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第1/4 页)
陆明城说:“有什么事吗?我该回家了。”
“哦哦,是这样的。”林柏洋顿了顿,构思了一下说:“今天,跟你拍对手戏的那个人是谁啊?”
“不就是你吗?”看着平时很机灵的林柏洋在自己面前露出呆愣的表情,陆明城噗的一声的笑了出来说,“不跟你开玩笑了,你说的是林若吗?”
“是,原来她叫林若啊。”
“她一来就做过自我介绍的,你忘了?”陆明城又像是想起了什么,揶揄的笑着说:“怎么,看上她了?用不用我帮你介绍一下?”
有人会对自己的前男友说要帮他介绍女朋友这种话吗?
“不要拿我开玩笑了。”林柏洋挥着手说,“我只是听说她能来拍这部广告是你介绍的?”
陆明城直言不讳的说:“是啊。”
“为什么?”因为她也是你的粉丝?
陆明城看了看周围,压低了声音说:“这是个秘密,看在我们俩关系不错的份上,我就偷偷的告诉你,她是AB娱乐公司的大小姐,最近刚刚加入娱乐圈,可惜有钱没人气。他们就来找到我了,希望可以借我的名气抄红她,也帮我自己多制造点新闻,提高点曝光率,最好做到双赢。估计过不了多久我们之间就该传出绯闻了。”
“是、是吗?”林柏洋说,“我看她看你的目光可是充满了爱慕啊。”
陆明城摸了摸下巴,想了想说:“大概是小姑娘爱追星吧,看见偶像就忍不住激动一下。怎么,你吃醋了?”
“啊?!”林柏洋的脸一下子就红了,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
陆明城拍着他的肩说:“好了,我不逗你了,我要回家了,要搭顺风车吗?”
“不用了,谢谢。再见。”
看着林柏洋转身离去,陆明城嘴角的笑容渐渐的消失殆尽,最后一脸漠然的打开了车门。
本来还以为两个人再见面会有一些尴尬,没想到完全没有。林柏洋一个走在回家的路上想,这样也好,而且似乎感觉两个人的关系更加亲近了呢,是一种错觉吗?也许能够这样成为朋友也不错。想到这,林柏洋的步伐不禁变的轻快起来。
~~~~我是扰人清梦的分界线~~~~
“喂!”林柏洋咬牙切齿的接起不停作响的电话。
“我说柏洋啊,这都几点了,你怎么还不起啊?”周宁欠揍的声音响起。
“我高兴几点起,就几点起,关你什么事?”
“是这样的,我有一件事需要你的协助。你有时间吗?”
“没有!!!”
林柏洋顶着黑眼圈看着周宁将一个穿着一身黑的男孩领了进来。
“他是谁?”
周宁说:“哦,他叫齐钺,是我一个朋……”
男孩旁若无人打开电视,蜷着腿坐到沙发上说:“我是他主人,他是我宠物。”
林柏洋指着男孩说:“我不管你跟周宁什么关系,赶快把脚从沙发上给我下来,你还穿着鞋呢!”
周宁也对着男孩说:“乖,听话,这不是在咱自己家里。”
男孩这才不情不愿的把脚放到地上。
“别听他说他是主人,我是宠物,其实是我在养着他。这几天我要去出差,把他一个人放家里会被饿死的。我不放心,就先把他寄放在你这。”周宁对林柏洋说。
“可是我根本就不认识他啊。”林柏洋说。
“没事,他很好养活的。你只要提供饭与住所,然后放他一个人在那里看电视就行,他绝对不会打搅到你的。”
“可是……”
这时,男孩虽然紧盯着电视,却冲着林柏洋他们打了个响指又招了招手。周宁便狗腿的走了过去。
男孩在周宁的头上摸了摸,然后心满意足的从口袋里掏出几张毛爷爷说:“这是这几天的零花钱,早点回来。”
周宁笑嘻嘻双手接过钱说:“接旨。”
明显被刚才一幕震到的林柏洋半天才缓过神来,可是周宁已经跑掉了,只留下这个奇怪的男孩在自己家里。
这都是哪跟哪啊,这个人应该比较好相处吧……
作者有话要说: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那就是我没存货了!!哈哈,那些喜欢看的同学们,我对不起乃们,乃们跟帖吧的同学也同步了,苦苦等着我这个不怎么更的人更文了……对不起……嘤嘤嘤
那个至于我比较透明这个问题,我只好放上那些我写过的新坑了……大概一万多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