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汁浇在大半碗白米饭上。他吃饭的速度非常快,仿佛三口五口,就把饭吃完了。
琉夏在此过程中,就一直看着他,这样一个生得可以说是唇红齿白的人,做出这样一番粗鲁的动作,看起来也具有美感。
其实琉夏是讨厌吃别人剩饭的,可是看到穆滨城这样,却觉得有一丝淡淡的亲密感在心间生发出来。
在李家的时候,琉夏虽然并没有饿过肚子,但是下人吃主人的残羹剩饭却是常有的事。
虽然琉夏对此始终有所排斥,可是许多年纪大的下人,都觉得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主子的饭菜动都没怎么动过,味道又比厨房专门做给下人吃的大杂烩好吃。
而琉夏排斥吃那些剩饭,是因为她心中产生了某些厌恶感。
琉夏是喜欢读书的,二小姐读书的时候,她也跟着认字。小时候,每次二小姐偷懒,不愿意做先生留下的功课,都是琉夏替她完成。
琉夏根据书上所说,来解释自己心中厌恶感的来源,大概就是不食嗟来之食。她觉得自己已经够低微了,不能甘心将自己放在更低贱的位置。
作为一个丫鬟,琉夏的心气未免太高了。可就是心中长存这一丝不甘愿,才使得她有勇气反抗像庞然大物一样的李家。
现在穆滨城同样做出吃剩饭的举动,可是琉夏却觉得亲密,他们之间没有什么高低上下的区别。
琉夏觉得自己跟穆滨城,本来只是一纸婚书的关系,对未来也很茫然。可是在她看到穆滨城大口吞咽的时候,心中就默默增添了一点感情。
当桌上的碗盘全部清空之后,穆滨城叫来伙计付账。
伙计看到桌上干净的碗盘,脸上到没有露出什么不恰当的表情。只是也不太热情,“承惠,一百二十六文。”
赵大听了这话,不满道,“你们这是敲诈啊,旁边西街的饭馆,这点东西加上酒,最多三十文钱。”
这家店的伙计算是训练的好,虽然一张小麻子脸上已经有些不屑和愤怒的表情了,但是语气上还是较为缓和的,“我们酒楼明码标价,童叟无欺,我想您也是看过价格才点菜的。”
赵大还想说什么,穆滨城将一两银子放在伙计面前,同时制止赵大继续说话。
一百二十六文钱,对于见识过京城物价的穆滨城来说,觉得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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