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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利益,大部分人的利益。比如洪水来时,为了救一百万人的命,政府有权力在无法及时疏散泄洪区百姓情况下,用几千几万人的命去换一百万人的性命,必要时可以出动军队来保证。这是宪法赋予政府的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不希望把李学之写成个工作狂,不然小说会太枯燥了,人物也很难形象起来。工作并不是生活的全部。也不希望把李学之写成高大全,写成个圣人(快有这个趋势了),圣人和伪君子是没有区别的。老吴、李学之、魏华应该算是三代人了,应该可以说是互补的。每一代人都有自己时代的烙印,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性格、自己的处事方式。要多写点李学之和魏华的心理活动,我发现他们都快变成木偶了,这点可以参考一下《现代神医奇侠》。
写成双主角也不错,就李学之和魏华。李学之有很大的局限性,可塑性也不可能太大了,特别是思维方式和接受新事物的能力。魏华是青年一代,藐视权威的一代、反叛的一代,如果能有李学之在工作经验方法上给予指导,加上本身对官场的理解,与李学之打打配合是不错的,发展余地更大。另外,小说与报告文学、与电影是不一样的,老大受他们影响比较深,要注意避免,比如李学之的很多想法是通过口述表达出来的,这可不是小说应该出现的,读者更关心电影表现不出来的人物心理活动。
李学之简直是太有个性了,呵呵,不过和上面的关系还是处好点好,又不是仇人,拍马不是什么不好的事,反正没有坏处,又不是什么腐败问题。做官不仅仅是自己的事,不是自己一个人就能做好的,不能也不可能事必躬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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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相关 两位读者之精彩辩论
(起点更新时间:2004…6…19 1:48:00 本章字数:2564)
另外有个问题,可能要考虑一下。有些犯错误的干部,其实很有能力,可以考虑带罪立功,这个可以私下斟酌解决。这么做不管对那个方面的人(企业,工人、财政、国家、李学之 )都有好处,只是有点不公平而已。不拘一格降人才,这个李学之一定要做到。不犯错误的人绝大多数都是些平庸的人。张云生对刘明亮的使用,是这种思想的一个诠释:) 我是秦始皇 <;6…13 12:32>;
看见不少人主张对腐败的干部网开一面,或者让他们戴罪立功。其实目前对“腐败者”实行的就是“抓大放小”的政策,主要是因为法不责众,如果严格按照法律执行,恐怕政府机关会十室九空。不过应当看到,这种方法只是权宜之计。从长远来看,放宽对腐败者惩处的法律尺度,带来的各种恶果是非常严重的。 本因坊 <;6…14 14:17
至于说让腐败者戴罪立功,似乎很有道理,实则流弊无穷。所谓赏罚分明,是指功必赏、过必罚,功过之间是不能抵消的。而且“戴罪立功”很容易成为暗箱操作和关系网泛滥的温床,有点象和坤提出的“议罪银”制度,(当然后者危害大得多,实际上是变相地鼓励贪官污吏们去盘剥百姓)这会使腐败者产生侥幸心理,也极大地削弱了法律的震慑力。 本因坊 <;6…14 14:1
至于说让腐败者戴罪立功,似乎很有道理,实则流弊无穷。所谓赏罚分明,是指功必赏、过必罚,功过之间是不能抵消的。而且“戴罪立功”很容易成为暗箱操作和关系网泛滥的温床,有点象和坤提出的“议罪银”制度,(当然后者危害大得多,实际上是变相地鼓励贪官污吏们去盘剥百姓)这会使腐败者产生侥幸心理,也极大地削弱了法律的震慑力。 本因坊 <;6…14 14:1
本因坊老兄,“现在有能力的不是太少,而是太多了”?不知道老兄从什么方面发现的?实际工作能力?文凭?党校培训?还是主观想象?看看所谓的开发区,看看所谓的引进先进技术,先进设备。现在官员嫖妓能力、喝酒能力是有的,工作能力?算了吧。“能力用错了地方”?是精力用错了还差不多,概念不要搞错了。不然,也可以说文盲也只是“能力用错了地方”,再培训过几年,交个几千万学费,最终能力会有的,不过那时不知道学的东西又是不是过时了。 我是秦始皇 <;6…14 22:34
本因坊老兄,";所谓赏罚分明***";?现实并不是过家家!“主张对腐败的干部网开一面”?老兄有没有看到说此话的前提?前提是有实际能力并有需要的!法院考虑是依法判决,政府考虑的是行政,两者的目的是不同的,前者主要考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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