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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爱好是读小说。说来这得感谢天津音乐学院。学制是五年,但实际上主要课程三年就差不多学完了,这样就有许多富余时间。有富余时间正好读小说,所以那两年我读了好多小说。
这听起来挺洒脱,其实不然。那时我的汉语还远不够好,与其说在“读”,不如说在“啃”。实际上,我是把这当作了提高汉语水平的最佳途径。
出来工作以后,尤其是成名后没那么多空闲时间了,但读小说的爱好还是一直保留了下来。不能自由阅读了就依靠朋友们的介绍,他们说哪部好就去读哪部。还有就是盯着我感兴趣的某个作家。他的某一部作品感动了我,就设法把他的其他小说也找来,一部一部读过去。
也许和最初出于实用有关,我的阅读习惯比较极端,完全根据个人喜好,且第一印象往往也就是终结印象。我知道莫言是当代的小说大家,名震中外;但他的作品我至今只读过半部《丰乳肥臀》。很不幸那恰恰是进入我视野的他的第一部小说,读到一半感到不太对路,于是废然而止,并从此再提不起阅读他的兴趣。
不用说我的这种读法是太业余了,所谓“不幸”,也只是自己的不幸;问题是习惯成自然,改也难,看来只得继续不幸下去。
贾平凹的书我最先读到的是《废都》,喜欢得了不得,包括结尾,整个儿就像是在做梦。他的书我全看。张承志的我差不多也都看了。这几年让我印象特深刻的小说有《羊的门》,李佩普的,对当代社会矛盾的把握和揭示,那叫入木三分。还有一部性质类似的《国画》,王耀文的,读了以后的感受,可用“惊心动魄”四个字来概括。这两部小说我不但自己读,还推荐给了许多朋友。
现在我读小说就像看电影,没有什么明确的目的,就是享受。一本好书在手,真是一种享受,无可替代。每次去香港或途经那里我都会买好多,那里不仅是购物天堂,也是购书天堂。
可惜大卫的魔术表演不常有,否则我肯定场场不漏。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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