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人证俱在(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第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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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麻烦,可真是个麻烦事!”
后衙里,穿着七品官服的黑须官员,来回的与房内踱着步,满是皱纹的脸上尽是一副为难的模样。
“居然有人光天化日之下活取人心肝……”
岁月早就磨尽了高鹏奇身上的锐气,接到这个案子的他,看到的是蹊跷背后的麻烦。宦海沉浮这么多年的他,对于官场自然是再了解不过,为官者最忌讳的就是麻烦。尤其是那些麻烦的官司。
“县尊是觉得这案子太过麻烦?”
千里迢迢来做官,无非只为吃和穿,对为官者如此,对身为的师爷钱炳义同样也是如此,翁客之间配合的也极默契。
“光天化日之下活取人心肝,又把人缝好,且苦主没死,按他的说法是为了救人,可这天下又岂有剖人心腹医人的医理?这事太过蹊跷了。按理说,民不举官不究,若是他医便也就医了,便是医**,自然有苦主寻他,可现在衙门外里三层外三层的围满了人,个个都知道有人活取人心肝。一边是百姓激愤,一边是自称救人。你说是不是麻烦!”
提及“麻烦”时,高鹏奇的脸上尽是苦色。
“苦主没死,老夫如何治罪?若不治罪?百姓又会如何看待高某?……”
话声微微一顿,高鹏奇朝着左右看去然后压低声音说道。
“到最后,甚至指不定会说老夫与那妖人沆瀣一气,**心肝也不一定……”
手摇着那把用来装腔作势的纸扇,钱炳义一边呼呼嗒嗒地扇着,一边笑眯眯地说:
“县尊,其实这事压根就不麻烦,既然现在群情激愤,那就治他个罪名,平息民愤罢了……”
“这、这……”
张了几次口,也没能说出个所以然来高鹏奇,只好低声说道:
“到时候,应天府那里呢?”
“嘿嘿,妖人作孽,即便是用上刑罚,抚台也必定能够体谅县尊的……”
摇着纸扇,钱炳义的双眼眯成了一条细缝儿。
思索片刻,高鹏奇的身子微微朝前一探,瞧着钱炳义说道:
“那就这么定下了?”
“定下,是可以定下,不过……”
钱炳义把话峰一转,轻声说道。
“不过,这人怎么个处置法,咱得好好思量一番才行,虽说可用妖人作孽加以掩饰。可要是判斩决,万一抚台那边要是问询下,也不好交待,所以,在下以为,既然人没死,这斩决是万万不可的!但百姓那边,到时候又该如何交待?要是不重罚,只恐怕百姓会有不满,激起民变,可就麻烦大了。”
师爷这么一说,高鹏奇思索片刻,然后点头说道。
“成,那咱们就先这么定着,钱师爷,一会你盯着点,可千万别若出什么乱子,坏了本县的名声!”
身处衙堂前的施奕文,自然不知道别人已经从“为稳”的角度算记自己,他只是兴致勃勃的参观着这衙门。
还差虎头铡、狗头铡什么的,
想到包青天里的这一幕,他不禁一笑,却见衙堂中十几个衙役各持黑红棍走了出来,在衙堂中间摆着堂威,又有人呼叫道。
“太爷升堂罗……”
然后又有人喊道。
“带被告!”
犹自发愣时,施奕文的背后有人一搡,喝道。
“傻杵着干啥?太爷叫你过堂没听见?”
一个踉跄才稳住了身子,缓缓向前走进衙堂。
相比于衙堂外的光亮,这衙堂里边仍显得有些昏暗,适应了光线后,施奕文这对看清里边也是八个衙役分立而旁,都是一身衙役的袍衣,手中拿着黑红棍在那摆着架势。
正堂“公案”后面,坐着的那个人,大概就是上元知县,那人五十来岁,胡须花白,偏身坐在公案后,穿上穿着大红官袍,头戴一顶乌纱帽。虽说年岁稍长,可却也是仪表堂堂,公案东首桌边坐着一笔吏。
一见这“取人心肝”的歹人上了堂,高鹏奇便将案上惊堂木一拍,沉哑着嗓子问道。
“被告,你叫可知罪!”
罪?
猛的被人这么一问,原本还犹豫着应该如何行