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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阿丽霞,是晶晶在圣派翠克学校的同班同学。约翰的太太给约翰生了三个儿子。偏生喜欢女儿的约翰硬是让太太生下了阿丽霞这才心满意足鸣金收兵。有三位哥哥在前头领导潮流,穿衣打扮,举手投足,为人处事,阿丽霞都是一付耍酷的男孩样。约翰提起他盼星星盼月亮祷告天主得来的宝贝,总是笑着摇头说,“这女孩儿家,怎么就没有一点女孩子的味道?”见我家晶晶秀气乖巧,还移樽求教有何调教女儿的秘方。当然啦,约翰只是说说而已。他哪会想自家女儿去学人家秀气?在他心里,阿丽霞才真是举世无双的哩!
阿丽霞也果真是举世无双:足足高晶晶一个头,长臂长腿,高鼻凹眼大嘴巴,长形脸有棱有角,透着天真无邪的稚气;喜欢戴顶棒球帽,金色的头发束成一尾巴,从帽后的小洞冒出来甩开,翘着下巴说话,晃起臂膀走路,一付天不怕地不怕的派头。
晶晶在圣派翠克学校没有朋友,连能来往的同学也找不到几个:班上几个“太妹”立意要孤立学习成绩好的晶晶,其他人不随鸡起舞就算不错,谁还敢管这淡闲事?惟独阿丽霞不信这邪,常常讥笑“太妹”们的行径“没劲儿,简直不上道。”
那次,几个大个子“太妹”见晶晶进了学校餐厅,便故意坐在餐桌旁,将脚一双双翘在通道对面的椅子上,让晶晶无路可走。晶晶正打算退出餐厅,阿丽霞走上前,挽住晶晶的手,指指那一条条拦着通道的大腿小腿,平和而坚决地说,“Excuseyou!”(平常说“对不起”是“Excuseme!”'请原谅我'。此处阿丽霞将“原谅我”变成“原谅你们”,是极不怀好意的用法。)
几个大个子女孩乖乖收起双腿,眼睁睁的看着晶晶过去。
每次有人欺负晶晶,只要被阿丽霞看到,她一定会翘起下巴出头。
“太妹”们故意不睬晶晶。阿丽霞就当着她们的面跟晶晶大声说笑:“我呀,最喜欢和你交朋友!”说罢,斜斜眼乜乜那几个一旁恨恨看着的大个子,再加上一句,“谁怕谁呀?以后谁敢再欺负你,千万别忘了你最铁的姐们我!”
晶晶对阿丽霞的好意可不领情。特别是几个“太妹”,笑晶晶做了老师的宠物还不够,又成了阿丽霞的宠物。再说了,阿丽霞在学校也是不读书的,开口闭口离不了“Shit”(狗屎)这个脏字。不喜欢的老师,她可以上课摇头晃脑大声哼流行曲,嚼泡泡糖,将那五颜六色的泡泡吹得半个头大。泡泡啪的破了,再大声来句“喔——喔!”气得老师忘掉了刚才讲过的公式是什么。
听晶晶讲,那几个扎成把欺负人的女孩其实还是蛮喜欢阿丽霞的,可惜的是阿丽霞不喜欢她们。阿丽霞的说法是,“要玩就玩大的,要打人就上战场,要抢就抢银行!”阿丽霞最恨几个人欺负一个人。“有种就一对一单挑!”有的女孩说,就是不喜欢晶晶的学习成绩太好占着学校光荣榜的位子不下来。阿丽霞翘着下巴斜着眼说,“你也试试考个第一,不就把她给挤下来了?”当然了,说话的一头一尾,铁定不会漏了“Shit”那脏字。
后来晶晶转学走了,阿丽霞来我的文具店买文具,说起学校那几个女孩专拣晶晶欺负,阿丽霞一付大人模样:“嗨,要有谁在学校没被欺负过,那可是天方夜谭哩!”我好奇地问她,“你也被人欺负过?”阿丽霞捋袖收起小臂挤出凸凸的肉块,翘起下巴回答我,“谁敢碰我呀?我壮着哩!”
阿丽霞不但长得像男孩,说话像男孩,连低沉的声音也像男孩,而且胆子还忒大。她爹约翰告诉我,阿丽霞九岁时和几个男孩一起,跑到十二层楼房的屋顶,比赛谁的胆子大,敢围着房顶边缘的矮墙跑圈。阿丽霞爬上屋顶边的矮墙就跑,吓得过路人报警叫来了警察。警察怕吓着孩子出人命,偷偷拉起保险网。几个壮汉匆匆爬上顶楼,才将阿丽霞和几个男孩押出街来。
约翰只要说起女儿,满脸都爬满笑纹。除了言不由衷地抱怨阿丽霞不像女娃,从不抱怨别的。提到阿丽霞不及格的成绩单,约翰倒看得开:“我嘛,小时候也不太会读书。以后阿丽霞要帮帮我,一定会比我干得好的。”
约翰肥唇嘬开,一串哈哈撒满地,全身胖肉抖抖颤颤,知足得很。事后想想也对:孩子能成学问家去探究莎士比亚哪首诗写于何年何月何日何时何地固然好,成不了学问家,做回平常人也没有什么不对。人生一世,只要不损害别人,活得自在就行,不必都去做那个学问家的。
【快人快语】《左传》有言:“虽鞭之长,不及马腹。”任何好的学校,都有行政力量伸不到的死角。可怕的不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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