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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从他所说的这一番话可以看出,不相称的衣服算不了什么,他的尊严却令人佩服,即使到了天国,他的尊严也不会比现在更高。这时,他轻轻地摸了一下我的额头,便悄然离去。等我从恍馆之中清醒过来,匆忙举步追去,在附近的几条街上寻找他,然而他已经踪迹皆无。
第二十八章
显然,第二天我将不得不回到我故乡的小镇。一开始,由于内心的忏悔和歉意,所以觉得很自然我该住在乔的家里。后来,我预定好次日返镇的马车,到鄱凯特先生家去请过假,心情又起了变化,踌躇不定是不是要住在乔的家里,于是我编造各种理由为自己开脱,说我应该住在蓝野猪饭店。什么住在乔家中会带来许多不便啦;什么我突如其来地跑去,他们对我的住宿会一无准备啦;什么我住的地方不能离郝维仙小姐的家过远,她这个人十分严厉,不能使她不高兴啦。天下所有的骗子比起自我欺骗的人来就算不上什么了,而我就是这样一个自我编造理由来欺骗自己的人。我干的就是这么奇怪的事。假使我把别人的假币当作真币收下来,那是我的无辜所致,不是什么怪事;现在的问题是我明明知道这是我自己造的假币,却骗自己说是真币。要是有一个陌生人,表示对我感谢,假装为了保险起见,替我把钞票用纸包好,暗中却抽去钞票,换上了废纸,这还情有可原;可问题是我自己包上了一堆废纸,却递给自己当作钞票!
刚刚决定必须住在蓝野猪饭店,在另一个问题上我又犹豫不决了,心头颇为不安,即我究竟该不该带着讨债鬼去呢?如果带上这个穿着讲究的小跟班,让他站在蓝野猪饭店里的马房拱道口显示他的高统皮靴,那有多么得意;而且要是这个讨债鬼突然出现在那个裁缝铺里,准保把那个特拉布所雇的不懂礼貌的小伙计吓得要死。不过,从另一方面看,特拉布的小伙计也许会巴结他,表示热情,把我的一切底细向他揭露;说不定这个小伙计会把我的跟班给轰到街上去,因为我知道他是个轻率鲁莽、不顾死活的家伙。还有,我的女恩主一旦听到这件事,也许不会赞成。前思后想,最后还是决定把讨债鬼留在伦敦。
我所乘的是在下午开出的一班马车,这时正值冬季来临,所以要到天黑之后两三个小时才能抵达目的地。马车从交叉钥匙形的旅馆招牌那里开出的时间是二时整,因此我提前了一刻钟到达开车地点,由讨债鬼侍候我上车。其实,侍候这个词只是说说而已,如果能够推托,他是不会侍候我的。
在那个时代,到我们家乡去的驿车上通常要装运几个囚犯送到监狱船去。我过去常听人说起这些坐在车顶上面的乘客,而且也不止一次地亲眼见到过他们,坐在公路上奔驰的马车顶上,悬着两条戴着镣铐的腿,晃来晃去。所以,这次赫伯特赶到车站的院子里为我送行并告诉我今天有几名罪犯在车上和我同行时,我一点不感到大惊小怪。不过,一听到罪犯这个词我就会不自觉地感到畏缩,其实这早已是陈年往事,也没有必要再闻之失色。
“汉德尔,和囚犯同车你不在意吗?”赫伯特问道。
“噢,我不在意。”
“我看你似乎不喜欢他们,是吗?”
“我不能装出喜欢他们,我想你也不会特别喜欢他们吧。不过我不在意他们。”
“看,他们来了!”赫伯特说道,“他们从一家小酒吧中出来了。他们看上去多么卑鄙下贱啊!”
我猜想这两个犯人是去请他们的差官喝酒的,因为他们旁边有一个看守跟着,三个人从酒吧出来都用手擦着嘴巴。这两个犯人手上戴着手铐,腿上戴着脚镣——这种镣铐的样式我很熟悉。他们穿的衣服我也很熟悉。他们的看守带着两把手枪,胳肢窝下还夹着一根结结实实的大头棒,不过他对两个犯人倒很体贴,让他们站在他的旁边,一起看着套马车;从他的态度上看,这两个犯人好似暂时还不作正式展出的展品,而他本人则像一位博物馆馆长。两个犯人中有一个比较高些,也比较强壮,但却穿着一套比较小的囚犯号服。也许这个世界大会捉弄人,无论对犯人或自由人都一个样,许多事都神秘莫测。他的双臂双腿就像大大的针插,衣服紧束在身上使身体都变了样,真令人感到荒谬绝伦。他那只半睁半闭的眼睛,我一眼便认了出来,这就是那个我在三个快乐的船夫酒店看到的人。那是个星期六的夜晚,他坐在长靠椅上,用无形的手枪瞄准着我。
一望而知,他还没有认出我来,就好像在这一生中从没有见过我一样。他的眼光飘过来望着我,估价着我的表链,然后他随便吐了一口痰,对另一个囚犯说了些什么,他们两人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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