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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暂停买卖的正股是在香港交易所上买卖,则相关的牛熊证亦会暂停买卖,直至有关的正股复牌为止。若停牌的正股为海外股份,投资者应参阅牛熊证上市文件所订明的安排。
问:牛熊证可以沽空吗?
答:牛熊证沽空只限于牛熊证的流通量提供者,一般投资者不可以沽空牛熊证。
问:牛熊证如何在香港交易所买卖?
答:投资者可于交易时段内在香港交易所的第三代自动对盘及成交系统(AMS/3)平台上买卖牛熊证。交易按每手倍数进行(例如一手相等于10000份牛熊证),于T+2(T指交易日)交收,与股票的一般买卖及交收安排无异。
问:买卖牛熊证要支付哪些交易费用?
答:与衍生权证买卖的安排相似,牛熊证的交易费用包括经纪佣金、交易征费、交易费及投资者赔偿征费(自2005年12月起暂停征收)。一般而言,印花税不适用于现金结算的牛熊证,但投资者宜参阅上市文件以作确定。
问:买卖牛熊证会受赔偿基金保障吗?
答:由于持牌中介人或认可财务机构违责而引致的损失均受投资者赔偿基金保障。但发行商违责则不属基金保障范围之内。
根据香港交易所的上市规则,牛熊证发行商必须为其所发行的每一只牛熊证委任一名流通量提供者为上市后的牛熊证提供流通量。每名流通量提供者应有‘95××’或‘96××’的经纪代号以资识别。流通量提供者可以是发行商本身、其集团内另一家公司或独立第三者,但必须是交易所参与者。当牛熊证推出后,流通量提供者的名单会载于香港交易所网站内的牛熊证产品资讯专页(),投资者可随时登入查阅。
流通量提供者对每只牛熊证的确实责任均载于上市文件上。在一般情况下,流通量提供者会以持续提供报价或回应报价要求的形式为牛熊证提供流通量,服务时间由开市后5分钟起直至收市。流通量提供者每次为个别牛熊证报价最少要涉及10手牛熊证,而发行商亦必须在上市文件内注明牛熊证的买卖差价上限。若流通量提供者采用回应报价要求的方式提供流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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