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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上百平方的房子里顷刻充斥着我高分贝的尖叫声。
“怎么了?”门砰地被推开,一个身穿白色棉T恤水磨蓝牛仔裤的清俊男子掂着一把汤勺便冲了进来。
易君谦神色疑惑地望着蓬头垢面的我。
“谁帮我换的睡衣!”我揪着睡衣的领子,满脸纠结和崩溃。
门口一身清爽的男子紧蹙的眉头倏然松开,颇觉无趣地朝我扬了一下白色的汤勺:
“废话,这房子里除了你和我,难道还有第三个人?”
啊——
我的叫声再一次穿破房顶,易君谦单手捂住耳朵走过来按住我吼道:
“你别叫了,别人听见以为大清早发生了凶杀案。”
我闭上嘴,夺过他手里的汤勺就往他的身上砸,一边砸一边骂道:
“谁让你脱我的衣服?谁让你给我换睡衣?你这个流氓,大色狼!你对我做什么了!”
他躲了几下,一把抓住我的双手,低声吼道:
“你疯了!难道是昨天的酒劲儿还没过去么?”
我在他手中不停扭动着身子,不依不饶道:“谁让你不经我的同意就脱我的衣服,你混蛋!”
汤勺啪嗒掉在地下,易君谦将我按到床上,生气道:“陆小川,你真是无理取闹,你醉成那个样子,衣服熏得满是酒味,如果我不给你换掉,整个房子都是酒气熏天,你以为我能对你怎么样。”
空气中突然飘进来一股奇怪的味道,我抽抽鼻子,还没来得及说话,突然身子一松,易君谦清浅的身影顷刻跳起来,奔出卧室:
“我熬的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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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何处安放 chapter1
常言道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子量,深浅难测者,唯易君谦的道行。看起来养尊处优公子哥模样的易君谦居然还会熬粥。
虽然有点糊,但是对于有着“粥婆”美誉的我,这已经是很不错的美味。
哧溜溜喝完一小碗白粥,对面眉目清朗的男子皱着眉笑我:
“都不怕烫的么。锅里还有,又没人和你抢。”
我翻翻眼睛,居心叵测地盯住他面前的白瓷小碗,易君谦动动眉毛:“这碗我吃过的。”
“我不嫌弃,只要你没往碗里吐口水……”
这碗凉得比较透,锅里的一定很烫。我咧嘴一笑,迅速从他面前抢过碗,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天知道我有多怀念这种白粥的味道,自从来了北京之后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家常和熨帖的饭了。
对了,我突然想起来被他换衣服的事,于是撂下汤匙,板起脸问道:
“你确定昨天真没有趁我喝醉的时候占我便宜?”
“就是,换衣服的时候……”
易君谦的头上立刻冒出三条杠杠:“大小姐,即便你的身材还算看得过去,不过趁人之危这种小人之举,我还不屑去做。”
身材看得过去?
你看到了?
天哪……我立刻举着汤匙指着他的鼻子吼得惊天动地:“易君谦——
“停,停。”他打了个停止的手势,在清晨的光线中笑得朗朗生辉:
“好吧,我承认,我看到了,一点点……而已,不过,我除了给你脱衣服什么也没做…………就是好像……那个……你的内衣颜色……有点难看……你怎么会喜欢那么幼稚的粉色……还有机器猫的图案……”
啊,啊,啊……我不活了,我恨你,我恨你,我恨你!
易君谦我咒你下辈子眼睛长疮流脓不得好死……
没脸再待下去了,我丢下他那碗吃了一半的白粥,气鼓鼓地往卧室里走。不过好像似乎大概可能应该是……我的脚踝不那么疼了,走起路来居然不会像昨天一样跛的那么厉害。
真是天助我也,虽然老妈常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但要是为了崴脚我就在易君谦这耗上一百天,我也不用活了,直接等着一百天以后把遍身长了绿毛的我扔出去就行了。
最要紧的是,脚伤一好,我就可以去电视台寻梦啦。
是的,寻梦。
心情即刻雀跃起来,我抱住门框转头向依旧坐在阳光里的易君谦看去,他端着我吃剩下的半碗粥小口小口地细细吃着,就好像那是什么山珍海味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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