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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形式支付能力的规定不是十分的明确和绝对。
Tips:法偿能力又叫偿付能力,指货币所具有的法定支付能力。所谓的无限法偿也就是有无限的法定支付能力,不论支付的数额大小,收款人都不得拒绝接受。
五、规定货币铸造发行的流通程序
货币铸造发行的流通程序主要分为金属货币的自由铸造与限制铸造、信用货币的分散发行与集中垄断发行。早期信用货币是分散发行,目前各国信用货币的发行权都集中于中央银行或指定机构。
六、规定货币发行准备制度
货币发行准备制度是为约束货币发行规模维护货币信用而制定的,要求货币发行者在发行货币时必须以某种金属或资产作为发行准备。在金属货币制度下,货币发行以法律规定的贵金属作为发行准备,在现代信用货币制度下,各国货币发行准备制度的内容比较复杂,一般包括现金准备和证券准备两大类。
区域性货币制度和“最适度货币区”理论
根据货币制度作用的范围,货币制度可以分为国际货币制度、区域性货币制度和国家货币制度,其中国际货币制度我们在第七章的国际金融体系一节中还会具体介绍,这里,主要谈谈区域性货币制度和国家货币制度以及二者的界限问题。
区域性货币制度是由某个区域内的有关国家协调形成一个货币区,由联合组建的一家中央银行来发行与管理区域内的统一货币的制度。区域性货币制度一般与区域性多国经济的相对一致性和货币联盟体制相对应。目前区域性货币制度有西非货币联盟制度、中非货币联盟制度、东加勒比海货币制度、欧洲货币联盟制度等。
区域性货币制度的建立,以货币一体化理论为依据,其中以西方经济学家蒙代尔的“最适度货币区”理论为代表。
最适度通货区理论又可以叫作最适度货币区理论,最早于1961年提出最适货币区理论的罗伯特·蒙代尔(Robert Mundell)主张生产要素流动性准则,“货币区”内的汇率必须被固定;“最佳”的标志就是有能力稳定区内就业和价格水平。最佳货币区不是按国家边界划定的,而是由地理区域限定的。他认为生产要素流动性与汇率的弹性具有相互替代的作用,这是因为,需求从一国转移到另一国所造成的国际收支调整要求,既可以通过两国汇率调整,也可以通过生产要素在两国间的移动来解决。在他看来,生产要素流动性越高的国家之间,越适宜于组成货币区;而与国外生产要素市场隔绝越大的国家,则越适宜于组成单独的货币区,实行浮动汇率制。
最适度通货区理论的意义在于:
一、有利于促进本区经济一体化,并极大地提高区内总的经济福利。区域货币一体化的前提之一,就是实现人力、资本及商品等要素在区内的自由流动与统一共享。区内要素的自由流动,不仅有利于促进区内贸易自由化,从而极大地提高区内贸易效率,而且它还有利于充分利用区内人力、物力及财力,实现资源整合与优化配置,进而在宏观经济政策制定上易于达成一致,并直接推进本区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发展。
二、有利于降低货币汇兑成本,规避区内货币之间的汇率风险。区域货币一体化的初级形式是:区内成员间货币实现可自由兑换,且比价固定。这一规则无疑将会锁定区内成员间的汇率风险,并大大便利区内成员国之间的贸易结算。当区域货币一体化走向其最高形式——单一货币时,则区内各成员国货币退出,取而代之的是“大一统”的单一货币,这样,区内成员国之间的国际贸易就变成了“内贸”,也就没有了所谓的成员国之间的货币“兑换成本”。
三、有利于整合区内金融资源,降低投融资成本与风险。国际投融资不但成本高,而且风险大。区域货币一体化则有利于区内金融资源共享,而且在固定汇率下锁定汇率风险,在共同货币政策下,还可以锁定利率风险。在此条件下,各成员国也无需保留太多的国际储备,从而减少总的资源闲置成本。应该说,在人力、商品及资本等要素的整合上,金融资源的整合处于核心地位,因此说,区域内实现单一货币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最高形式。
四、有利于加强区内一体化协作,并一致对外抵御竞争风险。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一股强大的国际力量,它不仅有利于经济上的联盟,而且还有利于区内成员国之间结成政治上和军事上的强大联盟,它们一致对外,采用“一个声音说话”,往往能获得一种“放大”的效果。
我国的货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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