回府
一早出(men)的时候,宋航还是同她一起骑着马一副恣意盎然的模样,却不想现在回去的时候,却是躺在马车上,断了一只手。
“宋三小姐,你是在替宋公子觉得惋惜?”
沈从墨骑着马慢行在宋珩的身侧,见她侧头看了一眼在身后处的马车,轻声问着。
“沈公子是从那只眼瞧见我是替他惋惜?”宋珩轻笑了一声,“他咎由自取,我又什么好为他觉得惋惜的,再者,我也不是那般好心的人,毕竟不是一个母亲生的,就算是惋惜也由不得我来做。”
是宋航自己放弃了那一条生路选择了死路,宋珩自认自己也不是一个同情心泛滥的人,也不会假惺惺地展示那亲人之谊在外人面前给自己赚取一点好名声,她一向我行我素惯了,不稀罕外头那些个虚名。
“那——”沈从墨有些疑惑,“宋三小姐为何又刚刚要救人于危难之中?”
宋珩想到这一点,嘴角的笑容更加盎然了一些,她之前之所以会救宋航不过是因为他在她的眼皮子底下被人杀死,回去之后这嘴巴大的能当做簸箕来使用的宋薇一定会张罗得整个金陵城都知道,这以讹传讹天知道传言会变成什么样,哥哥宋锦是个实心眼的人学不来那些个花花肠子,眼下又在军营之中,她是要为哥哥的前景打算一番的,至少不能让他受了那无端端的诽谤。她出手不是因为她心善,只是不想落人话柄而已。
可她现在倒也庆幸自己出了手,也庆幸宋航还留着一条命!这个向来是自命不凡的男人现在已经变成了残废,没了用剑的手,他再也不能舞剑,他也不能再担任那兰翎侍卫长一职,宋航他不管是从哪个方面都已经彻彻底底地成了一个废人,有什么比让人拥有的在一瞬间彻底失去这辈子再也没有能力去拥有更痛苦的,她要让宋航活着,活得好好的,生不如死地活着,叫林氏天天看着宋航这废人,天天受着那凌迟一般的痛楚。
这才是对林氏最狠的打击。“那沈公子呢,为何说自己是注定要死在破军剑下的人?”
宋珩反问着,刚刚在剑冢之中,她也有些困惑,这破军在她的手上可她也没有想要杀沈从墨的心思。她不是一个嗜杀的人,如果沈从墨对她没有半点的威胁的话,她这辈子都不会去动杀他的心,那沈从墨那个结论是从哪里来的?只可惜在她要问出自己心中的困惑时,藏剑山庄的奴仆已经领着一个大夫进了山洞之中来,宋珩也就没有把那句话问出口。
“善用剑者,必死于剑下,沈家历代如此,我也是躲不过罢了。”沈从墨一脸释然地道。
听着沈从墨说着那话,宋珩只觉得这个年纪不过弱冠,看起来柔弱无比实际上也真的是柔弱无比男人倒有一种看透世情的老僧年对生死的淡然和豁达,佛家管这种叫做禅机。
“宋三小姐,定远侯府到了。”沈从墨翻身下马,走到了宋珩的面前,伸手向她,想要扶她一把。
宋珩看着那伸在自己身侧的右手,那指节修长,中指的指尖处有着细小的茧子,那是时常练书法的人会留下的。
宋珩自己翻身下马,站在沈从墨的身前看着他。
“沈公子若这辈子不在出现在宋珩面前,自然可保性命无忧,沈家历代如此的命运至你可改变。”
宋珩看着沈从墨冷静地道,她可不会相信什么命运注定一般的词,她只相信“我命由我不由天”。
“宋珩,你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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